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氏長慶集 | 上頁 下頁
百道判53


  得甲為邠州刺史,正月,令人修耒耜。廉使責其失農候,訴云:土地寒。

  教有權節,業無易宜,地苟異于寒溫,農則殊於早晩。甲分憂率職,從俗勉人,天時有常,農宜先定,地氣不類,寒則晩成,雖愆揉木之時,未違把草之候,正惟廉使,何昧遺風?縱稼器之已修,先成焉用?苟土膏之不起,欲速何為?誠宜嘉乃辨方,豈可詰其行古。循諸《周禮》,修耒雖在於季冬;訓此豳人,於耜未乖於正月。責則迂也,訴之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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