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裴度李夷簡王播鄭絪楊於陵等各賜爵並回授爵制


  敕:

  《禮》雲「臣下竭力盡忠以立功于國者,必報之以爵祿」,此言上之不虛取於下也。而司空度等,鹹以忠力作股肱心膂之臣,大節大勞,書在甲令。然則功如是,忠如是,高爵重秩,予何愛焉?故于統禦之初,先行信賞,詔主爵者,合為奏書,或加寵進封,或延恩任子,次勤第品,咸按舊章。行乎敬之,無忝予一人之嘉命。可依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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