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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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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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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吉州刺史李繁可依前吉州刺史制
敕:
前吉州刺史李繁,累奉藩條,皆奏課第。故移縉雲之政,俾牧廬陵之人,雖降璽書,未臨郡邸。屬魚章改造,熊軾追還,事既謀新,職宜仍舊。勉率分憂之任,庶成來暮之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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