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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貞觀十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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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貞觀十三年(公元639年) 春正月乙巳,車駕謁獻陵;丁未,還宮。 戊午,加左僕射房玄齡太子少師。玄齡自以居端揆十五年,男遺愛尚上女高陽公主,女為韓王妃,深畏滿盈,上表請解機務;上不許。玄齡固請不已,詔斷表,乃就職。太子欲拜玄齡,設儀衛待之,玄齡不敢謁見而歸,時人美其有讓。玄齡以度支系天下利害,嘗有闕,求其人未得,乃自領之。 禮部尚書永甯懿公王珪薨。珪性寬裕,自奉養甚薄。於今,三品已上皆立家廟,珪通貴已久,獨祭於寢。為法司所劾,上不問,命有司為之立廟以愧之。 二月庚辰,以光祿大夫尉遲敬德為鄜州都督。 上嘗謂敬德曰:「人或言卿反,何也?」對曰:「臣反是實!臣從陛下征伐四方,身經百戰,今之存者,皆鋒鏑之餘也。天下已定,乃更疑臣反乎!」因解衣投地,出其瘢痍。上為之流涕,曰:「卿複服,朕不疑卿,故語卿,何更恨邪!」 上又嘗謂敬德曰:「朕欲以女妻卿,何如?」敬德叩頭謝曰:「臣妻雖鄙陋,相與共貧賤久矣。臣雖不學,聞古人富不易妻,此非臣所願也。」上乃止。 戊戌,尚書奏:「近世掖庭之選,或微賤之族,禮訓蔑聞;或刑戮之家,憂怨所積。請自今後宮及東宮內職有闕,皆選良家有才行者充,以禮聘納;其沒官口及素微賤之人,皆不得補用。」上從之。 上既詔宗室群臣襲封刺史,左庶子于志寧以為古今事殊,恐非久安之道,上疏爭之。侍御史馬周亦上疏,以為:「堯、舜之父,猶有朱、均之子。倘有孩童嗣職,萬一驕愚,兆庶被其殃而國家受其敗。正欲絕之也,則子文之治猶在;正欲留之也,而欒黶之惡已彰。與其毒害于見存之百姓,則甯使割恩於已亡之一臣,明矣。然則向所謂愛之者,乃適所以傷之也。臣謂宜賦以茅土,疇其戶邑,必有材行,隨器授官,使其人得奉大恩而子孫終其福祿。」 會司空、趙州刺史長孫無忌等皆不願之國,上表固讓,稱:「承恩以來,形影相弔,若履春冰;宗戚憂虞,如置湯火。緬惟三代封建,蓋由力不能制,因而利之,禮樂節文,多非己出。兩漢罷侯置守,蠲除曩弊,深協事宜,今因臣等,複有變更,恐紊聖朝綱紀;且後世愚幼不肖之嗣,或抵冒邦憲,自取誅夷,更因延世之賞,致成剿絕之禍,良可哀湣。願停渙汗之旨,賜其性命之恩。」無忌又因子婦長樂公主固請于上,且言:「臣披荊棘事陛下,今海內寧一,奈何棄之外州,與遷徙何異!」上曰:「割地以封功臣,古今通義,意欲公之後嗣,輔朕子孫,共傳永久;而公等乃復發言怨望,朕豈強公等以茅土邪!」庚子,詔停世封刺史。 高昌王麹文泰多遏絕西域朝貢,伊吾先臣西突厥,既而內屬,文泰與西突厥共擊之。上下書切責,征其大臣阿史那矩,欲與議事,文泰不遣,遣其長史麹雍來謝罪。頡利之亡也,中國人在突厥者或奔高昌,詔文泰歸之,文泰蔽匿不遣。又與西突厥共擊破焉耆,焉耆訴之。上遣虞部郎中李道裕往問狀,且謂其使者曰:「高昌數年以來,朝貢脫略,無籓臣禮,所置官號,皆准天朝,築城掘溝,預備攻討。我使者至彼,文泰語之雲:『鷹飛於天,雉伏於蒿,貓游於堂,鼠噍於穴,各得其所,豈不能自生邪!』又遣使謂薛延陀雲:『既為可汗,則與天子匹敵,何為拜其使者!』事人無禮,又間鄰國,為惡不誅,善何以勸!明年當發兵擊汝。」三月,薛延陀可汗遣使上言:「奴受恩思報,請發所部為軍導以擊高昌。」上遣民部尚書唐儉、右領軍大將軍執失思力齎繒帛賜薛延陀,與謀進取。 夏四月戊寅,上幸九成宮。 初,突厥突利可汗之弟結社率從突利入朝,曆位中郎將。居家無賴,怨突利斥之,乃誣告其謀反,上由是薄之,久不進秩。結社率陰結故部落,得四十餘人,謀因晉王治四鼓出宮,開門辟仗,馳入宮門,直指禦帳,可有大功。甲申,擁突利之子賀邏鶻夜伏于宮外,會大風,晉王未出,結社率恐曉,遂犯行宮,逾四重幕,弓矢亂髮,衛士死者數十人。折衝孫武開等帥眾奮擊,久之,乃退,馳入禦廄,盜馬二十餘匹,北走,度渭,欲奔其部落,追獲,斬之,原賀邏鶻投於嶺表。 庚寅,遣武候將軍上官懷仁擊巴、壁、洋、集四州反獠,平之,虜男女六千餘口。 五月,旱。甲寅,詔五品以上上封事。魏征上疏,以為:「陛下志業,比貞觀之初,漸不克終者凡十條。」其間一條以為:「頃年以來,輕用民力。乃雲:『百姓無事則驕逸,勞役則易使。』自古未有因百姓逸而敗、勞而安者也。此恐非興邦之至言。」上深加獎歎,雲:「已列諸屏障,朝夕瞻仰,並錄付史官。」仍賜征黃金十斤。廄馬二匹。 六月,渝州人侯弘仁自牂柯開道,經西趙,出邕州,以通交、桂,蠻、俚降者二萬八千餘戶。 丙申,立皇弟元嬰為滕王。 自結社率之反,言事者多雲突厥留河南不便,秋七月庚戌,詔右武候大將軍、化州都督、懷化郡王李思摩為乙彌泥孰俟利苾可汗,賜之鼓纛;突厥及胡在諸州安置者,並令渡河,還其舊部,俾世作籓屏,長保邊塞。突厥咸憚薛延陀,不肯出塞。上遣司農卿郭嗣本賜薛延陀璽書,言「頡利既敗,其部落鹹來歸化,我略其舊過,嘉其後善,待其達官皆如吾百寮、部落皆如吾百姓。中國貴尚禮義,不滅人國,前破突厥,止為頡利一人為百姓害,實不貪其土地,利其人畜,恒欲更立可汗,故置所降部落于河南,任其畜牧。今戶口蕃滋,吾心甚喜。既許立之,不可失信。秋中將遣突厥渡河,複其故國。爾薛延陀受冊在前,突厥受冊在後,後者為小,前者為大。爾在磧北,突厥在磧南,各守土疆,鎮撫部落。其逾分故相抄掠,我則發兵,各問其罪。」薛延陀奉詔。 於是遣思摩帥所部建牙于河北,上禦齊政殿餞之,思摩涕泣,奉觴上壽曰:「奴等破亡之餘,分為灰壤,陛下存其骸骨,複立為可汗,願萬世子孫恒事陛下。」又遣禮部尚書趙郡王孝恭等齎冊書,就其種落,築壇於河上而立之。上謂侍臣曰:「中國,根幹也;四夷,枝葉也;割根幹以奉枝葉,木安得滋榮!朕不用魏征言,幾致狼狽。」又以左屯衛將軍阿史那忠為左賢王,左武衛將軍阿史那泥熟為右賢王。忠,蘇尼失之子也,上遇之甚厚,妻以宗女;及出塞,懷慕中國,見使者必泣涕請入侍;詔許之。 八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詔以「身體髮膚,不敢毀傷。比來訴訟者或自毀耳目,自今有犯,先笞四十,然後依法。」 冬十月甲申,車駕還京師。 十一月辛亥,以侍中楊師道為中書令。 戊辰,尚書左丞劉洎為黃門侍郎、參知政事。 上猶冀高昌王文泰悔過,複下璽書,示以禍福,征之入朝;文泰竟稱疾不至。十二月壬申,遣交河行軍大總管、吏部尚書侯君集,副總管兼左屯衛大將軍薛萬均等將兵擊之。 乙亥,立皇子福為趙王。 己醜,吐谷渾王諾曷缽來朝,以宗女為弘化公主,妻之。 壬辰,上畋於咸陽,癸巳,還宮。 太子承乾頗以遊畋廢學,右庶子張玄素諫,不聽。 是歲,天下州府凡三百五十八,縣一千五百一十一。 太史令傅奕精究術數之書,而終不之信,遇病,不呼醫餌藥。有僧自西域來,善咒術,能令人立死,複咒之使蘇。上擇飛騎中壯者試之,皆如其言;以告奕,奕曰:「此邪術也。臣聞邪不干正,請使咒臣,必不能行。」上命僧咒奕,奕初無所覺,須臾,僧忽僵僕,若為物所擊,遂不復蘇。又有婆羅門僧,言得佛齒,所擊前無堅物。長安士女輻湊如市。奕時臥疾,謂其子曰:「吾聞有金剛石者,性至堅,物莫能傷,唯羚羊角能破之,汝往試焉。」其子往見佛齒,出角叩之,應手而碎,觀者乃止。奕臨終,戒其子無得學佛書,時年八十五。又集魏、晉以來駁佛教者為《高識傳》十卷,行於世。 西突厥咥利失可汗之臣俟利發與乙毘咄陸可汗通謀作亂,咥利失窮蹙,逃奔鏺汗而死。弩失畢部落迎其弟子薄布特勒立之,是為乙毘沙缽羅葉護可汗。沙缽羅葉護既立,建庭于雖合水北,謂之南庭,自龜茲、鄯善、且末、吐火羅、焉耆、石、史、何、穆、康等國皆附之。咄陸建牙於鏃曷山西,謂之北庭,自厥越失、拔悉彌、駁馬、結骨、火燖、觸水昆等國皆附之,以伊列水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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