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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不奪人利,議鹽鐵與榷酤誡厚斂及雜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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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鹽鐵之謀,榷酤之法,山海之利,關市之征,皆可以助佐征徭,又慮其侵削黎庶。舍之則乏用於軍國,取之則奪利於生人,取捨之間,孰為可者? 臣聞君之所以為國者,人也;人之所以為命者,衣食也;衣食之所從出者,農桑也。若不本于農桑而興利者,雖聖人不能也。苟有能者,非利也,其害也。何者?既不自地出,又非從天來,必是巧取于人,曲成其利。利則日引而月長,人則日削而月朘,至使人心窮,王澤竭。故臣但見其害,不見其利也。所以王者不殖貨利,不言有無,耗羨之財不入於府庫,析毫之計不行於朝廷者,慮其利穴開而罪梯構。然則聖人非不好利也,利在於利萬人,非不好富也,富在於富天下。節欲於中,人斯利矣,省用於外,人斯富矣。故唐堯、夏、禹、漢文之代,雖薄農桑之稅,除關市之征,棄山海之饒,散鹽鐵之利,亦國足而人富安矣。何則?欲節而用省也。秦皇、漢武、隋煬之時,雖入太半之賦,征逆折之租,建榷酤之法,出舟車之算,亦國乏而人貧弊矣。何則?欲不節而用不省也。蓋所謂山林不能給野火,江海不能實漏卮。夫利散於下,則人逸而富,利壅於上,則人勞而貧。故下勞則上無以自安,人富則君孰與不足?《禮記》曰:「人以君為心,君以人為體。」《詩》曰:「愷悌君子,人之父母。」由此而言,未有體勞而心逸者也,未有子富而父貧者也,臣又聞地之生財,多少有限,人之食利,眾寡有常,若盈於上,則耗於下,利於彼,則害於此。而王者四海一家,兆人一統,國無異政,家無異風。若奪其利則害生,害不加於人,欲何加乎?若除其害則利生,利不歸於人,欲何歸乎?故奪之也,如皮盡于毛下,本或不存;與之也,同囊漏於貯中,利將焉往。與奪利害,斷可知焉。是以善為國者,不求非農桑之產,不重非衣食之貨,不用計數之吏,不畜聚斂之臣,聞榷筦之謀,則思侵削於下,見羨餘之利,則念誅求於人,然後德澤流而歌詠作矣。故曰利出一孔者王,利出二孔者強,利出三孔者弱。此明君立國子人者,貴本業而賤末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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