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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太尉楊彪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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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與太尉楊文先書》) 操白: 與足下同海內大義,足下不遺,以賢子見輔。比中國雖靖,方外未夷,今軍征事大,百姓騷擾,吾制鐘鼓之音,主簿宜守。而足下賢子,恃豪父之勢,每不與吾同懷。即欲直繩,顧頗恨恨,謂其能改,遂轉寬舒。複即宥貸,將延足下尊門大累,便令刑之。念卿父息之情,同此悼楚,亦未必非幸也。 謹贈足下錦裘二領,八節銀角桃杖一枚,青氈床褥三具,官絹五百匹,錢六十萬,畫輪四望通幰七香車一乘,青㹀牛二頭,八百里驊騮馬一匹,赤戎金裝鞍轡十副,鈴毛一具,驅使二人;並遺足下貴室錯彩羅縠裘一領,織成靴一量,有心青衣二人,長奉左右。 所奉雖薄,以表吾意。足下便當慨然承納,不致往返。 【注釋】 楊彪(142~225),字文先。弘農郡華陰縣(今陝西華陰)人。東漢末年名臣。少年時受家學薰陶,初舉孝廉、茂才。其後征拜為議郎,參與續寫《東觀漢記》。任京兆尹時,揭發黃門令王甫的貪贓行為,使其被定罪誅殺。累任侍中、五官中郎將、衛尉等職。漢獻帝時,遍歷三公(司空、司徒、太尉)。權臣董卓意圖遷都時,楊彪據理力爭;獻帝東遷時,楊彪盡節護主。曹操挾獻帝定都許縣後,將楊彪下獄,獲釋後又任太常。他見漢室衰微,便詐稱腳疾,不理世事。曹魏建立後,拒絕出任太尉,改光祿大夫,待以客禮。黃初六年(225年),楊彪去世,年八十四。 楊彪是楊修的父親。此文即是在楊修死後,曹操給他的信。下文是他的回信。 (楊彪《答曹公書》) 彪曰: 雅顧隆篤,每蒙接納,私自光慰。小兒頑鹵,謬見採錄,不能期效,以折所愛。方今軍征未暇,其備位匡政,當與戮力一心,而寬玩自稽,將違法制。相子之行,莫若其父,恒慮小兒,必致傾敗。足下恩恕,延罪迄今。 近聞問之日,心腸酷裂。凡人情誰能不爾?深惟其失,用以自釋。所惠馬及雜物,自非親舊,熟能至斯?省覽眾賜,益以悲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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