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陳寅恪 > 柳如是別傳 | 上頁 下頁 |
| 二〇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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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顧雲美東澗遺老錢公別傳略云: [弘光元年]五月初十辛卯夜,上出狩。北軍挾之去。(寅恪案,「之」字指牧齋。)以前資浮沈數月,自免歸。送公歸者,起兵山東,被獲,因得公手書,並逮公。鋃鐺三匝,至北乃解歸。 寅恪案,送牧齋歸者之姓名,顧氏未明言。近鄧之誠先生清詩紀事初編三「錢謙益」條云: [順治]三年正月授秘書院學士兼禮部侍郎。《明史》副總裁。六月以疾歸。是時法令嚴,朝官無敢謁假者,謙益竟馳驛回籍。歸遂牽連淄川謝升案,鋃鐺北上。傳言行賄三十萬金,得倖免。賄雖無征,後來謙益與人書,屢言匱乏,貧富先後頓異,未為無因矣。 今檢《清史列傳》柒玖謝升傳(參《清史稿》貳肆肆金之俊傳附謝升傳。)云: [順治]二年正月升以疾劇,乞假。命太醫診視。二月卒。 據此,謝升病逝時,牧齋尚在南京,任弘光帝之禮部尚書。順治三年牧齋歸家後被逮北行,非由謝升所牽累明矣。 又檢國朝耆獻類征初編肆陸三載田雯撰謝陛墓誌銘略云: 公姓謝氏,諱陛,字紫宸,號丹楓。系出江西贛縣。明洪武間,十世祖官小旗戍籍德州右衛。甲申李自成陷京師,置賊黨,防禦使閻傑,州牧吳徵文來德,公流涕曰,主亡天下亂,讎可複也。與州人李嗣晟謀誅之。李雲,當告諸薦紳先生。公曰,薦紳先生難言之,彼慮事熟,匃萬全也。狐疑敗矣。公仗劍往,眾踴其後,遇盧禦史世㴶雲,於思曷維其來?公弗顧。徵文坐聽事堂,遙望於思,走踰半垣,拔角脫距,遂磔裂之。並執傑誅焉。眾目眩良久,欲散歸。公曰,賊踞京師,散將安往?遂帥眾而北,所在收兵,與江表連和,殺賊雪恥。會世祖章皇帝入關,乃上所收印綬。當國者欲官之,不受,歸。公自此隱矣。知州某,徵文甥也。誅徵文時,匿僧舍免。後成進士,來知州事,思得公而甘心焉。誣以私藏兵器。卒無以害。公優遊裡閈垂十年,與年七十以上者十人,結為稀社。 《小腆紀傳》肆陸義師壹淩駉傳(參《小腆紀年附考》伍順治元年四月「明貢生馬元騄,生員謝陛。」及「明兵部職方司主事淩駉」等條。)略云: 淩駉字龍翰,歙縣人。崇禎癸未進士。以主事贊畫督師李建泰軍。建泰降賊,駉複臨清濟寧。傳檄山東,遠近響應。於是土寨來歸者甚眾,與德州謝陛遙相應。 又附馬元騄謝陛傳略云: 馬元騄,德州貢生。謝陛,諸生也。奉[宗室]帥鍁權稱濟王,移告遠近,殺偽官。兗青登萊諸州皆堅壁自守。陛即南中訛傳以為故相謝升者也。 道光修濟南府志伍貳人物捌盧世㴶傳略云: 盧世㴶字德水。天啟乙丑進士,授戶部主事。乞侍養歸,服闋,補禮部改禦史。移疾趣歸。甲申之變,世㴶與其鄉人擒斬偽牧,倡義討賊。大清兵下山左,以原官征,病不行。 碑傳集壹三陸田雯撰盧先生世㴶傳略云: 盧世㴶字德水,一字紫房。晚稱南村病叟。淶水人。明初徙德州左衛。[天啟五年乙丑]登進士第,除戶部主事。未幾省母歸,複強起,補禮部,改監察禦史。竟移疾去。甲申已後,每摳衣循發,歌注無聊。掃除墓地,有沈淵荷鍤之意。 本朝拜原官,征詣京師,以病廢辭。癸巳卒於家,年六十六。 牧齋《初學集》壹佰陸讀杜小箋上略云: 今年夏,(寅恪案,「今年」指崇禎六年癸酉。)德州盧戶部德水,刻杜詩胥鈔,屬陳司業無盟寄予,俾為其敘。 同書壹壹桑林詩集(原注:「起崇禎十年丁醜三月,盡閏四月。」)小序略云: 丁醜春盡,赴急征。渡淮而北。 同書同卷覆載有「將抵德州遣問盧德水」,「德水送芍藥」,「東壁樓懷德水」,「次韻酬德水見贈」等題,並附盧世㴶「上牧齋先生」詩。 寅恪案,徐鼒謂淩駉「傳檄山東。與德州謝陛遙相應」。又謂「陛即南中訛傳以為故相謝升」。可知鄧之誠先生謂牧齋「牽連淄川謝升案」之「謝升」,乃謝陛之誤。德州府志謂「世㴶與其鄉人擒斬偽牧,倡義討賊」之「鄉人」,當即指謝陛馬元騄等,蓋與謝陛墓誌銘所言同為一事。惟田雯撰盧先生世㴶傳(見碑傳集壹三陸文學上之上。)恐有所避諱,不明言之耳。複據上引資料,謝陛盧世㴶二人又皆不受清廷之官職者,自與抗清複明之運動有關也。又牧齋於崇禎十年丁醜因張漢儒之詰控,被逮北上,道經山東,與盧德水頻繁賦詩唱和。以沒口居士與南村病叟如是交誼,則其于順治三年丙戌辭官南下,再經山東,亦應有酬和之篇什及來往之書劄。由此推之,牧齋于順治三年丙戌七夕後,自北京歸家,被逮北行,必為謝陛盧世㴶等之牽累,更無疑義。謝氏既被誣以私藏兵器,但不久事白,則牧齋之得免禍,亦事理所當然,而顧雲美所謂「送公歸者」,乃指盧氏,抑又可知矣。 吾國文學作品中,往往有三生之說。錢柳之因緣,其合於三生之說,自無待論。但鄙意錢柳之因緣,更別有三死之說焉。所謂三死者,第一死為明南都傾覆,河東君勸牧齋死,而牧齋不能死。第二死為牧齋遭黃毓祺案,幾瀕於死,而河東君使之脫死。第三死為牧齋既病死,而河東君不久即從之而死是也。此三死中,第一死前已論述之,茲僅言第二死。寅恪草此稿有兩困難問題。一為惠香公案,第肆章曾考辨之矣。一為黃毓祺之獄,即所謂第二死。今稍詳述此案發生年月之問題,並略陳牧齋所以得脫第二死之假設,以俟讀者之教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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