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陳寅恪 > 柳如是別傳 | 上頁 下頁 |
| 五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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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九年丙子孟陽尚有一詩關涉河東君及朱子暇。此點與牧齋間接有關,茲論述之於下。《耦耕堂存稿》詩中及《列朝詩集》丁壹三所選「二月上浣同雲娃踏青」詩後,即接以此詩。「六月鴛湖飲朱子暇,夜歸,與雲娃惜別」詩云: 尋得伊人在水湄。移舟同載複同移。 水隨湖草間偏亂,愁似橫波遠不知。 病起尚憐妝黛淺,情來頗覺笑言遲。 一樽且就新知樂,莫道明朝有別離。(寅恪案,楚辭九歌少司命云:「悲莫悲兮生別離,樂莫樂兮新相知。」乃孟陽此兩句所從出,自不待言。至新知一辭及其界說,見前論孟陽停雲詩並宋讓木秋塘曲序等條,茲不復贅。) 寅恪案,朱子暇即朱治憪。其事蹟見劫灰錄壹永曆帝紀,《小腆紀年》壹三,《小腆紀傳》伍柒,明詩綜陸陸,檇李詩系壹玖,光緒重修嘉興府志伍壹文苑傳,道光修同治重刊廣東通志貳肆職官表,道光修光緒重刊肇慶府志壹貳職官貳等,茲不詳述,但據廣東通志云: [崇禎]十年 同知 朱治憪 吳大伊 十一年 十二年 十三年 同知 倪文華 肇慶府志云: [崇禎]十年 同知 李含璞 朱治憪 十一年 十二年 同知(以後缺。) 可知崇禎十年朱子暇外,任肇慶府同知者,尚有其他之人。兩志所列之人名雖不同,然朱氏之到任所,(明詩綜,嘉興府志「同知」皆作「通判」。據《小腆紀傳》云:「天啟辛酉舉於鄉,選肇慶通判,曆同知。」蓋先選通判,後遷同知也。)必在崇禎十年無疑。故孟陽此詩亦應是九年所作。崇禎十三年肇慶府同知既非朱氏,則朱氏此時或已離任返家。其後來在廣東之活動,當是重返粵省以後所為也。檢程錢兩家之集,關涉朱氏者,除此詩外,皆為崇禎三年春夏間事,時間太早,無關考證。(可參《耦耕堂存稿》詩上「答朱子暇次牧齋韻三首」。《列朝詩集》丁壹三上選程孟陽此詩,題作「答朱子暇見訪同牧齋次韻三首」題下有「庚午春」三字。《初學集》玖崇禎詩集伍「夏日偕朱子暇憩耦耕堂次子暇訪孟陽韻三首」。)自崇禎九年夏,至十三年冬河東君訪半野堂之前,未發現錢朱兩人有往還蹤跡。牧齋集中涉及河東君之詩,最先為第貳章所引之「觀美人手跡戲題七絕句」。此詩為崇禎十三年春間所作。顧雲美謂「嘉興朱治憪為虞山宗伯稱其才,宗伯心豔之,而未見也」。 檢商務重印本浙江通志壹肆拾選舉門舉人表載:「天啟元年辛酉科。朱治憪。嘉興人。肇慶同知。」是朱氏乃牧齋主浙江鄉試時所取士也。其以絕代名姝告于老座師,藉報受知之深恩,原無足怪。但此點恐為朱氏尚未到肇慶同知任所前,或是崇禎十二年末離任所後之事,俱難決言。所可注意者,孟陽於崇禎十一年及十二年除夕,皆在牧齋家度歲,(參《耦耕堂存稿》詩下「[戊寅]除夕拂水山莊和牧齋韻二首」及「[己卯]除夕次牧齋韻」等詩。「戊寅」「己卯」皆據《列朝詩集》增入。)此時何不以河東君之才貌介紹於牧齋?可知此老心中直以「禁臠」視河東君,不欲他人與之接近,其情誠可鄙可笑矣。松圓於崇禎十三年冬複循例至牧齋家度歲,不意忽遇河東君,遂致狼狽而返。以垂死之年,無端招此煩惱,實亦有自取之道也。 抑更有可論者,上已推定河東君於崇禎九年二月末,離嘉定返盛澤,何以距離僅百日,松圓忽在嘉興與雲娃惜別?若謂由於難堪相思之苦,高年盛暑,往訪河東君,則河東君非輕易接待不速之客者,如後引河東君與汪然明尺牘第壹三通及第壹肆通之例,可以類推。松圓于此點應有感會,似不作斯冒昧之舉。檢《初學集》伍三「封監察禦史謝府君墓誌銘」略云: 鄞縣謝府君諱一爵。君以次子太僕寺少卿三賓封陝西道監察禦史。以崇禎八年二月廿四日卒,年六十有四。其配孺人周氏,以是年十月廿七日卒,年六十有二。三賓與其兄三階弟三台三卿以崇禎十三年某月甲子,合葬君夫婦于郡西翠山之陽。三賓余門人也,狀君之行來乞銘。 及《耦耕堂存稿》文上「吊問」略云: 四明謝侯去嘉定之明年,以名禦史監軍山東。出奇破賊,有勘定功。朝命擢公太僕寺卿。未幾,以太公封侍禦翁憂去,奔喪戒行,而橫罹讒口。繼而有母太夫人之喪,前後遠邇之會吊者,彌年未已。丙子夏六月亢旱,驕陽流金鑠石,禾槁川涸,水無行舠。門下布衣新安程某貧老且廢,累然扶杖擔簦而前。客或有止之者,又有難之者曰:「公有遺愛深德於子,子老而赴吊,宜矣。然古者吊不及哀,謂之非禮。今日月有時,喪制有嘗,怙恃之戚皆已卒哭。子之往,其何說之詞?」不肖對曰:「否否。禮之吊,非獨哀死也。凡列國水旱之不時,年穀之不登者,皆吊。古者三月無君,則吊。侯不幸廉貞而蒙讒毀。聞風慕義,猶將吊屈哀賈,悲歌涕泗於千百世之間,又烏可以尋常久近論哉?」客聞之,斂容拱手退曰:「唯唯。」敬書之,以告於閽人下執事。 寅恪案,孟陽此次之冒暑遠吊謝氏之喪,必多譏笑之者。其作文解嘲,甚至以三賓為「廉貞」,可鄙可笑。其文引經據典,刺刺不休,茲不備錄。究其實情,當為希求象三之救濟耳。明代山人之品格,如平山冷燕所描寫之宋信,即是一例。松圓平日生活,除得侯廣成錢牧齋等資濟之外,尤受象三之援助,自無可疑。崇禎九年春間,河東君來游嘉定,孟陽竭盡精力財力,相與周旋。「三月無[河東]君」之後,困窘至極,故不能不以七十二歲之殘年,觸六月之酷熱,遠赴浙東,以吊過時之喪。舍求貸于富而多金之謝太僕,恐無其他理由。鴛湖乃嘉定鄞縣往還所經之路線。 據「吊問」中「丙子夏六月門下布衣新安程某貧老且廢,累然扶杖擔簦而前」等語推之,則松圓「與雲娃惜別」詩,實往吊象三途中所作。又文中二客之語,自是孟陽假設,不必確定為何人。但此次鴛湖所遇見之河東君及朱子暇,觀其後來所表現,人格俱出孟陽之上。然則此兩人於中途勸阻,亦有可能。不必如文中所述,二客之言乃發於嘉定啟行之時也。寅恪曩誦《列朝詩集》所選松圓此詩,未達其六月至鴛湖之意。今見「吊問」之文,始豁然通解,益信松圓謀身之拙,(寅恪案,全唐詩第拾函韓偓貳「安貧」七律云:「謀身拙為安蛇足。」韓程兩人,雖絕不相似,然孟陽於河東君之關係,亦可謂蛇足之拙。故取以相比。讀者幸勿誤會。)河東君害人之深也。 又牧齋所作象三父母合葬墓誌銘之時間,止言其葬在「崇禎十三年某月甲子」,而未詳何月。依通常之例,江浙地域以氣候關係,葬墳往往在冬季。墓誌乃埋幽之石,乞人為文,自在葬墳稍前之時。據鄭氏近世中西史日對照表,崇禎十三年庚辰十月十七日及十二月十八日均為甲子。若象三葬其父母在十二月甲子者,則或與河東君於此年十一月訪半野堂事有關。蓋牧齋此際文酒酬酢,必需多金,象三錢刀在手,當不甚吝嗇。但象三或未得知河東君此時適在虞山。老座主諛墓之文,實為建築我聞室金屋之用者。否則象三將如崇禎十六年秋牧齋構絳雲樓以貯阿雲,貸款迫急,不得已出賣其心愛之宋槧漢書,減損原價二百金之例,以逞其雖失美人,而得異書之快意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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