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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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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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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得甲在獄病久,請將妻入侍,法曹不許,訴稱「三品以上散官」。
獄雖慎守,病則哀矜,茍或無瘳,如何罔詔。甲罪抵刑憲,身從幽縶,憂能成疾,膏肓之上未痊,危則思親,縲絏之中有請。勢窮搖尾,念切齊眉,臥或十旬,既軫彌留之懼,官惟三品,宜從侍執之辭。敢請法曹,式遵令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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