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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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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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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宿等可朝散大夫制
兵部郎中知制誥馮宿、侍御史裴注、義武軍行軍司馬禦史中丞蕭籍、饒州刺史齊照、鄭州刺史渾鐬並可朝散大夫同制
敕:
某官馮宿等:凡品秩之制有九,自五而上,謂之貴階。而宿司吾言,注持吾憲,籍、照以降皆著勤,由朝議郎一進而及此。此之所以為貴者,蔭及子,命及妻,豈惟腰白金,服赤茀,從大夫之後而已。寵數既重,思有以稱之。並可朝散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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