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烏行初授衛佐制


  敕:

  烏行初,重允之子,早稟義方,《詩》《禮》弓裘,式聞不墜。賞延之典,本勸忠勳,環衛之官,兼資慎擇,非唯久任,亦以才升。可佐衛曹參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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