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氏長慶集
|
上頁
下頁
百道判54
得乙掌宿息井樹,客至不誅相翔者。禦史糾之。辭云:罪在守塗之人。
奸或不誅,吏將焉用?苟欲科其官失,必先辨以司存。乙慎守無聞,尤徒有怠,嘉賓戾止,誠宜慮以相翔,暴客聿來,固合擒而勿佚。既隳官禁,是縱公行。且戒事之前,不申嚴於聚托,慢官之後,欲移過於守塗。誠乖率屬之方,宜甘責帥之罰。然以官雖聮事,等列或殊,罪不同科,重輕宜別,比夫所屬,請以異論。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