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李寘授咸陽令制


  敕:

  某官李寘:近者西夷犯塞,詔諸將出師,司計臣俊言,寘有應辨才,可司饋餉,故自京府掾假台郎憲職以命之。屬寇遁師旋,未展其用。況在公族,推有器幹。今授銅印,俾宰咸陽。夫庶官之任為急,西郊咫尺,佇爾能聲。可京兆府咸陽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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