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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和帝永元三年


  漢和帝永元三年(公元91年)

  春正月甲子,帝用曹褒新禮,加元服;擢褒監羽林左騎。

  竇憲以北匈奴微弱,欲遂滅之,二月,遣左校尉耿夔、司馬任尚出居延塞,圍北單于于金微山,大破之,獲其母閼氏、名王以下五千餘級,北單于逃走,不知所在,出塞五千餘裡而還,自漢出師所未嘗至也。封夔為粟邑侯。

  竇憲既立大功,威名益盛,以耿夔、任尚等為爪牙,鄧疊、郭璜為心腹,班固、傅毅之徒典文章,刺史、守、令,多出其門,競賦斂吏民,共為賂遺。司徒袁安、司空任隗舉奏諸二千石並所連及,貶秩免官者四十餘人,竇氏大恨;但安、隗素行高,亦未有以害之。尚書僕射樂恢,刺舉無所回避,憲等疾之。恢上疏曰:「陛下富於春秋,纂承大業,諸舅不宜幹正王室,以示天下之私。方今之宜,上以義自割,下以謙自引,四舅可長保爵土之榮,皇太后永無慚負宗廟之憂,誠策之上者也。」書奏,不省。恢稱疾乞骸骨,歸長陵;憲風厲州郡,迫脅恢飲藥死。於是朝臣震懾,望風承旨,無敢違者。袁安以天子幼弱,外戚擅權,每朝會進見及與公卿言國家事,未嘗不喑嗚流涕;自天子及大臣,皆恃賴之。

  冬十月癸未,上行幸長安,詔求蕭、曹近親宜為嗣者,紹其封邑。

  詔竇憲與車駕會長安。憲至,尚書以下議欲拜之,伏稱萬歲,尚書韓稜正色曰:「夫上交不諂,下交不黷;禮無人臣稱萬歲之制!」議者皆慚而止。尚書左丞王龍私奏記、上牛酒於憲,稜舉奏龍,論為城旦。

  龜茲、姑墨、溫宿諸國皆降。十二月,複置西域都護、騎都尉、戊己校尉官。以班超為都護,徐幹為長史。拜龜茲侍子白霸為龜茲王,遣司馬姚光送之。超與光共脅龜茲,廢其王尤利多而立白霸,使光將尤利多還詣京師。超居龜茲它乾城,徐幹屯疏勒,惟焉耆、危須、尉犁以前沒都護,猶懷二心,其餘悉定。

  庚辰,上至自長安。

  初,北單于既亡,其弟右谷蠡王于除鞬自立為單于,將眾數千人止蒲類海,遣使款塞。竇憲請遣使立於除鞬為單于,置中郎將領護,如南單于故事。事下公卿議,宋由等以為可許;袁安、任隗奏以為:「光武招懷南虜,非謂可永安內地,正以權時之算,可得扞禦北狄故也。今朔漠既定,宜令南單于反其北庭,並領降眾,無緣複更立於除鞬以增國費。」事奏,未以時定。安懼憲計遂行,乃獨上封事曰:「南單于屯先父舉眾歸德,自蒙恩以來四十餘年,三帝積累以遺陛下,陛下深宜遵述先志,成就其業,況屯首唱大謀,空盡北虜,輟而弗圖,更立新降;以一朝之計,違三世之規,失信於所養,建立於無功。《論語》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行焉。』今若失信於一屯,則百蠻不敢複保誓矣。又,烏桓、鮮卑新殺北單于,凡人之情,咸畏仇讎,今立其弟,則二虜懷怨。且漢故事,供給南單于,費直歲一億九十餘萬,西域歲七千四百八十萬;今北庭彌遠,其費過倍,是乃空盡天下而非建策之要地。」詔下其議,安又與憲更相難折。憲險急負執,言辭驕訐,至詆毀安,稱光武誅韓歆、戴涉故事,安終不移;然上竟從憲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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