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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歲


  民國十七年戊辰(1928)三十九歲

  一月,蔣總司令以各方敦促入京複職,重整軍備,繼續北伐,餘亦被約同行入京、既抵京,寓鐵湯池蔣公館者旬日,繼又遷寓總部之西花廳,曾文正公舊居之處也。蔣公有命余任總部秘書長意,囑立夫轉詢,余堅謝之,立夫為餘返報曰:「陳君書生,繁劇似非其所堪,不可強以要職。」蔣公遂罷斯議,其時任辦公廳主任者,則吳思豫君也。

  居西花廳時,蔣公常招余談革命前途,對余多所啟迪,一日問餘:君自擇之,願任何種職務?余謂餘之初願在以新聞事業為終身職業,若不可得,願為公之私人秘書,位不必高,祿不必厚,但求能有涓滴為公之助,然機關重職,則非所勝也。蔣公笑謂:何能以君為私人之秘書。已而中央日報社長潘宜之來京,蔣公告潘約餘為中央日報主筆,然中央日報有彭浩徐〔學沛〕任編緝部事,成績甚佳,何可以餘代之,遂亦堅辭焉。留居匝月辭歸,臨別謁辭,仍請蔣公助成餘辦報之志願,蔣公許之。回滬以後,乃與時事新報商訂合作之約,電告蔣公於徐州,得覆許可,遂入時事新報為總主筆,主持彼報之社論。

  在滬兼辦戊辰通訊社,使商報舊人略有安插,然非餘志所存,蓋當時通訊社太濫也。

  與戴季陶、邵力子、周佛海、陳果夫諸君,創辦新生命月刋,後交佛海全權主持之。

  八月北平克復,隨蔣公由南京轉武漢赴北平,力子、立夫、天放諸君同行。途中起草辭總司令呈文,到北平後寓西山碧雲寺,為蔣公撰擬祭告總理文,約留旬日而歸。是年冬返裡度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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