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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回 警告頻施使團作對 空言無補總統為難(1)


  卻說奉、直戰事愈迫愈緊的時候,其中最著急的,要算河南北數千萬小百姓,因禁不住軍隊的攪擾摧殘,少不得奔走呼號,求免兵燹之苦。此外便是大總統徐世昌,因自己地位關係,倒也確實有些著急。軍閥政客之言和平者,大率類此。還有各國公使,恐怕戰事影響治安,累及外人,接連向外交部遞了三個警告書,第一個警告,是四月十四日提出的,內容是:

  外交團頃悉中國武裝軍隊擬佔據秦皇島火車站,又塘沽警察長六號通知,該處奉軍司令官擬佔據該處火車站。查一九〇一年條約第九條,中政府讓與各國駐兵某某數處之權利,以期維持北京至海通道。各公使以此系一種專獨權利,故中國武裝軍隊,如佔據此種地點,即系破壞上述條約之規定。本公使聲明此層時,又鑒於華盛頓會議第六號議決案之關於駐華軍隊問題,應同時請貴總長嚴重注意于因此破壞條約舉動而發生之結果。並希將此種結果,警告有關係之司令部為盼!

  第二個警告是四月二十日提出的,大約說:

  外交團曾於一九二〇年七月八日,以領銜公使名義,致照會于外交總長,茲特抄附于此,應請貴總長注意。因中國北部及北京城附近,現有中國軍隊調動,外交團特再聲明,必將堅持上述照會之條件,並向貴總長為最嚴重之申告。如因亂事致外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中國政府負其責任。為此外交團盼望中國政府,應有極嚴厲之設備,以杜武裝軍隊攬入北京,及用飛機由空中襲擊京城之事。為此照請貴總長查照。

  第三個警告,也是四月二十日送出的,大概說:

  茲因中國各省軍隊調動一事,外交團認為應請中國政府注意本公使一九二一年八月三十日致貴總長之照會。該照會內開:「外交團特向中國政府提出警告。年來每次內戰,必受外人多少訕笑責備,真是自取其辱。凡外人所受損失,無論其出於軍隊之行動,或因其放棄責任所致,定唯該管區之上級軍官是問。各國必堅持請中國政府責令該上級軍官,個人單獨負其責任。」等因。茲特再為聲明此態度,相應照請查照。

  ***

  徐世昌一則逼于外人的警告,二則逼于國民的責備,怕外交團警告是真,怕國民責備是假。在無可如何之中,只得下了一道命令道:

  近日直隸、奉天等處軍隊移調,遂致近畿一帶,人情惶惑,閭閻騷動,糧食騰踴。商民呼籲,情急詞哀。迭據曹錕、張作霖等電呈聲明移調軍隊情形,覽之深為惄然。國家養兵,所以衛民,非以擾民也,比歲以政局未能統一之故,庶政多有闕失,民生久傷憔悴,力謀拯救之不遑,何忍斫傷而不已?本大總統德薄能鮮,不能為國為民,共謀福利,而區區蘄向和平之願,則歷久不渝。該巡閱使等相從宣力有年,為國家柱石之寄,應知有所舉動,民具爾瞻,大之為國家元氣所關,小之亦地方治安所系。念生民之塗炭,矢報國之忠誠,自有正道可由,豈待兵戎相見?特頒明令著即各將近日移調軍隊,凡兩方接近地點,一律撤退。

  對於國家要政,盡可切實敷陳,以求至中至當之歸。其各協恭匡濟,奠定邦基,有厚望焉!此令。

  按自民國六年以後,歷任總統的命令,久已不出都門。現當奉、直雙方,兵連禍結之時,這等一紙空言,還有什麼效力?此老亦自取其辱。何況這時奉、直雖然反對,至於痛惡徐氏之心,卻不謀而合,不約而同,奉方想擁出段祺瑞,直方想捧起黎黃陂,為後文黃陂複職伏線。各有各的計劃,誰還顧到徐大總統四個字兒?這命令下後的第二天,兩軍不但不肯撤退,而且愈加接近,同時張作霖宣戰的電報也到了,大約說:

  竊以國事糾紛,數年不解,作霖僻處關外,一切均聽北洋團體中諸領袖之主張,向使同心合力,無論前年衡陽一役,可以乘勝促統一之速成,即不然,而團體固結,不自摧殘,亦可成美洲十三洲之局。乃一人為梗,大局益棼,至今日而愈烈,長此相持,不特全國商民受其痛苦,即外人商業停頓,亦複虧損甚钜,嘖有煩言。作霖所以隱忍不言者,誠不欲使一般自私自利之徒,藉口污蔑也,不料因此竟無故招謗,遂擬將國內奉軍,悉數調回,乃蒙大總統派鮑總長到奉挽留,曹省長親來,亦以保衛京、津,不可撤回為請。而駐軍地點商會挽留之電,相繼而至,萬不得已,始有入關換防,酌增軍隊,與曹使協謀統一之舉。又以華府會議,適有中、交兩行擠現之事,共管之聲浪益高,國勢之欺危益甚,作霖又不惜以鉅款救濟之,所以犧牲一切,以維持國家者,自問可告無罪。

  若再統一無期,則神州陸沉,可立而待,因一面為京畿之保障,一面促統一之進行,所有進兵宗旨暨詳情,業於皓日漾日通告海內。凡有血氣者,睹情形之危迫,痛喪亂之頻成,應如何破除私見,共同挽救。乃吳佩孚者狡黠性成,殃民禍國,醉心利祿,反覆無常,頓衡陽之兵,幹法亂紀,致成慎於死,賣友欺心,決金口之隄,直以民命為草芥,截鐵路之款,儼同強盜之橫行。蔑視外交,則劫奪鹽款,不顧國土,則賄賣銅山。逐王使于荊、襄,首破壞北洋團體,騙各方之款項,專鼓動大局風潮。盤踞洛陽,甘作中原之梗,弄兵湘、鄂,顯為蠶食之謀。迫脅中、交兩行,掠人民之血本,勒捐武漢商會,竭闤闠之脂膏。塗炭生靈,較闖、獻為更甚,強梁罪狀,比安、史而尤浮。惟利是圖,無惡不作,實破壞和平之妖孽,障礙統一之神奸。天地之所不容,神人之所共怒。作霖當仁不讓,嫉惡如仇,猶複忍耐含容,但得和平統一,不願以干戈相見。

  不意曹使養電,吳氏馬電,相繼逼迫,甘為戎首,宣戰前來,自不能不簡率師徒,相與周旋,以勵相我國家。事定之後,所有統一辦法,謹當隨同大總統及各省軍民長官之後,與海內耆年碩德,政治名流,開會討論公決。作霖本天良之主宰,掬誠悃以宣言,既不敢存爭權爭利之野心,亦絕無為一人一黨之成見。皇天后土,共鑒血忱。作霖不敢以一人欺天下,披瀝以聞,伏維公鑒!

  ***

  張作霖這一個通電發出後,第二天夜裡,西路便在長辛店開火了。接著東路馬廠,中路固安,也一齊發生激戰。吳佩孚因見戰事重心在西路,便親赴長辛店督戰。前敵指揮董政國,見總司令親來,格外猛烈進攻,士氣也倍覺勇壯。奉軍張景惠見直軍勇猛,傳令炮兵隊用排炮掃射,卻不料吳佩孚早已有了準備,教軍士們都埋伏在樹林之中。那炮火雖烈,卻也不能怎樣加直軍以損害。雙方鏖戰了一日一夜,奉軍把所有的炮彈,已完全放完,此次戰役,西人觀戰,皆謂各國戰爭,從無用炮火如奉軍此次之厲害者,可見奉軍致敗之因,而其炮火之猛烈亦可見。後方接濟又沒有到,炮火便突然稀少起來。吳佩孚因向董政國道:「敵方的炮火已盡,我們不乘此機會進攻,更待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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