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陳寅恪 > 柳如是別傳 | 上頁 下頁 |
| 二一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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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列傳·七九·貳臣傳·乙·錢謙益傳》云: 【順治】五年四月,鳳陽巡撫陳之龍擒江陰黃毓祺於通州法寶寺,搜出偽總督印及悖逆詩詞,以謙益曾留黃毓祺宿其家,且許助資招兵入奏。【寅恪案:《小腆紀傳·四六·黃毓祺傳》云:「【毓祺】將起義,遣江陰徐摩致書錢謙益,提銀五千,用巡撫印鈐之。謙益知其事必敗,卻之,持空函返。摩之友人徽州江純一,謂摩返必挾重資,發之可得厚利,詣營告變」等語,可供參考。】詔總督馬國柱逮訊。謙益至江寧訴辯,前此供職內院,邀沐恩榮,圖報不遑,況年已七十,奄奄餘息,動履借人扶掖,豈有他念。哀籲問官乞開脫。會首告謙益從逆之盛名儒逃匿不赴質,毓祺病死獄中,乃以謙益與毓祺素不相識定讞。馬國柱因疏言:「謙益以內院大臣歸老山林。子侄三人新列科目,必不喪心負恩。」於是得釋歸。 【寅恪案:王元鐘編《國朝虞陽科名錄·一·進士門》「順治四年丁亥科」略云:「錢祖壽二甲第五名。字福先,號三峰。時俊孫。唐朝鼎二甲第十四名,字禹九,號黎穀。本姓錢。錢裔僖三甲第九十四名,字嗣希,時俊子。」同書二《舉人門》「順治三年丙戌科」略云:「錢裔僖見進士。錢召西翰,庠名祖彭。裔肅子。錢孫愛孺貽,改名上安。謙益子。」國柱所謂「子侄三人」,子自是孫愛,侄則當指裔僖、祖壽。其實裔僖乃侄孫,祖壽、祖彭乃侄曾孫。唐朝鼎即與迫死河東君案有關之「族貴」錢朝鼎,此時尚未複姓,更應不列於此也。又《清史列傳·九·黃梧傳》載「梧」條列剿滅鄭氏五策,其四曰:「鋤五商,以絕接濟。成功于山海兩路各設五大商,為之行財射利。梧在海上素所熟識,近且潛住郡城,為其子弟營謀鄉舉邑庠,為護身之符。其實陰通禁貨,漏泄虛實,貽害莫大。應奏請敕下督撫嚴提正罪,庶內宄清而接濟之根可拔矣。」黃氏所言之情況,雖時間較晚,但亦可供參證。】 同書同卷《土國寶傳》略云: 【順治】二年,隨豫親王多鐸定江寧。王令同侍郎李率泰招撫蘇州松江諸郡,遂奏授江甯巡撫。【以】擅殺【蘇州諸生王伯時及文震孟之子文乘】下所司察議,坐降調。四年八月,命以布政銜管江南按察司事。五年五月,仍授江甯巡撫。八年十月,巡按禦史秦世禎疏劾國寶【貪贓】。疏上,命革國寶等職,下總督馬國柱同世楨訊鞫。國寶將就逮,畏罪自經死。鞫證皆實,追贓入官。 《清史稿·四·世祖本紀·一》略云: 順治四年七月戊午,改馬國柱為江南江西河南總督。 同書一二二《職官志·三·外官門》略云: 順治元年,置江南巡撫,駐蘇州,轄江甯、蘇州、松江、常州、鎮江五府。十八年,江南分省,更名蘇州巡撫。 順治十八年,江南分省,右布政使徙蘇州,左仍駐江寧。 順治三年,增置江寧按察使一人。康熙八年,江蘇按察使徙蘇州。【原注:「江寧隸此。」】 同書二百零三《疆臣年表·一》「順治四年丁亥江南江西河南」欄云: 馬國柱七月戊午總督江南江西河南。 同書同表「順治四年丁亥宣大山西」欄云: 馬國柱七月戊午調。【寅恪案:葉紹袁《啟禎記聞錄·七·芸窗雜錄》云:「舊巡撫土公左遷按察使。(丁亥)十二月中已履任。江甯洪內院亦奉旨回京。代之者馬公名國柱。洪系明朝甲科,馬固一白丁也。」可供參考。】申朝紀總督宣大山西。 同書同表「順治十一年甲午江南江西」欄云: 馬國柱九月丁未休。十月馬鳴佩總督江南、江西。 黃宗羲《海外慟哭記》「監國魯三年戊子閏三月【即順治五年戊子四月】江西虜帥金聲桓反正」條【可參梨洲《行朝錄·四》「魯王監國」及同書五「永曆紀年」有關各條】云: 金聲桓者,故楚帥左良玉之部將也。良玉死,良玉之子夢庚降虜。虜俾聲桓仍統其軍。大學士黃道周督鄭鴻逵、鄭彩二軍出杉關。聲桓故曾役于道周,乃陽為送款,而使別將張天祿襲之。道周被執,由是得鎮江西。上取閩,虜調各省之兵,複陷其地。聲桓之力居多。虜撫以聲桓降將,故輕之。從之取賄不得。聲桓私居嘗改舊服,於是虜撫上變,言聲桓謀反。聲桓使人竄之中途,得其書,乃置酒召虜撫,以書示之。虜撫失色,遂斬之。奉永曆帝正朔,受爵豫國公。江西郡縣皆定。當是時,南都震動,以為聲桓旦夕且下。虜官豫擬降附,而虜之守贛州者不從聲桓。聲桓欲攻之,守贛州者曰:「吾不動以待汝。汝得南都,則吾以贛下。」乃為聲桓之謀者,以甯庶人【宸濠】之敗,急於順流,故使新建【伯王陽明】得制其後。今門庭之寇未除,而勤遠略,是追庶人之僨車者也。聲桓遂急攻贛。贛守愈堅,各省之援虜大集,圍聲桓困之。數月食盡。部曲斬聲桓,降於虜。 查繼佐《魯春秋·監國紀》略云: 【永曆二年】戊子【監國三年】,監國蹕鷺門。北總鎮金聲桓回向,為明守南昌。北總鎮李成棟回向,為明守廣東。 聲桓與養子王得功北反自稱輔明將軍,桂王封豫國公。封成棟惠國公。 【永曆三年】己醜【監國四年】春正月,監國由鷺門詣沙埕。 南昌敗。豫國公金聲桓、建武侯王得仁、大學士尚書姜曰廣死之。諸郡縣鹹不守。 金豫國回向,曰廣欲捷取九江,扼安慶,窺南都。聲桓不聽。至是敗,間投井死。 惠國成棟以桂命提東粵師應聲桓,協攻贛。適聲桓解贛圍兩日矣。勢單,敗走信豐,溺水死。 祝芸堂【純嘏】編《孤忠後錄》略云: 順治四年丁亥,黃毓祺起兵海上,謀複常州。 正月,毓祺糾合師徒,自舟山進發。常熟錢謙益命其妻豔妓柳如是至海上犒師,適颶風大作,海艘多飄沒。毓祺溺于海,賴勇士石政負之,始得登岸。約常郡五縣同日起兵恢復事既不就,而志不少衰。逃名潛竄。至淮,索居僧舍。一日僧應薛從周家禮懺,周聞知祺,延而館之。祺有部曲張純一、張士俊二人,向所親信。二人從武弁戰名儒【寅恪案:《清史列傳·貳臣傳·錢謙益傳》之「盛名儒」,疑即此人】,轉輸實無所措,謀於名儒,將以祺為奇貨。名儒故與薛有隙,得此為一網打盡計。於是首者首,捕者捕,禍起倉卒矣。 【寅恪案:《續甬上詩·八十·謝三賓小傳》云:「牧齋以黃介祉事上變,而反遭囚縶。」柴德賡君已辨其非。甚是。見《輔仁學志》第十二卷第一第二合期《〈鮚埼亭集〉謝三賓考》。】 順治五年戊子,下黃毓祺於海陵獄。 是年春,執毓祺見廉使夏一鶚。四月,下海陵獄。一鶚為常州府時,治徐趨之獄,嘗垂涎於祺而欲未遂。後,心豔武進楊廷鑒之富,欲借此為株連,祺不應,索筆供云:「身猶舊國孤臣,彼實新朝佐命【寅恪案:「彼」指錢牧齋】各為一事,馬牛其風。」一鶚大怒,酷肆拷掠,詰以若欲何為?曰:「求一死耳。」七日,遂囚於廣陵獄。 六年己醜,黃毓祺死于金陵獄。 三月,移金陵獄。將刑,門人告之期。祺作絕命詩,被衲衣,趺坐而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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