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劉約授棣州刺史制


  敕:

  前齊州刺史兼禦史中丞劉約,故太保濟之子,太尉總之弟也。吾嘗思濟之功,總之忠,而嘉約之謹厚,累遷至齊州刺史,在官無敗事,罷秩有去思。念舊錄能,宜當寵用,況公侯之後,約有通才,封域之間,棣為要郡,委之共理,誰曰不然。可使持節棣州諸軍事棣州刺史依前禦史中丞,散官、勳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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