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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帝泰豫元年


  宋明帝泰豫元年(公元472年)

  春正月甲寅朔,上以疾久不平,改元。戊午,皇太子會四方朝賀者於東宮,並受貢計。

  大陽蠻酋桓誕擁沔水以北、滍、葉以南八萬餘落降于魏,自雲桓玄之子,亡匿蠻中,以智略為群蠻所宗。魏以誕為征南將軍、東荊州刺史、襄陽王,聽自選郡縣吏;使起部郎京兆韋珍與誕安集新民,區置諸事,皆得其所。

  二月,柔然侵魏,上皇遣將擊之;柔然走。東部敕勒叛奔柔然,上皇自將追之,至石磧,不及而還。

  上疾篤,慮晏駕之後,皇后臨朝,江安懿侯王景文以元舅之勢,必為宰相,門族強盛,或有異圖。己未,遣使齎藥賜景文死,手敕曰:「與卿周旋,欲全卿門戶,故有此處分。」敕至,景文正與客棋,叩函看已,複置局下,神色不變,方與客思行爭劫。局竟,斂子內奩畢,徐曰:「奉敕見賜以死。」方以敕示客。中直兵焦度趙智略憤怒,曰:「大丈夫安能坐受死!州中文武數百,足以一奮。」景文曰:「知卿至心;若見念者,為我百口計。」乃作墨啟答敕致謝,飲藥而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上夢有人告曰:「豫章太守劉愔反。」既寤,遣人就郡殺之。

  魏顯祖還平城。

  庚午,魏主耕籍田。

  夏四月,以垣崇祖行徐州事,徙戍龍沮。

  己亥,上大漸,以江州刺史桂陽王休范為司空,又以尚書右僕射褚淵為護軍將軍,加中領軍劉勔右僕射,詔淵、勔與尚書令袁粲、荊州刺史蔡興宗、郢州刺史沈攸之並受顧命。褚淵素與蕭道成善,引薦於上,詔又以道成為右衛將軍,領衛尉,與袁粲等共掌機事。是夕,上殂。庚子,太子即皇帝位,大赦。時蒼梧王方十歲,袁粲、褚淵秉政,承太宗奢侈之後,務弘節儉,欲救其弊;而阮佃夫、王道隆等用事,貨賂公行,不能禁也。

  乙巳,以安成王准為揚州刺史。

  五月戊寅,葬明皇帝于高甯陵,廟號太宗。

  六月乙巳,尊皇后曰皇太后,立妃江氏為皇后。

  秋七月,柔然部帥無盧真將三萬騎寇魏敦煌,鎮將尉多侯擊走之。多侯,眷之子也。又寇晉昌,守將薛奴擊走之。

  戊午,魏主如陰山。戊辰,尊帝母陳貴妃為皇太妃,更以諸國太妃為太姬。

  右軍將軍王道隆以蔡興宗強直,不欲使居上流,閏月甲辰,以興宗為中書監;更以沈攸之為都督荊、襄等八州諸軍事、荊州刺史。興宗辭中書監不拜。王道隆每詣興宗,躡履到前,不敢就席,良久去,竟不呼坐。

  沈攸之自以才略過人,自至夏口以來,陰蓄異志;及徙荊州,擇郢州士馬、器仗精者,多以自隨。到官,以討蠻為名,大發兵力,招聚才勇,部勒嚴整,常如敵至。重賦斂以繕器甲,舊應供台者皆割留之,養馬至二千餘匹,治戰艦近千艘,倉廩、府庫莫不充積。士子、商旅過荊州者,多為所羈留;四方亡命歸之者,皆蔽匿擁護;所部或有逃亡,無遠近窮追,必得而止。舉錯專恣,不復承用符敕,朝廷疑而憚之。為政刻暴,或鞭撻士大夫;上佐以下,面加詈辱。然吏事精明,人不敢欺,境內盜賊屏息,夜戶不閉。

  攸之賧罰群蠻太甚,又禁五溪魚鹽,蠻怨叛。酉溪蠻王田頭擬死,弟婁侯篡立,其子田都走入獠中。於是群蠻大亂,掠抄至武陵城下。武陵內史蕭嶷遣隊主張英兒擊破之,誅婁佩,立田都,群蠻乃定。嶷,賾之弟也。

  八月戊午,樂安宣穆公蔡興宗卒。

  九月辛巳,魏主還平城。

  冬十月,柔然侵魏,及五原。

  十一月,上皇自將討之。將度漠,柔然北走數千里,上皇乃還。

  丁亥,魏封上皇之弟略為文川王。

  己亥,以郢州刺史劉秉為尚書左僕射。秉,道憐之孫也,和弱無干能,以宗室清令,故袁、褚引之。

  中書通事舍人阮佃夫加給事中、輔國將軍,權任轉重,欲用其所親吳郡張澹為武陵郡;袁粲等皆不同,佃夫稱敕施行,粲等不敢執。

  魏有司奏諸祠祀合一千七十五所,歲用牲七萬五千五百。上皇惡其多殺,詔:「自今非天地、宗廟、社稷,皆勿用牲,薦以酒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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