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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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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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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商楊汝士加官制
奉議郎殿中侍御史內供奉飛騎尉賜緋魚袋盧商可劍南西川雲南安撫判官朝散大夫、行開州開江縣令楊汝士可殿中侍御史內供奉充劍南西川節度參謀二人同制
敕:
劍南西川雲南安撫判官奉議郎殿中侍御史內供奉飛騎尉賜緋魚袋盧商等:士之束髮立身,為知己用也,無遠近,無勞逸,但問所務者何,所從者誰耳。今蜀之帥,潞之長,皆勤於述職,妙於揀賢,多得其俊材,樂告以善道。故以參其選焉或從事有勞,或即戎奔命,輟元黃之著述振銅墨之滯淹,以良士而贊賢侯,宜乎多成功而鮮敗事矣。勉思所立,各服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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