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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九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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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年戊午(1918)二十九歲 家居。 六妹已長未字人,留心物色,迄無當意者。今春以烏崖琴、沈潤夫二君之介,與定海馬涯民〔瀛〕君締婚。當議婚時,餘親往鎮海,訪烏崖琴君於鎮海高等小學校,信宿而歸,庶母問定海在何處,如太遠,寧徐徐雲爾,余兄弟均以馬君學行有聲于時,且家事簡單,遂締婚焉。 是年二月,長女細見生。連育三男,乃得一女,且酷肖其母,極愛憐之。 二月外舅六十生辰,獻壽序一篇,攜妻兒往祝,留五日而歸。〔此當移至民國六年。〕 十一月,庶妣逝世。庶妣自歸先父後,身體本不甚健康,自前年起,乃發覺有肺病,鄉間無名醫,庶妣又迷信神巫,服藥不久即棄去,九月後,疾大劇,至十一月二十六日逝世,遺三弟一妹,又是餘等之責任。憶先父棄養時,自謂再越十年,俟六弟成人,即可交卸家事,今不可期矣,與宏農君言及此,輒自慨命運之屯賽也。 冬遣六妹于歸馬氏,成婚于滬,伯母及諸妹均伴送至滬,餘亦留旬餘始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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