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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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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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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申伯高諧崔植可監察禦史制
太常博士王申伯可侍御史鹽鐵推官、監察禦史裡行高諧、河東節度參謀兼監察禦史崔植並可監察禦史三人同制
敕:
某官王申伯,學優行茂,飾以詞藻,執禮定議,多得其中;某官高諧,溫莊潔白,不交勢利;某官崔植,外和內直,通知政典,在倫輩內,而人皆謂之滯淹。惟是三子之才,吾得于禦史中丞僧孺。禦史吾耳目官也,非清明勁正不泥不撓者,安可使辨淑慝,振紀律,廣吾之聰明焉?並命同升,無忝是舉。可依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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