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陳寅恪 > 元白詩箋證稿 | 上頁 下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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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繚綾 敦煌本(巴黎圖書館伯希和號五五四二)此篇題作「撩綾歌」。多一「歌」字,非是。蓋《新樂府》之題目,例皆不用歌吟等字也。可參閱上「法曲」條。 微之《陰山道》篇有: 挑紋變䌰力倍費,棄舊從新人所好。 越縠撩綾織一端,十疋素縑工未到。 豪家富貴逾常制,令族親班無雅操。 從騎愛奴絲布衫,臂鷹小兒雲錦韜。 諸句,即樂天此篇篇題「繚綾」及旨意「念女工之勞也」之所本,蓋樂天欲足成五十首之數,又不欲於專斥回鶻之《陰山道》篇中雜入他義,故鋪陳之而別為此篇也。 《太平廣記》卷二五七「嘲誚門織錦人」條引《盧氏雜說》(參閱韓偓《玉山樵人集》《餘作探使以繚綾手帛子寄賀因而有詩》「解寄繚綾小字封」句,及其《香奩集·半睡》七絕「自家揉損砑繚綾」句)云: 唐盧氏子不中第,徒步及都城門東。其日,風寒甚,且投逆旅。俄有一人續至,附火良久。忽吟詩云:「學識繚綾功未多,亂投機杼錯拋梭。莫教宮錦行家見,把此文章笑殺他。」又云:「如今不重文章事,莫把文章誇向人。」盧愕然,憶是白居易詩,因問姓名。曰,姓李,世織繚錦。離亂前屬東都官錦坊,織宮錦巧兒。以薄藝投本行,皆雲,如今花樣與前不同,不謂伎倆兒。以文彩求售者,不重於世,且東歸去。 寅恪按:此足征繚綾之為珍貴絲織物,而可與元白二公之詩相印證也。 李衛公《會昌一品集·別集》卷五《奏繚綾狀》(參《舊唐書》卷一七四、《新唐書》卷一八〇《李德裕傳》)略云: 臣昨緣宣索,已具軍資歲計及近年物力聞奏。伏料聖慈,必垂省覽。又奉詔旨令織定羅紗袍段及可幅盤條繚綾等一千匹。伏讀詔書,倍增惶灼。況元鵝天馬掬豹盤條文彩珍奇,只合聖躬自服。今所織千匹,費用至多,臣愚亦所未曉。伏乞陛下酌當道物力所宜,更賜節減。 寅恪按:繚綾亦為外州精織進貢之物,據此可知。而文饒此狀為敬宗即位之年即長慶四年觀察浙西時所奏(據舊傳),取與微之「越縠繚綾」,樂天「織者何人」「越溪寒女」之言相參證,尤足征當時吳越之地盛產此種精美之絲織品也。 《元和郡縣圖志》卷二六「浙東觀察使越州」條云: 開元貢甘橘,甘蔗,葛根,石蜜,交梭白綾。自貞元之後,凡貢之外,別進異文吳綾,及花鼓歇(?)單絲吳綾,吳朱紗等纖麗之物,凡數十品。 《通典》卷六《食貨典》所列玄宗時天下諸郡每年常貢云: 會稽郡。貢朱砂一十兩,白編綾十疋,交棕(梭)十疋,輕調十疋,今越州。 《舊唐書》卷一〇五《韋堅傳》略云: 會稽郡船即銅器,羅,吳綾,絳紗。 《國史補·下》云: 初,越人不工機杼。薛兼訓為江東節制,乃募軍中未有室者,厚給貨幣,密令北地娶織婦以歸,歲得數百人。由是越俗大化,競添花樣,綾紗妙稱江左矣。 寅恪按:以越州而論,當安史亂前,雖亦為蠶絲之產地,然絲織品並不特以工妙著稱。迨安史亂後,經薛兼訓之獎勵改良,其工藝遂大為精進矣。其他東南各地,絲織工業之發展,其變化雖不若越州之顯著,實亦可據以推見也。又考薛兼訓于代宗時節制浙東,歷時甚久(詳吳廷燮《唐方鎮年表》),《國史補》所載其移風化俗之功,殊非虛語。以《元和郡縣圖志》所標明越州於貞元後別進纖麗之絲織物數十品,證之可知矣。 《元氏長慶集》卷二三《古題樂府·織婦詞》云: 繰絲織帛猶努力,變䌰撩機苦難織。 東家頭白雙女兒,為解挑紋嫁不得。 自注云: 予掾荊時,日(目)擊貢綾戶有終老不嫁之女。 寅恪按:繚綾為當時絲織品之最新最佳者,故費工耗力遠過其他絲織品,觀微之《古題樂府》此詩,知當時繚綾貢戶之苦至此,則詩人之作詩諷諫,自無足異也。 抑更有可論者,詩云: 應似天臺山上明月前,四十五尺瀑布泉。 寅恪按:繚綾為越之名產,天臺亦越之名山,故取以相比。依唐代規制,絲織品一匹長四丈(詳下《陰山道》篇)。今言四十五尺者,豈當日官司貪虐,多取於民,以致逾越定限耶?至以瀑布泉比絲織品,亦唐人詩中所慣用,如《全唐詩》第一八函徐凝《廬山瀑布》詩(參《唐語林》卷三「品藻」類「尚中書白舍人初到錢塘」條)云: 虛空落泉(一作瀑布)千仞直,雷奔入江不暫息。 今古長如白練飛,一條界破青山色。 即是其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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