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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五行第六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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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冬至七十二日,木用事,其氣燥瘺而青,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氣慘陽而赤;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氣濕瘺而黃;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氣慘淡而白;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氣清寒而黑;七十二日,複得木。木用事,則行柔惠,挺群禁,至於立春,出輕系,去稽留,除桎梏,開門闔,通障塞,存幼孤,矜寡獨,無伐木。火用事,則正封疆,循田疇,至於立夏,舉賢良,封有德,賞有功,出使四方,無縱火。土用事,則養長老,存幼孤,矜寡獨,賜孝弟,施恩澤,無興土功。金用事,則修城郭,繕牆垣,審群禁,飭甲兵,警百官,誅不法,存長老,無焚金石。水用事,則閉門閭,大搜索,斷刑罰,執當罪,飭關梁,禁外徙,無決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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