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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諒授壽州刺史薛公幹授泗州刺史制


  敕:

  壽州刺史李諒等:詩雲「愷悌君子,人之父母」,朕三複斯言,往往興歎,安得循吏,俾父母吾人乎?吾前命諒為泗守,未即路,會壽守植卒,因改諒守壽,命公幹守泗。諒之理課,前詔詳矣;公幹自尚書郎連領二郡,政平法一,甚便於人,加以有理戎之材,可付留事,故輟軍保(一作倅),仍憲秩而兼寵之。夫壽與泗,皆郡之大者也,諒與公幹,皆二千石之良者也,以大都委良吏,不亦宜乎?噫!諒無忘澄城之理,公幹無替亳城之政,則愷悌之化,吾有望於二郡焉。諒可壽州刺史,公幹可泗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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