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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天監十年


  梁武帝天監十年(公元511年)

  春正月辛醜,上祀南郊,大赦。

  尚書左僕射張稷,自謂功大賞薄,嘗侍宴樂壽殿,酒酣,怨望形於辭色。上曰:「卿兄殺郡守,弟殺其君,有何名稱!」稷曰:「臣乃無名稱,至於陛下,不得言無勳。東昏暴虐,義師亦來伐之,豈在而已!」上捋其須曰:「張公可畏人!」稷既懼且恨,乃求出外;癸卯,以稷為青、冀二州刺史。

  王珍國亦怨望,罷梁、秦二州刺史還,酒後於坐啟雲:「臣近入梁山便哭。」上大驚曰:「卿若哭東昏,則已晚;若哭我,我複未死!」珍國起拜謝,竟不答,坐即散,因此疏退。久之,除都官尚書。丁巳,魏汾州山胡劉龍駒聚眾反,侵擾夏州,詔諫議大夫薛和發東秦、汾、華、夏四州之眾以討之。

  辛酉,上祀明堂。

  三月,琅邪民王萬壽殺東莞、琅邪二郡太守劉晰,據朐山,召魏軍。

  壬戌,魏廣陽懿烈王嘉卒。

  魏徐州刺史盧昶遣郯城戍副張天惠、琅邪戍主傅文驥相繼赴朐山,青、冀二州刺史張稷遣兵拒之,不勝。夏四月,文驥等據朐山,詔振遠將軍馬仙琕擊之。魏又遣假安南將軍蕭寶寅、假平東將軍天水趙遐將兵據朐山,受盧昶節度。

  甲戌,魏薛和破劉龍駒,悉平其黨,表置東夏州。

  五月丙辰,魏禁天文學。

  以國子祭酒張充為尚書左僕射。充,緒之子也。

  馬仙琕圍朐山,張稷權頓六裡以督饋運,上數發兵助之。秋,魏盧昶上表請益兵六千,米十萬石,魏主以兵四千給之。冬十一月己亥,魏主詔揚州刺史李崇等治兵壽陽,以分朐山之勢。盧昶本儒生,不習軍旅。朐山城中糧樵俱竭,傅文驥以城降;十二月庚辰,昶引兵先遁,諸軍相繼皆潰。會大雪,軍士凍死及墮手足者三分之二,仙琕追擊,大破之。二百里間,僵屍相屬,魏兵免者什一二。收其糧畜器械,不可勝數。昶單騎而走,棄其節傳、儀衛俱盡;至郯城,借趙遐節以為軍威。魏主命黃門侍郎甄琛馳馹鎖昶,窮其敗狀,及趙遐皆免官。唯蕭寶寅全軍而歸。

  盧昶之在朐山也,禦史中尉游肇言于魏主曰:「朐山蕞爾,僻在海濱,卑濕難居,於我非急,於賊為利。為利,故必致死而爭之;非急,故不得已而戰。以不得已之眾擊必死之師,恐稽延歲月,所費甚大。假令得朐山,徒致交爭,終難全守,所謂無用之田也。聞賊屢以宿豫求易朐山,若必如此,持此無用之地,複彼舊有之疆,民役時解,其利為大。」魏主將從之,會昶敗,遷肇侍中。肇,明根之子也。

  馬仙琕為將,能與士卒同勞逸,所衣不過布帛,所居無幃幕衾屏,飲食與廝養最下者同。其在邊境,常單身潛入敵境,伺知壁壘村落險要處,所攻戰多捷,士卒亦樂為之用。

  魏以甄琛為河南尹,琛表曰:「國家居代,患多盜竊,世祖發憤,廣置主司、裡宰,皆以下代令長及五等散男有經略者乃得為之。又多置吏士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今遷都已來,天下轉廣,四遠赴會,事過代都,五方雜遝,寇盜公行,裡正職輕任碎,多是下才,人懷苟且,不能督察。請取武官八品將軍已下幹用貞濟者,以本官俸恤領裡尉之任,高者領六部尉,中者領經途尉,下者領裡正。不爾,請少高裡尉之品,選下品中應遷者進而為之。督責有所,輦轂可清。」詔曰:「裡正可進至勳品,經途從九品,六部尉正九品;諸職中簡取,不必武人。」琛又奏以羽林轔游軍,于諸坊巷司察盜賊。於是洛城清靜,後常踵焉。

  是歲,梁之境內有州二十三,郡三百五十,縣千二十二。是後州名浸多,廢置離合,不可勝記。魏朝亦然。

  上敦睦九族,優借朝士,有犯罪者,皆屈法申之。百姓有罪,則案之如法,其緣坐則老幼不免,一人逃亡,舉家質作,民既窮窘,奸宄益深。嘗因郊祀,有秣陵老人遮車駕言曰:「陛下為法,急於庶民,緩于權貴,非長久之道。誠能反是,天下幸甚。」上於是思有以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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