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百道判 | 上頁 下頁
七九


  得景為錄事參軍,刺史有違法事,景封狀奏聞。或責其失事長之道,景雲:「不敢不忠於國。」

  守位居常,小宜事大,持法舉正,卑可糾尊。景名署外台,身由中立,直而自守,郡郵之政必行,明不相蒙,州將之邪無隱。且六條枉撓,百事滋昏茍不提綱,是為漏網。雖舉違犯上,虧敬長之小心,而陳奏盡忠,得事君之大節。既非下訕,難抑上聞。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