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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辨在人第四十六


  難者曰:「陰陽之會,一歲再遇,遇於南方者以中夏,遇於北方者以中冬,冬,喪物之氣也,則其會於是何?」「如金木水火各奉其主,以從陰陽,相與一力而並功,其實非獨陰陽也,然而陰陽因之以起,助其所主。故少陽因木而起,助春之生也;太陽因火而起,助夏之養也;少陰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太陰因水而起,助冬之藏也。陰雖與水並氣而合冬,其實不同,故水獨有喪而陰不與焉,是以陰陽會於中冬者,非其喪也。春,愛志也,夏,樂志也,秋,嚴志也,冬,哀志也,故愛而有嚴,樂而有哀,四時之則也。喜怒之禍,哀樂之義,不獨在人,亦在於天;而春夏之陽,秋冬之陰,不獨在天,亦在於人。人無春氣,何以博愛而容眾;人無秋氣,何以立嚴而成功;人無夏氣,何以盛養而樂生;人無冬氣,何以哀死而恤喪。天無喜氣,亦何以暖而春生育;天無怒氣,亦何以清而冬殺就;天無樂氣,亦何以疏陽而夏養長;天無哀氣,亦何以瞠陰而冬閉藏。故曰:天乃有喜怒哀樂之行,人亦有春秋冬夏之氣者,合類之謂也。匹夫雖賤,而可以見德刑之用矣。是故陰陽之行,終各六月,遠近同度,而所在異處。陰之行,春居東方,秋居西方,夏居空右,冬居空左,夏居空下,冬居空上,此陰之常處也;陽之行,春居上,冬居下,此陽之常處也。陰終歲四移,而陽常居實,非親陽而疏陰,任德而遠刑與!天之志,常置陰空處,稍取之以為助,故刑者,德之輔,陰者,陽之助也,陽者,歲之主也,天下之昆蟲隨陽而出入,天下之草木隨陽而生落,天下之三王隨陽而改正,天下之尊卑隨陽而序位,幼者居陽之所少,老者居陽之所老,貴者居陽之所盛,賤者居陽之所衰,藏者言其不得當陽,不當陽者,臣子是也,當陽者,君父是也。故人主南面以陽為位也,陽貴而陰賤,天之制也。禮之尚右,非尚陰也,敬老陽而尊成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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