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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孝武帝孝建二年


  宋孝武帝孝建二年(公元455年)

  春正月,魏車騎大將軍樂平王拔有罪,賜死。鎮北大將軍、南兗州刺史沈慶之請老;二月丙寅,以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慶之固讓,表疏數十上,又面自陳,乃至稽顙泣涕。上不能奪,聽以始興公就第,厚加給奉。頃之,上複欲用慶之,使何尚之往起之。尚之累陳上意,慶之笑曰:「沈公不效何公,往而複返。」尚之慚而止。辛巳,以尚書右僕射劉延孫為南兗州刺史。

  夏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

  六月壬戌,魏改元太安。

  甲子,大赦。

  甲申,魏主還平城。

  秋七月癸巳,立皇弟休祐為山陽王,休茂為海陵王,休業為鄱陽王。

  丙辰,魏主如河西。

  雍州刺史武昌王渾與左右作檄文,自號楚王,改元永光,備置百官,以為戲笑。長史王翼之封呈其手跡。八月庚申,廢渾為庶人,徙始安郡。上遣員外散騎侍郎東海戴明寶詰責渾,因逼令自殺,時年十七。

  丁亥,魏主還平城。

  詔祀郊廟,初設備樂,從前殿中曹郎荀萬秋之議也。

  上欲削弱王侯。冬十月己未,江夏王義恭、竟陵王誕奏裁損王、侯車服、器用、樂舞制度,凡九事;上因諷有司奏增廣為二十四條,聽事不得南向坐,施帳;劍不得為鹿盧形;內史、相及封內官長止稱下官,不得稱臣,罷官則不復追敬。詔可。

  庚午,魏以遼西王常英為太宰。

  壬午,以太傅義恭領揚州刺史,竟陵王誕為司空、領南徐州刺史,建平王寵為尚書令。

  是歲,以故氐王楊保宗子元和為征虜將軍,楊頭為輔國將軍。頭,文德之從祖兄也。元和雖楊氏正統,朝廷以其年幼才弱,未正位號,部落無定主,頭先戍葭蘆,母妻子弟並為魏所執,而頭為宋堅守無貳心。雍州刺史王玄謨上言:「請以頭為假節、西秦州刺史,用安輯其眾。俟數年之後,元和稍長,使嗣故業。若元和才用不稱,便應歸頭,頭能籓扞漢川,使無虜患,彼四千戶荒州殆不足惜。若葭蘆不守,漢川亦無立理。」上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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