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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故賢妃京兆韋氏墓誌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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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宗聖文神武皇帝元妃韋氏,諱某,字某,京兆人也。曾祖某某官,祖某某官,父某某官。妃即某官府君第某女也,母曰永穆公主。元和四年四月某日,妃薨於某所。以某年四月某日,詔葬於萬年縣上好裡洪平原。上悼焉,哀榮之禮,有以加焉。嗚呼!惟韋氏代德宦業,族系婚戚,有國史家牒存焉,今奉詔但書地及時,與妃之所以曰賢之義而已。貞元中,沙鹿上仙,長秋虛位,凡六十九禦之政,多聽於妃。妃先以采蘩之誠奉於上,故能致霜露之感薦於九廟;次以つ木之德逮於下,故能分雲雨之澤洽于六宮。其餘坐論婦道,行贊內理,服用必中度,故組紃有常訓;言動必中節,故環珮有常聲。七十二年,禮無違者,冊命曰賢,不亦宜哉!永貞中,號奉宮車,誓留園寢,麻衣告朔,蓬首致哀,執匪懈之心,視奠於靈座,修無上之道,薦福於崇陵,殆茲歿身,不衰其志。故葬之日,掌文之臣白居易,得以無愧之詞,志於墓而銘曰: 京兆阡兮,洪平原兮。 歲己醜兮,日丁酉兮。 惟土田兮與時日,龜兮蓍兮偕言吉。 峨峨新墳兮葬者誰,德宗皇帝韋賢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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