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陳寅恪 > 柳如是別傳 | 上頁 下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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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鼎孳《定山堂集·四二·(康熙丙午迄庚戌)存笥稿〈嚴武伯千里命駕,且為虞山先生義憤有古人之風,於其歸,占此送之七絕五首〉》云: 清秋紈扇障西風,紅豆新詞映燭紅。 扣策羊曇何限淚,一時沾灑月明中。 死生膠漆義誰陳,掛劍風期白首新。 卻笑關弓巢卵事,當時原有受恩人。 河東才調擅風流,賭茗拈花是唱酬。 一著到頭全不錯,瓣香齊拜絳雲樓。 高平門第冠烏衣,珠玉爭看彩筆飛。 曾讀隱侯雌霓賦,至今三歎賞音稀。 君家嚴父似嚴光,一臥溪山歲月長。 頭白故交零落盡,幾時重拜德公床。 寅恪案:牧齋與嚴氏一家四代均有交誼,前已言及。晚歲與武伯尤為篤摯。觀上列材料並《有學集·三七·嚴宜人文氏哀辭(並序)》【此序前已引】、同書四八《題嚴武伯詩卷》及《再與嚴子論詩語》等篇,可知武伯之「為虞山先生義憤」,固非偶然。但武伯之「縱橫跌盪」「眉宇軒軒,如燕趙間俠客壯士」自是別具風格之人。故其與錢曾輩受恩於牧齋者同,而所以報之者迥異也。 《河東君殉家難事實》一書中尚有嚴熊《致錢求赤書》一通云: 往年牧翁身後,家難叢集,破巢毀卵,傷心慘目,孺貽世翁長厚素著,飲恨未申,至不能安居,薄游燕邸。弟客春在北,每見名賢碩彥,罔不憐念之者。豈歸未逾月,仁兄首發大難,出揭噬臍,必欲斬絕牧齋先生之後,意何為耶?況仁兄此揭不過為索逋而起,手書歷歷,要挾在前,難免通國耳目。嗚呼!索逋如此,萬一事更有大於索逋者,仁兄又將何以處之乎? 光緒修《常昭合志稿·二六·錢裔僖傳》附族人《上安傳》略云: 族人上安,原名孫愛,字孺貽。順時曾孫。性孤介。順治丙戌舉於鄉。父歿,蒙家難,必伸其意而後已。謁選除永城令。始至,人以為貴公子,不諳吏事。升大理評事,遂歸,閉戶不見一人,即子孫罕見之。 同書三二《錢孫保傳》云: 錢孫保,字求赤。謙貞子,趙士春婿也。 《清史列傳·七九·貳臣傳·乙·龔鼎孳傳》略云: 康熙元年諭部以侍郎補用。明年起都察院左都禦史。三年遷刑部尚書。五年轉兵部。八年轉禮部。十二年八月以疾致仕,九月卒。 據上列之材料,可知嚴武伯至北京,乃在康熙五年丙午後,龔氏任職京師之際。而此時牧齋之從侄孫保,曾再發起向孫愛索逋之事。牧齋身後,其家況之悲慘如此,可哀也已!又曹秋嶽【溶】《靜惕堂集·四四·嚴武伯錢遵王至二首》,其二云: 浮雲劫火動相妨,紅豆當年倚恨長。 容我一瓻鴛水北,往來吹送白蘋香。 豈由於秋嶽之調解,後來武伯、遵王複言歸於好耶?俟考。據康熙四年正月廿七日總督郎憲牌及同年同月廿九日理刑審語【俱見《河東君殉家難事實》】,知此案懸擱「五月有餘」及郎廷佐追問,始草草了事,而所加罪者,惟陸奎、楊安等不足道之人及細微之款項,而錢曾等取去之六百金及勒索三千金,逼死河東君一事,則含糊不究。可知其中必有禹九之權勢及遵王之「錢神又能使鬼通天」【見《家難事實》歸莊《致錢遵王書》,並可參同書李習之(洊)《致錢黍穀大憲鹹亭禦史書》及《貽錢禦史第二書》,黍穀即朝鼎,事蹟見上引《常昭合志稿·二六》,鹹亭即延宅,事蹟見同書同卷】,故可以不了了之也。當日清廷地方漢奸豪霸之欺淩平民,即此一端,可想見矣。 複次,河東君縊死之所,實在榮木樓,即舊日黃陶庵授讀孫愛之處【可參陸翼王輯《黃陶庵先生集·一六·和陶詩·和飲酒二十首序》所雲「辛巳杪冬客海虞榮木樓」,及陳樹惪輯《黃陶庵年譜》「崇禎十四年辛巳」條所雲「先生三十七歲,館虞山」等語】。徐芳《柳夫人小傳》等所謂「自取縷帛結項,死尚書側」,則齊東野人之語,不可信也。至若俞蛟《夢廠雜著》《齊東妄言·九·柳如是傳》等所言昭文縣署之事,其為妄謬,則更不足道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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