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蔡邕 > 獨斷 | 上頁 下頁 |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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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群臣上疏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駁議。 章者,需頭稱稽首,上書謝恩陳事,詣闕通者也。 奏者亦需頭,其京師官但言稽首,下言稽首以聞。其中者所請若罪法劾案,公府送禦史台,公卿校尉送謁者台也。 表者不需頭,上言「臣某言」,下言「臣某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左方下附曰「某官臣某甲上。」文多用編兩行,文少以五行,詣尚書通者也。公卿、校尉、諸將不言姓,大夫以下有同姓官別者言姓。章曰「報聞。」公卿使謁者、將、大夫以下至吏民,尚書左丞奏聞,報可。表文報已奏如書。凡章表皆啟封,其言密事,得皂囊盛。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若台閣有所正處,而獨執異意者,曰「駁議」。駁議曰「某官某甲議以為如是」,下言「臣愚戇,議異」。其非駁議,不言「議異」。其合於上意者,文報曰「某官某甲議可」。 漢承秦法,群臣上書皆言「昧死言。」王莽盜位,慕古法,去「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朝臣曰「稽首頓首」,非朝臣曰「稽首再拜。」公卿、侍中、尚書衣帛而朝曰「朝臣」,諸營校尉、將、大夫以下亦為朝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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