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百道判 | 上頁 下頁
四一


  得丁陳計,請輕過移諸甲兵。省司以敗法不許,丁雲:「宥罪濟時,行古之道,何故不可?」

  軍興事亟,則務益兵,時泰教成,固難敗法。丁志崇陳計,識昧相時,當兵戢之朝,詎資兇器,在刑行之日,寧利幸人?是廢國章,欲崇軍實,禍關黷武,弊起惠奸。宥罪未若慎行,濟軍不如經國,況王霸道異,古今代變,小哉管氏之器,曾是行權,哿矣省司之言,孰非經久。得失斯在,用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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