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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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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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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貫之可工部尚書制
敕:
河南尹韋貫之:善馭者齊六轡,善理者正六官,六官成則百事舉,故吾選賢任舊,以次第補之,而六卿之材,吾已得五,闕一不可,待汝而成。貫之以正行明誠,為先朝輔,始以直進,終以直退,道有消長,德無緇磷。及帥湘潭,尹河洛,而廉平清一之政,繼聞于京師,名簡吾心,善入我耳。宜寘朝右,以鎮厚時風。況今之尚書,漢之公卿也,言動可否,屬人耳目焉,固不專率四屬、程百工,備位於冬官而已。可工部尚書,餘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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