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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煬帝永元元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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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寶卷(483~501),字智藏,齊明帝蕭鸞次子。南朝齊第六位皇帝,498—501年在位。永元三年,雍州刺史蕭衍起兵於襄陽,領兵攻破建康。蕭寶卷眾叛親離,為宦官所殺,時年19歲,貶為東昏侯,諡曰煬。本書稱東昏侯。】 東昏侯永元元年(公元499年) 春正月戊寅朔,大赦,改元。 太尉陳顯達督平北將軍崔慧景等軍四萬擊魏,欲複雍州諸郡;癸未,魏遣前將軍元英拒之。 乙酉,魏主發鄴。 辛卯,帝祀南郊。 戊戌,魏主至洛陽,過李沖家。時臥疾,望之而泣;見留守官,語及沖,輒流涕。 魏主謂任城王澄曰:「朕離京以來,舊俗少變不?」對曰:「聖化日新。」帝曰:「朕入城,見車上婦人猶戴帽、著小襖,何謂日新!」對曰:「著者少,不著者多。」帝曰;「任城,此何言也!必欲使滿城盡著邪!」澄與留守官皆免冠謝。 甲辰,魏大赦。魏主之幸鄴也,李彪迎拜于鄴南,且謝罪。帝曰:「朕欲用卿,恩李僕射而止。」慰而遣之。會禦史台令史龍文觀告:「太子恂被收之日,有手書自理,彪不以聞。」尚書表收彪赴洛陽。帝以為彪必不然;以牛車散載詣洛陽,會赦,得免。 魏太保齊郡靈王簡卒。 二月辛亥,魏以咸陽王禧為太尉。 魏主連年在外,馮後私于宦官高菩薩。及帝在懸瓠病篤,後益肆意無所憚,中常侍雙蒙等為之心腹。 彭城公主為宋王劉昶之婦,寡居。後為其母弟北平公馮夙求婚,帝許之;公主不願,後強之。公主密與家僮冒雨詣懸瓠,訴於帝,且具道後所為。帝疑而秘之。後聞之,始懼。陰與母常氏使女巫厭禱,曰:「帝疾若不起,一旦得如文明太后輔少主稱制者,當賞報不貲。」 帝還洛,收高菩薩、雙蒙等,案問,具伏。帝在含溫室,夜引後入,賜坐東楹,去禦榻二丈餘,命菩薩等陳狀。既而召彭城王勰、北海王詳入坐,曰:「昔為汝嫂,今是路人,但入勿避!」 又曰:「此嫗欲手刃吾脅!吾以文明太后家女,不能廢,但虛置宮中,有心庶能自死;汝等勿謂吾猶有情也。」二王出,賜後辭訣;後再拜,稽首涕泣。入居後宮。諸嬪禦奉之猶如後禮,唯命太子不復朝謁而已。 初,馮熙以文明太后之兄尚恭宗女博陵長公主。熙有三女,二為皇后,一為左昭儀,由是馮氏貴寵冠群臣,賞賜累巨萬。公主生二子:「誕、修。熙為太保,誕為司徒,修為侍中、尚書,庶子聿為黃門郎。黃門侍郎崔光與聿同直,謂聿曰:「君家富貴太盛,終必衰敗。」聿曰:「我家何所負,而君無諒詛我!」光曰:「不然。物盛必衰,此天地之常理。若以古事推之,不可不慎。」後歲餘而修敗。修性浮競,誕屢戒之,不悛,乃白于太后及帝而杖之。修由是恨誕,求藥,使誕左右毒之。事覺,帝欲誅之,誕自引咎,懇乞其生。帝亦以其父老,杖修百餘,黜為平城民。及誕、熙繼卒,幽後尋廢,聿亦擯棄,馮氏遂衰。 癸亥,魏以彭城王勰為司徒。 陳顯達與魏元英戰,屢破之。攻馬圈城四十日,城中食盡,啖死人肉及樹皮。癸酉,魏人突圍走,斬獲千計。顯達入城,將士競取城中絹,遂不窮追。顯達又遣軍主莊丘黑進擊南鄉,拔之。 魏主謂任城王澄曰:「顯達侵擾,朕不親行,無以制之。」三月庚辰,魏主發洛陽,命于烈居守,以右衛將軍宋弁兼祠部尚書,攝七兵事以佐之。弁精勤吏治,恩遇亞于李沖。 癸未,魏主至梁城。崔慧景攻魏順陽,順陽太守清河張烈固守;甲申,魏主遣振威將軍慕容平城將騎五千救之。 自魏主有疾,彭城王勰常居中侍醫藥,晝夜不離左右,飲食必先嘗而後進,蓬首垢面,衣不解帶。帝久疾多忿,近侍失指,動欲誅斬。勰承顏伺間,多所匡救。 丙戌,以勰為使持節、都督中外諸軍事。勰辭曰:「臣侍疾無暇,安能治軍!願更請一王,使總軍要,臣得專心醫藥。」帝曰:「侍疾、治軍,皆憑於汝。吾病如此,深慮不濟;安六軍、保社稷者,舍汝而誰!何容方更請人以違心寄乎!」 丁酉,魏主至馬圈,命荊州刺史廣陽王嘉斷均口,邀齊兵歸路。嘉,建之子也。 陳顯達引兵渡水西,據鷹子山築城;人情沮恐,與魏戰,屢敗。魏武衛將軍元嵩免胄陷陳,將士隨之,齊兵大敗。嵩,澄之弟也。 戊戌,夜,軍主崔恭祖、胡松以烏布幔盛顯達,數人擔之,間道自分磧山出均水口南走。己亥,魏收顯達軍資億計,班賜將士,追奔至漢水而還。左軍將軍張千戰死,士卒死者三萬餘人。 顯達之北伐,軍入汋均口。廣平馮道根說顯達曰:「汋均水迅急,易進難退;魏若守隘,則首尾俱急。不如悉棄船於酂城,陸道步進,列營相次,鼓行而前,破之必矣。」顯達不從。道根以私屬從軍,及顯達夜走,軍人不知山路,道根每及險要,輒停馬指示之,眾賴以全。詔以道根為汋均口戍副。顯達素有威名,至是大損。禦史中丞範岫奏免顯達官,顯達亦自表解職;皆不許,更以顯達為江州刺史。崔慧景亦棄順陽走還。 庚子,魏主疾甚,北還,至谷塘原,謂司徒勰曰:「後宮久乖陰德,吾死之後,可賜自盡,葬以後禮,庶免馮門之醜。」 又曰:「吾病益惡,殆必不起。雖摧破顯達,而天下未平,嗣子幼弱,社稷所倚,唯在於汝。霍子孟、諸葛孔明以異姓受顧托,況汝親賢,可不勉之!」勰泣曰:「布衣之士,猶為知己畢命;況臣托靈先帝,依陛下之末光乎!但臣以至親,久參機要,寵靈輝赫,海內莫及;所以敢受而不辭,正恃陛下日月之明,恕臣忘退之過耳。今複任以元宰,總握機政;震主之聲,取罪必矣。昔周公大聖,成王至明,猶不免疑,而況臣乎!如此,則陛下愛臣,更為未盡始終之美。」帝默然久之,曰:「詳思汝言,理實難奪。」乃手詔太子曰:「汝叔父勰,清規懋賞,與白雲俱潔;厭榮舍紱,以松竹為心。吾少與綢繆,未忍睽離。百年之後,其聽勰辭蟬舍冕,遂其沖挹之性。」以侍中、護軍將軍北海王詳為司空,鎮南將軍王肅為尚書令,鎮南大將軍廣陽王嘉為左僕射,尚書宋弁為吏部尚書,與侍中、太尉禧、尚書右僕射,尚書宋弁為吏部尚書,與侍中、太尉禧、尚書右僕射澄等六人輔政。 夏四月丙午朔,殂于谷塘原。高祖友愛諸弟,始終無間。嘗從容謂咸陽王禧等曰:「我後子孫解逅不肖,汝等觀望,可輔則輔之,不可輔則取之,勿為它人有也。」親任賢能,從善如流,精勤庶務,朝夕不倦。常曰:「人主患不能處心公平,推誠於物。能是二者,則胡、越之人皆可使如兄弟矣。」用法雖嚴,于大臣無所容貸,然人有小過,常多闊略。嘗於食中得蟲,又左右進羹誤傷帝手,皆笑而赦之。天地五郊、宗廟二分之祭,未嘗不身親其禮。每出巡遊及用兵,有司奏修道路,帝輒曰:「粗修橋樑,通車馬而已,勿去草鏟令平也。」在淮南行兵,如在境內,禁士卒無得踐傷粟稻;或伐民樹以供軍用,皆留絹償之。宮室非不得已不修,衣弊,浣濯而服之,鞍勒用鐵木而已。幼多力善射,能以指彈碎羊骨,射禽獸無不命中;及年十五,遂不復畋獵。常謂史官曰:「時事不可以不直書。人君威福在己,無能制之者;若史策複不書其惡,將何所畏忌邪!」 彭城王勰與任城王澄謀,以陳顯達去尚未遠,恐其覆相掩逼,乃秘不發喪,徙禦臥輿,唯二王與左右數人知之。勰出入神色無異,奉膳,進藥,可決外奏,一如平日。數日,至宛城,夜,進臥輿於郡聽事,得加棺斂,還載臥輿內,外莫有知者。遣中書舍人張儒奉詔征太子;密以凶問告留守於烈。烈處分行留,舉止無變。太子至魯陽,遇梓宮,乃發喪;丁巳,即位,大赦。 彭城王勰跪授遣敕數紙。東宮官屬多疑勰有異志,密防之,而勰推誠盡禮,卒無間隙。咸陽王禧至魯陽,留城外以察其變。久之,乃入,謂勰曰:「汝此行不唯勤勞,亦實危險。」勰曰:「兄年長識高,故知有夷險;彥和握蛇騎虎,不覺艱難。」禧曰:「汝恨吾後至耳。」 勰等以高祖遺詔,賜馮後死。北海王詳使長秋卿白整入授後藥,後走呼,不肯飲,曰:「官豈有此,是諸王輩殺我耳!」整執持強之,乃飲藥而卒。喪至洛城南,咸陽王禧等知後審死,相視曰:「設無遺詔,我兄弟亦當決策去之;豈可令失行婦人宰製天下,殺我輩也!」諡曰幽皇后。 五月癸亥,加撫軍大將軍始安王遙光開府儀同三司。 丙申,魏葬孝文帝於長陵,廟號高祖。 魏世宗欲以彭城王勰為相;勰屢陳遺旨,請遂素懷,帝對之悲慟。勰懇請不已,乃以勰為使持節、侍中、都督冀、定等七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定州刺史。勰猶固辭,帝不許,乃之官。 魏任城王澄以王肅羈旅,位加己上,意頗不平。會齊人降者嚴叔懋告肅謀逃還江南,澄輒禁止肅,表稱謀叛;案驗無實。咸陽王禧等奏澄擅禁宰輔,免官還第,尋出為雍州刺史。 六月戊辰,魏追尊皇妣高氏為文昭皇后,配饗高祖,增修舊塚,號終寧陵。追賜後父颺爵勃海公,諡曰敬,以其嫡孫猛襲爵;封後兄肇為平原公,肇弟顯為澄城公;三人同日受封。魏主素未識諸舅,始賜衣幘引見,皆惶懼失措;數日之間,富貴赫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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