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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禁厚葬


  臣伏以國朝參古今之儀,制喪葬之紀,尊卑豐約,煥然有章。今則郁而不行於天下者久矣,至使送終之禮,大失其中,貴賤昧從死之文,奢儉乖稱家之義。況多藏必辱于死者,厚費有害于生人,習不知非,寖而成俗,此乃敗禮法傷財力之一端也。陛下誠欲革其弊抑其淫,則宜乎振舉國章,申明喪紀,奢侈非宜者齊之以禮,淩僭不度者董之以威。故威行於下,則壞法犯貴之風移矣;禮適其中,則破產傷生之俗革矣。移風革俗,其在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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