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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武德九年(1)


  唐高祖武德九年(公元626年)

  春正月己亥,詔太常少卿祖孝孫等更定雅樂。

  甲寅,以左僕射裴寂為司空,日遣員外郎一個更直其第。

  二月庚申,以齊王元吉為司徒。

  丙子,初令州縣祀社稷,又令士民裡閈相從立社。各申祈報,用洽鄉黨之歡。戊寅,上祀社稷。

  丁亥,突厥寇原州,遣折威將軍楊毛擊之。

  三月庚寅,上幸昆明池;壬辰,還宮。

  癸巳,吐谷渾、黨項寇岷州。戊戌,益州道行台尚書郭行方擊眉州叛獠,破之。

  壬寅,梁師都寇邊,陷靜難鎮。

  丙午,上幸周氏陂。

  辛亥,突厥寇靈州。

  乙卯,車駕還宮。

  癸醜,南海公歐陽胤奉使在突厥,帥其徒五十人謀掩襲可汗牙帳;事泄,突厥囚之。

  丁巳,突厥寇涼州,都督長樂王幼良擊走之。

  戊午,郭行方擊叛獠于洪、雅二州,大破之,俘男女五千口。

  夏四月丁卯,突厥寇朔州;庚午,寇原州;癸酉,寇涇州。

  戊寅,安州大都督李靖與突厥頡利可汗戰于靈州之硤石,自旦至申,突厥乃退。

  太史令傅奕上疏請除佛法曰:「佛在西域,言妖路遠;漢譯胡書,恣其假託。使不忠不孝削髮而揖君親,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賦。偽啟三塗,謬張六道,恐愒愚夫,詐欺庸品。乃追懺既往之罪,虛規將來之福;佈施萬錢,希萬倍之報,持齋一日,冀百日之糧。遂使愚迷,妄求功德,不憚科禁,輕犯憲章;有造為惡逆,身墜刑網,方乃獄中禮佛,規免其罪。且生死壽夭,由於自然;刑德威福,關之人主;貧富貴賤,功業所招;而愚僧矯詐,皆雲由佛。竊人主之權,擅造化之力,其為害政,良可悲矣!降自羲、農,至於有漢,皆無佛法,君明臣忠,祚長年久。漢明帝始立胡神,西域桑門自傳其法。西晉以上,國有嚴科,不許中國之人輒行髡發之事。洎于苻、石,羌、胡亂華,主庸臣佞,政虐祚短,梁武、齊襄,足為明鏡。今天下僧尼,數盈十萬,剪刻繒彩,裝束泥人,競為厭魅,迷惑萬姓。請令匹配,即成十成餘戶,產育男女,十年長養,一紀教訓,可以足兵。四海免蠶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則妖惑之風自革,淳樸之化還興。竊見齊朝章仇子佗表言:『僧尼徒眾,糜損國家,寺塔奢侈,虛費金帛。』為諸僧附會宰相,對朝讒毀,諸尼依託妃、主,潛行謗讟,子佗竟被囚執,刑於都市。及周武平齊,制封其墓。臣雖不敏,竊慕其蹤。」

  上詔百官議其事,唯太僕卿張道源稱奕言合理。蕭瑀曰:「佛,聖人也,而奕非之;非聖人者無法,當治其罪。」奕曰:「人之大倫,莫如君父。佛以世嫡而叛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蕭瑀不生於空桑,乃遵無父之教。非孝者無親,瑀之謂矣!」瑀不能對,但合手曰:「地獄之設,正為是人!」

  上亦惡沙門、道士苟避征徭,不守戒律,皆如奕言。又寺觀鄰接廛邸,混雜屠沽。辛巳,下詔命有司沙汰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其精勤練行者,遷居大寺觀,給其衣食,無令闕乏。庸猥粗穢者,悉令罷道,勒還鄉里。京師留寺三所,觀二所,諸州各留一所,餘皆罷之。

  傅奕性謹密,既職在占候,杜絕交遊,所奏災異,悉焚其稿,人無知者。

  癸未,突厥寇西會州。

  五月戊子,虔州胡成郎等殺長史,叛歸梁師都;都督劉旻追斬之。

  壬辰,黨項寇廓州。

  戊戌,突厥寇秦州。

  壬寅,越州人盧南反,殺刺史甯道明。

  丙午,吐谷渾、黨項寇河州。

  突厥寇蘭州。

  丙辰,遣平道將軍柴紹將兵擊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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