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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宣帝五鳳三年


  漢宣帝五鳳三年(公元前55年)

  春正月癸卯,博陽定侯丙吉薨。

  班固贊曰:古之制名,必由象類,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故《經》謂君為元首,臣為股肱,明其一體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自然之勢也。近觀漢相,高祖開基,蕭、曹為冠;孝宣中興,丙、魏有聲。是時黜陟有序,眾職修理,公卿多稱其位,海內興於禮讓。覽其行事,豈虛虖哉!

  二月壬辰,黃霸為丞相。霸材長於治民,及為丞相,功名損於治郡。時京兆尹張敞舍鶡雀飛集丞相府,霸以為神雀,議欲以聞。敞奏霸曰:「竊見丞相請與中二千石、博士雜問郡、國上計長史、守丞為民興利除害,成大化,條其對。有耕者讓畔,男女異路,道不拾遺。及舉孝子、貞婦者為一輩,先上殿;舉而不知其人數者,次之;不為條教者在後。叩頭謝丞相,雖口不言,而心欲其為之也。長史、守丞對時,臣敞舍有鶡雀飛止丞相府屋上,丞相以下見者數百人。邊吏多知鶡雀者,問之,皆陽不知。丞相圖議上奏曰:『臣問上計長史、守丞以興化條,皇天報下神爵。』後知從臣敞舍來,乃止。郡國吏竊笑丞相仁厚有知略,微信奇怪也。臣敞非敢毀丞相也,誠恐群臣莫白,而長史、守丞畏丞相指,歸舍法令,各為私教,務相增加,澆淳散樸,並行偽貌,有名亡實,傾搖解怠,甚者為妖。假令京師先行讓畔、異路、道不拾遺,其實亡益廉貪、貞淫之行,而以偽先天下,固未可知也。即諸侯先行之,偽聲軼于京師,非細事也。漢家承敝通變,造起律令,所以勸善禁奸,條貫詳備,不可複加。宜令貴臣明飭長史、守丞,歸告二千石,舉三老、孝弟、力田、孝廉、廉吏,務得其人,郡皆以法令檢式,毋得擅為條教;敢挾詐偽以奸名譽者,必先受戮,以正明好惡。」天子嘉納敞言,召上計吏,使侍中臨飭,如敞指意。霸甚慚。

  又,樂陵侯史高以外屬民侍中,貴重,霸薦高可太尉。天子使尚書召問霸:「太尉官罷久矣。夫宣明教化,通達幽隱,使獄無冤刑,邑無盜賊,君之職也。將相之官,朕之任焉。侍中、樂陵侯高,帷幄近臣,朕之所自親,君何越職而舉之?」尚書令受丞相對,霸免冠謝罪,數日,乃決。自是後不敢複有所請。然自漢興,言治民吏,以霸為首。

  三月,上幸河東,祠後土。減天下口錢;赦殊死以下。

  六月辛酉,以西河太守杜延年為御史大夫。置西河、北地屬國以處匈奴降者。廣陵厲王胥使巫李女須祝詛上,求為天子。事覺,藥殺巫及宮人二十餘人以絕口。公卿請誅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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