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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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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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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元輔吏部郎中制
敕:
六官之屬,升降隨時,獨吏部郎班秩加諸曹之右,歷代迄今,未嘗改也,則其典職之重、選用之精可知矣。洛州刺史盧元輔,深于文,敏於行,加以剸犀之利,洞膽之明,挈而用之,無往不適。連領大郡,至於三四,劃訛剔弊,迎刃有聲。宜付劇司,俾之藻制。曹選郎缺,用爾補員,歲調方殷,佇揚乃職。可尚書吏部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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