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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豐二年六月


  六月戊戌朔,詔開封府界、京東西將下軍馬,委副將依在京提舉司法試騎射等第。

  樞密院言:「去月庚寅,北界人馬犯雄州界,射傷官兵,欲令雄州諭歸信、容城縣,如北人再至拒馬河南,且令婉順約攔,即深入近南地分,恐彼先以懦兵誘致鬥爭,伏精銳于林間,候官軍逐利,驟出圍掩。當常遠斥堠,度形勢捍禦,毋得遠追,自取理曲,仍選精強人馬以備應接。」從之。

  庚子,命權禦史台推直官盛南仲、權檢正中書刑房公事王修,同催促結絕在京系囚。

  宰臣吳充以從子安國贓汙抵法,奉表待罪,詔趣視事。吳安國贓罪當考。

  詔太常少卿、知袁州吳評,職方郎中、知南康軍聞人安道並與宮觀差遣。禦史舒亶言評等嘗除宮觀差遣,不應複為郡也。

  賜兩浙路度僧牒百五十,修高麗使亭、館。

  辛醜,賜導洛通汴司築堤役兵特支錢。

  提舉三門、白波輦運司言:「河陰薼務上京磚瓦,乞罷差中官督促。」從之。

  壬寅,都水監言:「去月乙未,澶州明公埽墊。」詔:「明公埽最為河流向著,其南才隔大堤一重,備之不時,則與靈平之患無異。本埽見闕正官,外都水監丞司可速奏舉。差出埽兵,亦即追還,以防夏秋漲水。」

  甲辰,廣西提點刑獄劉宗傑言:「知邕州劉初申,監凍州、奉職黃案高等下頭首斬知宮闕峒儂智春,並執妻子,乞加優賞。」上批:「可下曾布速具有功人姓名比優例取旨。」智春先為內殿崇班,與知武峒麻順福合謀攻順州,兵敗複趨交址求援,至是平之。新、舊紀並書廣西捕斬寇順州蠻智春。

  權知邕州、莊宅副使、兼閤門通事舍人劉初,權通判州事、觀察推官陳中,並追兩官,中仍勒停。監押、西頭供奉官高懷亮,都監、內殿承制戴恩,並除名。權簽書判官侯偁,錄事參軍翟瑜,監倉、貴州推官吳瑾,三班借職張贊,攝司戶齊國鎮,司理梁景初,各追一官,免勒停。並坐邕州火,焚官舍千三百四十六區,諸軍裹衣萬余分,穀帛軍器等百五十萬。故特責之。

  乙巳,廣南西路經略司言:「土兵額闕,乞許湖南路團結教閱諸軍投換本路雄略、澄海指揮。」上批:「近曾布乞募諸路差來屯駐兵級內願投換就糧見闕諸軍,庶免往來紛紛,道路勞費,可速相度指揮。」遂詔除團結諸軍不許投換,餘如布請。

  丙午,大理評事、崇文院校書、同知禮院元耆甯許侍養。崇文院校書初無補外者,上以絳故,特聽耆寧以禮院易監中嶽廟。既而禦史何正臣有言,複罷之。

  太常博士、權發遣荊湖北路提舉常平等事周諶,通判蘄州。諶與夔州路轉運判官徐師旦,皆為禦史何正臣論奏,且謂推行法度,督責吏屬,非諶所長。故罷之。

  詔:「捧日、龍衛鈯直左射等指揮,均撥入捧日、龍衛諸指揮,更不補人;其四指揮請受、錢帛等委群牧司,糧草委提點倉場司封樁。」

  權發遣三司使李承之等言:「文武官、諸司人請受,及外縣諸軍衣賜賞給,先經專勾司直批勘於糧料院,今欲並令先赴糧料院批勘,次送專勾司勾磨。」從之。

  合馬、步軍兩院為一,置兩專勾司分勾百官、諸軍請受。

  戊申,命參知政事蔡確參定編修傳法院法寶錄。

  閤門祗候、知雄州歸信容城縣李澤遷一官,仍賜絹五十疋。時北界巡馬犯邊,澤與格鬥重傷故也。上批:「府州牧羊峰、代州梅回寨、成德軍解子平侵地,火山軍闌遺馬,廣信軍拘留百姓趙消,雄州巡馬相殺傷,涿州修城料夫,北界辦理此七事未絕,慮因常使或專遣人來,事之始末及所以應之之辭,亦宜豫為經慮一宗文字,可專委檢詳官範育主領編錄。」七事當考。

  上批:「京師差馬軍教頭于開封府界、京東西將下,既無本營部轄,間亦有不循軍法者,兼已致功教成精兵,因循置之非宜,寬縱銜勒,使時獲罪亦可惜,宜悉追還本營;於開封府界、京東西二十六將下各選差少壯輕捷性格可教兵級八人,押赴提舉教習馬軍所教成,送樞密承旨司引見訖發遣。」

  又詔:「排手步人,雖已頒教法,亦必不能推行教指,可亦令如選馬軍教頭法每將五人赴步軍司,委燕達教習如馬軍法。」二十八日步軍司奏可考。

  遣大理少卿蹇周輔往徐州鞫妖人郭進獄。

  己酉,太子中舍、權夔州路轉運判官程之元知嘉州。之元以父老自陳也。

  壬子,濮州防禦使李端愨提舉醴泉觀。端愨兄端願,嘉祐間嘗乞立太子,人無知者。端愨因進對,袖其舊章以聞。上歎曰:「近世懿戚也。」

  癸醜,光祿寺丞陸佃為集賢校理,西京左藏庫使、內侍押班石得一勾當皇城司,皆上批命之,且稱佃資性明敏、學術贍博也。得一罷提舉中太一宮、集禧觀事。先是,入內副都知蘇利涉勾當皇城司,循故事,邏者報事不皆以聞,及得一代利涉,事無巨細,一皆奏禦,且購以賞,民間往往以飛語受禍雲。此據蘇利涉舊傳。

  詔五路帥臣、副總管、管軍臣僚,各舉堪將領大使臣二員。兩紀並書。

  詔:「謀殺人案舉自首,雖減等坐之,其情理兇惡不可留本處者,依編敕配隸他所。」時法官斷謀殺人自首獄,從減等論,而不用配法。堂後官周清以謂昨朝廷議謀殺人得首所因之法,編敕明言指定謀殺人傷與不傷,罪不至死,奏裁決配。又雲今所因之謀得用舊律而原免,已傷之情複以後敕而奏決,以此二說證之,則用配法無疑,乞申明行下故也。

  甲寅,董氈貢奉大首領景青宜党令支等辭,上召逼殿陛,諭曰:「歸告董氈,所遣貢奉人甚恭恪,今已許汝納款,此後可數遣人來任便交易。又聞部落子欲侵汝疆境,祖父土田,宜善守勿失。」皆奉詔唯唯。因奏本土永寧寨賜紫蕃僧實甯巴、李錫新等已授紫衣,願賜師號,及來遠寨蕃官吳恩乞授本族巡檢,上令諭押伴官具奏以聞,皆從其請。

  京東路轉運判官、屯田員外郎劉定權發遣河北西路提點刑獄,代太常博士、集賢校理丁執禮歸館供職。以執禮乞歸便養親也。

  上批:「馬軍都虞候、權管勾馬步軍司燕達,自蒞職以來,能體朝廷訓齊士伍之意,推原奉承,躬親其事,不憚勤苦,無所顧忌,凡詔法之下,間有闕疑,建議發明,頗多中理,故二司所總師徒,技能日以加進,不有旌奨,何以勸功,宜與一子閤門祗候。」

  提舉導洛通汴司言:「清汴成,四月甲子起役,六月戊申畢工,凡四十五日。自任村沙谷至河陰瓦亭子,並泛水關北通黃河接運河,長五十一裡,河兩岸為堤,總長一百三裡,河所占官私地二十九頃。已引洛水入新口斗門,通流入汴,候水調勻,可塞汴口,乞徙汴口官吏、河清指揮于新開洛口。」從之。舊紀於此乃書:「詔大河注汴,壞堤覆舟,人多溺死,初導洛通汴。」新紀于三月庚申即書之,紹聖三年正月十七日可考,三月庚寅二十一日載清汴始末甚詳。

  乙卯,上批:「高麗恐今歲九月間遣使入貢,可預選引伴官二員,令於明州少待其至。」乃命內殿崇班、閤門祗候宋球假通事舍人,左班殿直、閤門看班祗候焦顏叔假內殿崇班。詔:「貢使是王子,即以衢州通判胡援代顏叔引伴,並差入內省使臣一員管勾諸司。」

  權管勾馬步軍司燕達言:「內外就糧退軍二十一指揮,總八千餘人,以禁軍小疾故揀退及武藝淺軟人配填,既不訓練,又免屯戍,安居宂食,耗蠹軍儲。欲自今更不增補,以漸銷減,候有闕,依禁軍選募,教習武藝,不數年間,八千退軍,盡可易為銳士。內有七百料錢者,減為五百,依五百料錢軍等尺招簡。」從之。仍詔上四軍退軍改作五百料錢軍額。

  鄜延路經略司呂惠卿乞立定緣邊逐路歲計糴買糧草數,詔遣檢正中書禮房公事王震往陝西轉運司,依惠卿請,並涇原、環慶、秦鳳、熙河路取索會計實數,同經略、轉運司連書以聞。十月二十二日震云云。

  丙辰,錄黔州義軍都指揮使向仲化為三班借職,同管勾義軍弩手。從夔州路轉運請也。

  鼎州言:「都監向世溫自陳歸明及三考,乞再任。」上批:「江南諸向,首出歸明,最為忠順,可依所乞。」

  戊午,詔諸司承受朝廷批狀,有合付案不行者,于月奏狀具所礙條貫及如何難議施行。

  己未,命著作佐郎、三司勾當公事郭茂恂權群牧判官。以上批「群牧判官龐元英照對大理獄事,未得厘務,而使副日在樞府,何暇躬親職事,可差茂恂權領」故也。

  詔應導洛通汴事,令宋用臣管勾一年,如洛水通快,委範子淵閉黃水口,其沿汴淤田,既非濁水,可並閉塞,並水東下,接應江、淮漕運。

  賜樞密直學士、工部郎中錢藻,樞密副都承旨、四方館使、舒州團練使張誠一銀絹各五十。以編修高麗入貢儀式成故也。

  辛酉,詔贈鎮甯軍節度使、同平章事、魏國公崇懿,濮安懿王元子,可追封舒王。

  屯田員外郎、權京西轉運副使李南公管勾崇福宮。以禦史黃顏言南公女皆適士人,而同產女弟在室者已三十餘歲,委寄于妹壻范遷家,案之有實故也。

  左諫議大夫安燾等上諸司敕式,上諭燾等曰:「設於此而逆彼之至曰格,設於此而使彼效之曰式,禁其未然之謂令,治其已然之謂敕,修書者要當知此。有典有則,貽厥子孫,今之格式令敕,即典則也。若其書完具,政府總之,有司守之,斯無事矣。」又閱講筵式,至「開講申中書」,上曰:「此非政事,何預中書,可刊之。」七年三月六日敕式成,本志云云,或增入此。

  雄州言:「北界巡馬過拒馬河南,歸信容城縣尉、右侍禁宗彥圖禦敵有勞。」詔減磨勘三年。

  癸亥,廣南西路經略使曾布言:「欽、廉州宜各創驛安泊交人,就驛置博易場,委州監押、沿海巡檢兼管勾。」從之。

  詔開封府界、河東、陝西義勇保甲上番減巡檢兵級,先封樁添支口食,候見銷減人數,據闕以請受衣糧等封樁。

  詔審刑院、刑部,遇科場及試刑法,流內銓、三班院人,並於試前半月選官申中書,審刑院三人,刑部七人,候差試官畢,據闕差權,正官到,限一月了絕已分文字,過限不支添給。以刑法官多差考試,而候差權官稽滯案牘,從逐司請也。

  甲子,改權發遣淮南東路提點刑獄、金部員外郎范百祿權知唐州。百祿與知揚州於侁避親也。

  步軍司奏:「准樞密院劄子,奉旨諸將下牌手步人,每將選蹻捷五人赴步軍司,委燕達依教習馬軍所已降指揮教習,候精熟送承旨司取旨。今有擘截舍屋差人員等事。」御批:「可比附馬軍兵級已降指揮例速與處分。」禦集一百十七卷選五人赴教,在此月十三日,或並此入彼。

  乙丑,詳定禮文並詳定朝會儀注所言:「檢討官、禦史台主簿何洵直坐前任原州判官失入死罪沖替,乞留檢討。」從之,仍不許理任。

  中書言:「刑房奏斷公案,分在京、京東西、陝西、河北五房,逐房用例,輕重不一,乞以在京刑房文字分入諸房,選差錄事以下四人專檢詳斷例。」從之。

  大理寺言:「大理評事元大成,坐前知江陵府長林縣受賕,當追兩官。」詔除名。荊湖北路提點刑獄、金部郎中蘇涓,轉運判官、太子中舍馬瑊,嘗薦大成,各奪一官。

  廢瀘州白墜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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