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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百官致仕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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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以人臣之義,七十致仕,著在《禮經》,卓為明訓,所以優假老成,遂其安逸,既不違達尊之教,且開知足之端。歷代所欽,治宜敬切。本朝典故,尤所重之。凡曰「引年」,莫非延世,推之半祿,待以優恩。其于惇勸之方,可謂至乎其至也。然而近歲寖成敝風,搢紳之間,貪冒相尚,但顧子孫之計,殊愆羞惡之心。馳末景于桑榆,負厚顏于鐘漏,不知其過,自以為得,誠非朝廷所以待士大夫之意,又非士大夫所以遵禮義之常也。臣思及此,悚然汗下。 伏望特降指揮禦史台,將文武班簿檢會,應臣僚年及七十,並令台牒諷其致仕。如牒舉後三兩日內,未見抗章祈請,乞自朝廷降令致仕。所責稍遏趨營之弊,頗惇廉恥之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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