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蔡東藩 > 清史通俗演義 | 上頁 下頁 |
第五十五回 江甯城萬姓被兵 靜海寺三帥定約(3) |
|
耆、牛、伊三人,奉到上諭,見各款都已照準,只有鈐用禦寶,須改易三大臣關防,暗想這是最後一款,諒來英使總可轉圜,遂令張喜至英艦知會,約期相見。馬利遜先問張喜道:「議和各款,已批准麼?」 張喜道:「件件批准,只鈐用禦寶事不允。」 馬利遜道:「我國最重鈐印,這事不允,各議款都無效了。」 張喜突然一驚,半晌道:「且待三帥等會過英使,再作計較。」 馬利遜道:「我國禮節,與中國不同,欽使制府,必欲來會,請用我國的平行禮。」 張喜道:「是否免冠鞠躬?」 馬利遜道;「免冠鞠躬,仍是平時的禮節,軍禮只舉手加額便是。」 張喜道:「簡便得很,我去稟明便了。」 兩人別後,轉瞬屆期,耆、牛、伊三帥,帶領侍衛司道,徑往英舟。濮鼎查出來相見,兩下用了平行禮,分賓主坐定,訂定盟約,倒也歡洽異常。耆、牛、伊回城後,又想了一樁拍馬屁的法子,備好牛酒,於次日親去犒師,到了英舟,濮鼎查忽辭不見。【真會做作。】 三人馳回,急令張喜去問馬利遜,一時回報,據英使意見,日前議定各款,一字不能改易,如或一字不從,只好兵戎相見,毋煩犒勞! 耆英道:「他如何知我消息?我昨日與英使相會,因初次見面,不好驟提易印二字,今日是借了犒師的名目,去議這件款子。偏偏他先知覺,不識有哪個預報詳情?」 張喜在旁,垂頭不答。 牛鑒道:「為了這事仍要用兵,殊不值得,想聖上英明得很,且再行申奏,仰乞天恩俯准,當無不可。」 耆英道:「如何說法?」 伊裡佈道:「奏中大意,只叫說鈐用禦寶,乃是彼此交換的信用。我國用禦寶,彼國君主,亦應照辦,講到平行款式,尚屬可行。這麼說來,想皇上亦不至再行申斥。況內有穆中堂作主,我們備一密函,先去疏通,自然容易照準了。」 耆英依言照辦,奏摺上去,果然降旨依議。耆英等再赴英艦,與濮鼎查申明允議,約定儀鳳門外的靜海寺中,兩下換約。屆期免不得有一番手續,小子不欲再詳,只好大書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西曆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清英結南京條約,和議告成,便算完案。【第一次國恥。】但英艦尚未退去,兵弁多上岸遊覽,江南華麗,遠勝他省,青年婦女,妝扮得百般妖豔,英兵不懂中國禁忌,就上前去握手相親,嚇得婦女們大叫救命,惱了許多男子漢,說他怎麼無禮,將英兵圍住,手打腳踢,著實的敲了一頓。 這一場瞎鬧,幾乎又惹起大交涉來。英將要下令赴鬥,耆、牛、伊三人,亟遣黃藩司前去道歉。那英將不肯干休,定欲按問,沒奈何將鬧事的百姓,拿了幾個,枷號示眾。不願作元緒公,恰要他吃獨桌。並出示曉諭軍民,只說:「外洋重女輕男,握手所以示敬,居民不要誤會,致啟嫌隙!」 若比握手更親一層,便是相敬如賓了。眾百姓似信非信,因內外交相脅迫,只得忍氣吞聲罷了。 到八月終旬,英兵先得六百萬圓償金,方退出江寧,還屯舟山。長江一帶無英兵,惟舟山及鼓浪嶼,英兵尚不肯撤退,須俟償款交清,方行撤去。清廷無可奈何,只好一期一期的解他賠款。道光帝痛定思痛,想懲辦一二庸帥,遮蓋自己臉面。廷臣窺伺意旨,參本彈章,陸續投呈,於是道光帝連下諭旨。牛鑒革職逮問,命耆英代任江督,弈山、弈經、文蔚,亦仿牛鑒例逮治,余步雲正法。獨伊裡布特沐重恩,升任欽差大臣,赴粵議互市章程,這是議和的功績,清廷原特別優待他的。 轉瞬間又是一年,春王正月,詔閩督怡良讞臺灣獄。革臺灣總兵達洪阿,兵備道姚瑩職,海內譁然。這件案情,也是從英兵入境而起。英艦入犯的時候,曾遣偏師窺臺灣,達洪阿、姚瑩督率參將邱鎮功,守禦雞籠口,見英艦駛入,開炮抵敵,轟退英兵。當下捷報到京,道光帝下旨嘉獎。嗣後英兵又窺大安港,達洪阿、姚瑩,預設埋伏,誘敵進口,英艦鼓輪直入,巧巧觸著暗礁,霎時間伏兵齊起,奮勇上船,擒住白人二十四名,黑人一百六十五名,炮二十門,及英兵所得浙軍器械,約數百件。 捷報再上,道光帝親書硃諭,賞達洪阿太子少保銜,加姚瑩二品頂戴。達、姚二人,將英俘監住,請旨正法,有旨批准。達洪阿等也算謹慎,把黑人一百六十四名斬首,留白人不殺。到了江寧議和,兩國當交還俘虜,臺灣只交出白人。英使濮鼎查,尋了閑隙,遍訴江、浙、閩粵諸大吏,略說:「台中兩次俘獲,均系遭風難民。鎮台達洪阿、道台姚瑩,垂危邀功,請會奏懲處!」 這位和事老耆英,連忙上奏,洋奴,洋奴!達洪阿聞這消息,也具奏聲明原委,最後的一篇奏牘,恰是自請開缺,候欽派大臣查辦。道光帝遂飭怡制台渡台訊究,一面將達、姚二人撤任。正是:功罪不明先受譴,忠奸未辨已蒙冤。 畢竟怡制台訊究後,達、姚二人得罪與否,請看下回分解。 *==*==* 中英開釁,為禁煙而起,屢戰屢敗,直至江寧受困,情見勢絀,不得已而乞和。種種條款,令人難堪,耆、牛、伊三大臣,唯唯諾諾,不敢少違。英人始願,且不及此,何其怯歟?顧後人以此為五口通商之始,目為耆、牛、伊罪案,吾謂通商尚不足病,重洋洞辟,萬國交通,中國寧能長此閉關乎?但戰事為禁煙而起,至和議成後,於禁煙二字,絕不提及,是真可怪。英人未嘗不允禁煙,我既事事如約,則禁煙二字,應不難乘此提議,數十百年之積毒,不至長遺,尚足為萬一之補救。乃議和諸臣,見不及此,清宣宗亦屢敗而懼,含糊了事。虎頭蛇尾,能毋為外人窺破耶?本回寫牛鑒,寫伊裡布,寫耆英,暗中實寫宣宗。語重心長,隱含無數感慨。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