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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則天長安三年


  武則天長安三年(公元703年)

  春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吐蕃遣使獻馬千匹、金二千兩以求昏。

  閏月丁醜,命韋安石留守神都。

  己卯,改文昌台為中台。以中台左丞李嶠知納言事。

  新羅王金理洪卒,遣使立其弟崇基為王。

  六月辛酉,突厥默啜遣其臣莫賀幹來,請以女妻皇太子之子。

  甯州大水,溺殺二千餘人。

  秋七月癸卯,以正諫大夫朱敬則同平章事。

  戊申,以並州牧相王旦為雍州牧。

  庚戌,以夏官尚書、檢校涼州都督唐休璟同鳳閣鸞台三品。時突騎施酋長烏質勒與西突厥諸部相攻,安西道絕。太后命休璟與諸宰相議其事,頃之,奏上,太后即依其議施行。後十餘日,安西諸州請兵應接,程期一如休璟所畫,太后謂休璟曰:「恨用卿晚!」謂諸宰相曰:「休璟練習邊事,卿曹十不當一。」

  時西突厥可汗斛瑟羅用刑殘酷,諸部不服。烏質勒本隸斛瑟羅,號莫賀達幹,能撫其眾,諸部歸之,斛瑟羅不能制。烏質勒置都督二十員,各將兵七千人,屯碎葉西北;後攻陷碎葉,徙其牙帳居之。斛瑟羅部眾離散,因入朝,不敢複還,烏質勒悉並其地。

  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既。

  初,左台大夫、同鳳閣鸞台三品魏元忠為洛州長史,洛陽令張昌儀恃諸兄之勢,每牙,直上長史聽事;元忠到官,叱下之。張易之奴暴亂都市,元忠杖殺之。及為相,太后召易之弟岐州刺史昌期,欲以為雍州長史,對仗,問宰相曰:「誰堪雍州者?」元忠對曰:「今之朝臣無以易薛季昶。」太后曰:「季昶久任京府,朕欲別除一官;昌期何如?」諸相皆曰:「陛下得人矣。」元忠獨曰:「昌期不堪!」太后問其故,元忠曰:「昌期少年,不閑吏事,向在岐州,戶口逃亡且盡。雍州帝京,事務繁劇,不若季昶強幹習事。」太后默然而止。元忠又嘗面奏:「臣自先帝以來,蒙被恩渥,今承乏宰相,不能盡忠死節,使小人在側,臣之罪也!」太后不悅,由是諸張深怨之。

  司禮丞高戩,太平公主之所愛也。會太后不豫,張昌宗恐太后一日晏駕,為元忠所誅,乃譖元忠與戩私議雲「太后老矣,不若挾太子為久長。」太后怒,下元忠、戩獄,將使與昌宗廷辨之。昌宗密引鳳閣舍人張說,賂以美官,使證元忠,說許之。明日,太后召太子、相王及諸宰相,使元忠與昌宗參對,往復不決。昌宗曰:「張說聞元忠言,請召問之。」

  太后召說。說將入,鳳閣舍人南和宋璟謂說曰:「名義至重,鬼神難欺,不可黨邪陷正以求苟免。若獲罪流竄,其榮多矣。若事有不測,璟當叩閣力爭,與子同死。努力為之,萬代瞻仰,在此舉也!」殿中侍御史濟源張廷珪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左史劉知幾曰:「無汙青史,為子孫累!」

  及入,太后問之,說未對。元忠懼,謂說曰:「張說欲與昌宗共羅織魏元忠邪!」說叱之曰:「元忠為宰相,何乃效委巷小人之言!」昌宗從旁迫趣說,使速言。說曰:「陛下視之,在陛下前,猶逼臣如是,況在外乎!臣今對廣朝,不敢不以實對。臣實不聞元忠有是言,但昌宗逼臣使誣證之耳!」易之、昌宗遽呼曰:「張說與魏元忠同反!」太后問其狀。對曰:「說嘗謂元忠為伊、周;伊尹放太甲,周公攝王位,非欲反而何?」說曰:「易之兄弟小人,徒聞伊、周之語,安知伊、周之道!日者元忠初衣紫,臣以郎官往賀,元忠語客曰:『無功受龐,不勝慚懼。』臣實言曰:『明公居伊、周之任,何愧三品!』彼伊尹、周公皆為臣至忠,古今慕仰。陛下用宰相,不使學伊、周,當使學誰邪?且臣豈不知今日附昌宗立取台衡,附元忠立致族滅!但臣畏元忠冤魂,不敢誣之耳。」太后曰:「張說反覆小人,宜並系治之。」他日,更引問,說對如前。太后怒,命宰相與河內王武懿宗共鞫之,說所執如初。

  朱敬則抗疏理之曰:「元忠素稱忠正,張說所坐無名,若令抵罪,失天下望。」蘇安恒亦上疏,以為:「陛下革命之初,人以為納諫之主;暮年以來,人以為受佞之主。自元忠下獄,裡巷恟恟,皆以為陛下委信奸宄,斥逐賢良。忠臣烈士,皆撫髀於私室而鉗口於公朝,畏迕易之等意,徒取死而無益。方今賦役煩重,百姓凋弊,重以讒慝專恣,刑賞失中,竊恐人心不安,別生它變,爭鋒於朱雀門內,問鼎於大明殿前,陛下將何以謝之,何以禦之?」易之等見其疏,大怒,欲殺之,賴朱敬則及鳳閣舍人桓彥范、著作郎陸澤魏知古保救得免。

  丁酉,貶元忠為高要尉,戩、說皆流嶺表。元忠辭日,言于太后曰:「臣老矣,今向嶺南,十死一生。陛下他日必有思臣之時。」太后問其故,時易之、昌宗皆侍側,元忠指之曰:「此二小兒,終為亂階。」易之等下殿,叩膺自擲稱冤。太后曰:「元忠去矣!」

  殿中侍御史景城王晙複奏申理元忠,宋璟謂之曰:「魏公幸已得全,今子覆冒威怒,得無狼狽乎!」晙曰:「魏公以忠獲罪,晙為義所激,顛沛無恨。」璟歎曰:「璟不能申魏公之枉,深負朝廷矣!」

  太子僕崔貞慎等八人餞元忠於郊外,易之詐為告密人柴明狀,稱貞慎等與元忠謀反。太后使監察禦史丹徒馬懷素鞫之,謂懷素曰:「茲事皆實,略問,速以聞。」頃之,中使督趣者數四,曰:「反狀皎然,何稽留如此?」懷素請柴明對質,太后曰:「我自不知柴明處,但據狀鞫之,安用告者?」懷素據實以聞,太后怒曰:「卿欲縱反者邪?」對曰:「臣不敢縱反者。元忠以宰相謫官,貞慎等以親故追送,若誣以為反,臣實不敢。昔欒布奏事彭越頭下,漢祖不以為罪,況元忠之刑未如彭越,而陛下欲誅其送者乎!且陛下操生殺之柄,欲加之罪,取決聖衷可矣;若命臣推鞫,臣敢不以實聞!」太后曰:「汝欲全不罪邪?」對曰:「臣智識愚淺,實不見其罪!」太后意解。貞慎等由是獲免。

  太后嘗命朝貴宴集,易之兄弟皆位在宋璟上。易之素憚璟,欲悅其意,虛位揖之曰:「公方今第一人,何乃下坐?」璟曰:「才劣位卑,張卿以為第一,何也?」天官侍郎鄭杲謂璟曰:「中丞奈何卿五郎?」璟曰:「以官言之,正當為卿。足下非張卿家奴,何郎之有!」舉坐悚惕。時自武三思以下,皆謹事易之兄弟,璟獨不為之禮。諸張積怒,常欲中傷之;太后知之,故得免。

  丁未,以左武衛大將軍武攸宜充西京留守。

  冬十月丙寅,車駕發西京;乙酉,至神都。

  十一月己醜,突厥遣使謝許昏。丙申,宴於宿羽台,太子預焉。宮尹崔神慶上疏,以為:「今五品以上所以佩龜者,為別敕徵召,恐有詐妄,內出龜合,然後應命。況太子國本,古來徵召皆用玉契。此誠重慎之極也。昨緣突厥使見,太子應預朝參,直有文符下宮,曾不降敕處分,臣愚謂太子非朔望朝參、應別召者,望降墨敕及玉契。」太后甚然之。

  始安獠歐陽倩擁眾數萬,攻陷州縣,朝廷思得良吏以鎮之。朱敬則稱司封郎中裴懷古有文武才;制以懷古為桂州都督,仍充招慰討擊使。懷古才及嶺上,飛書示以禍福,倩等迎降,且言「為吏所侵逼,故舉兵自救耳。」懷古輕騎赴之。左右曰:「夷獠無信,不可忽也。」懷古曰:「吾仗忠信,可通神明,而況人乎!」遂詣其營,賊眾大喜,歸所掠貨財;諸洞酋長素持兩端者,皆來款附,嶺外悉定。

  是歲,分命使者以六條察州縣。

  吐蕃南境諸部皆叛,贊普器弩悉弄自將擊之,卒於軍中。諸子爭立,久之,國人立其子棄隸蹜贊為贊普,生七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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