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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奏策試方略等人各與緣邊差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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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竊見河北、陝西、河東自來策試方略,并南省特奏名受恩澤人,或未該放選及不理選限者,雖程試之下隅不及等,或曉習邊事,經歷艱苦,或鄉曲有譽,年未衰退,若只假以虚名,實恐多有遺滯。况沿邊、次邊小處判司簿尉并鎮寨中務場,常是闕官,或於近裏差官往彼勾當,到本處却闕官員,甚有廢事。 臣等欲乞特降指揮,下河北、陝西、河東轉運司,應本路策試方略并南省特奏名人得雜出身、試銜齋郞等,未該放選,及長司馬士、文學、助教等,並不理選限者,如願入邊遠,即相度年未衰老,有心力行止勾當得事之人,具保明申奏,與注陝西沿邊、次邊小處判司簿尉。内監搉新置酒稅等場務者,只與驛劵,更不支本官料錢。臣范仲淹、臣韓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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