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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天鳳五年


  王莽天鳳五年(公元18年)

  春正月,朔,北軍南門災。

  以大司馬司允費興為荊州牧;見,問到部方略,興對曰:「荊、揚之民,率依阻山澤,以漁采為業。間者國張六筦,稅山澤,妨奪民之利,連年久旱,百姓饑窮,故為盜賊。興到部,欲令明曉告盜賊歸田裡,假貸犁牛、種食,闊其租賦,冀可以解釋安集。」莽怒,免興官。

  天下吏以不得俸祿,並為奸利,郡尹、縣宰家累千金。莽乃考始建國二年胡虜猾夏以來諸軍吏及緣邊吏大夫以上為奸利增產致富者,收其家所有財產五分之四以助邊急。公府士馳傳天下,考覆貪饕,關吏告其將、奴婢告其主,冀以禁奸,而奸愈甚。

  莽孫功崇公宗坐自畫容貌,被服天子衣冠,刻三印,發覺,自殺。宗姊妨為衛將軍王興夫人,坐祝詛姑,殺婢以絕口,與興皆自殺。

  是歲,揚雄卒。初,成帝之世,雄為郎,給事黃門,與莽及劉秀並列;哀帝之初,又與董賢同官。莽、賢為三公,權傾人主,所薦莫不拔擢,而雄三世不徙官。及莽篡位,雄以耆老久次,轉為大夫。恬于勢利,好古樂道,欲以文章成名於後世,乃作《大玄》以綜天、地、人之道;又見諸子各以其智舛馳,大抵詆訾聖人,即為怪迂、析辯詭辭以撓世事,雖小辯,終破大道而惑眾,使溺于所聞而不自知其非也,故人時有問雄者,常用法應之,號曰《法言》。用心于內,不求于外,于時人皆忽之;唯劉秀及範逡敬焉,而桓譚以為絕倫,巨鹿侯芭師事焉。大司空王邑、納言嚴尤聞雄死,謂桓譚曰:「子常稱揚雄書,豈能傳於後世乎?」譚曰:「必傳,顧君與譚不及見也。凡人賤近而貴遠,親見揚子雲祿位容貌不能動人,故輕其書。昔老聃著虛無之言兩篇,薄仁義,非禮學,然後好之者尚以為過於《五經》,自漢文、景之君及司馬遷皆有是言。今揚子之書文義至深,而論不詭于聖人,則必度越諸子矣!」

  琅邪樊崇起兵於莒,眾百餘人,轉入太山。群盜以崇勇猛,皆附之,一歲間至萬餘人。崇同郡人逄安、東海人徐宣、謝祿、楊音各起兵,合數萬人,複引從崇。共還攻莒,不能下,轉掠青、徐間。又有東海刁子都,亦起兵鈔擊徐、兗。莽遣使者發郡國兵擊之,不能克。

  烏累單于死,弟左賢王輿立,為呼都而屍道皋若鞮單于。輿既立,貪利賞賜,遣大且渠奢與伊墨居次雲女弟之子醯櫝王,俱奉獻至長安。莽遣和親侯歙與奢等俱至制虜塞下,與雲及須蔔當會;因以兵迫脅雲、當,將至長安。雲、當小男從塞下得脫,歸匈奴。當至長安,莽拜為須卜單于,欲出大兵以輔立之,兵調度亦不合。而匈奴愈怒,併入北邊為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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