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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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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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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元鼎可大理卿等制
太子詹事劉元鼎可大理卿兼御史大夫充西番盟會使、右司郎中劉師老可守本官充盟會副使、通事舍人太僕丞李武可守本官兼監察禦史充盟會判官,三人同制
敕:
太子詹事劉元鼎等:夫選可任而任之,則用無不適,擇可勞而勞之,則事無不成,蓋君使臣、臣事君之端也。屬西夷乞盟,求可以蒞之者,曆選多士,吾得三人。今以元鼎之博通,師老之誠諒,武之恭敏,合而為用,不亦可乎?爾宜臨之以莊,示之以信,形儀辭氣,皆有可觀,必能率服彼戎,不獨益敬吾使。法卿憲秩,寵之以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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