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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七年十二月(2)


  乙亥,詣太平興國寺、啟聖院、萬壽觀神禦殿恭謝。翌日,又詣慈孝寺神禦殿,遂幸集禧醴泉觀、大相國寺。

  駕部郎中、提舉河北東西路糴便糧草李直躬為淮南東路轉運使。明年三月二十七日,王安石有言,故載直躬差遣。

  虞部員外郎、新知常州呂嘉問提舉河北糴便糧草,複理提點刑獄資序。以檢正中書戶房公事張諤訟嘉問不應黜陟故也。初,王安石既有江寧之命,諤與嘉問持安石而泣,安石勞之曰:「已薦呂惠卿矣。」兩人收淚,謝安石。收淚謝安石,此據魏泰東軒錄。

  庚辰,遣三司勾當公事黃堯允減價糶淮南路官米。

  甲申,上批:「馬、步軍五十人為隊,十人為火隊。當用什物,令軍器監度用若干錢以聞。」翊日,又批:「隨軍什物內,驢、騾數多難辦,又平日耗蠹芻粟。宜立法,於逐將所領兵住營州據用數,預令民結保承認,遇兵行日,量支雇錢,令隨軍。」仍專差官管勾,河北東路呂溫卿、西路李稷,京東路李察,京西路李南公,開封府界蔡確。呂溫卿,六年十月六日河北倉,十一月二十二日河北西倉。其後,王安石議廢牧監,吳充欲存之,準備軍行負馱,以為:「若北狄旅拒,馬不可買,中國何由得馬?」上曰:「雖如此,牧馬亦不濟事。祖宗時,牧監但養大馬,後來孳生,是非明白無可疑。」充曰:「向令認定驢、牛,中書便雲騷擾。今中書卻要臨時買驢以供負馱,豈不騷擾?」安石曰:「無事時不問有無驢、牛,宜令五戶或十戶共認驢、牛一頭,不知此牛、驢令誰作主?且無驢、牛之人,須被配率出錢,此所以為騷擾。今中書計算,若遇要驢時,用見今第一等價上增一倍買驢,事定後更不收一錢,即每三年一次用兵,比養馬以待用可省七十萬貫。用第一等價上增一倍買驢,假令括買,亦不為虛損百姓,此所以異於預認。」上曰:「此利害分明,兼馬皆生梗,豈可負馱也!」王安石與吳充爭論,據日錄八年四月十七日,今附見。恐預認牛、驢指揮,尋已不行,仍見本年月日。

  詔河南府、河北監牧司見在錢、帛、糧等並隸都提舉市易司,充買茶本錢。

  詔入內祗候、高班內品黎慶之除名勒停,梁恭禮、入內高班吳立、張德恭各勒停,免除名,入內副都知、左騏驥使王昭明追兩官,特免除名勒停。慶之坐誤發內降文字,恭禮報昭明,令立、德恭入求于內夫人龐氏重封印,從盜禦寶法應除名,以嘗會赦故也。

  乙酉,詔河東路轉運司相度災傷戶,與免支移。

  知沅州謝麟言:「本州屯田務無軍士應募,乞依配罪人河州法配本州牢城。」從之。

  樞密直學士、兵部侍郎李參為尚書右丞致仕。

  丙戌,命翰林學士元絳、權禦史中丞鄧綰同三司理欠司詳定故欠負官物。

  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史館修撰宋敏求提舉萬壽觀。敏求請避父嫌名,改醴泉觀。改醴泉,明年正月十七日事,今並書。

  詔應上殿臣僚,併入臘假日引對。先是,召對者二十四人,以大禮假留積頗久。及恭謝畢,上顧閤門奏目,雖日增引一二班,未能即盡。至是臘假,百司俱休沐,特禦延和殿,比日旰,見十五班而罷。新、舊紀雲:引進對官二十有四人。

  丁亥,詔比部員外郎、同提點在京倉草場沈希顏減二年磨勘。先是,在京剩員多宂占及差使輕重不均,詔希顏裁定以聞。至是,裁宂占者三千六百餘人,故賞之。

  詔工部郎中、直龍圖閣、新權發遣慶州範純仁,太常丞、集賢校理、檢詳樞密院兵房文字、權同判武學劉奉世,看詳鄜延路分將文字,當何如措置以聞。其後,純仁等言,相度將本路第一將駐慶州,第二將環州,第三將大順城,第四將淮安鎮,第五將業樂鎮,第六將木波鎮,第七將永和寨,第八將邠州,各統領就糧屯駐泊並下番正軍、強人、漢蕃弓箭手兵馬。從之。

  又詔淮南發運司,以來年上供米三十萬石與淮南東路轉運司,二十萬石與西路,並充軍糧及減價糶,候豐熟逐路撥還,隨運上供;如償價,即鬥錢八十。

  戊子,亳州言資政殿學士、吏部侍郎、知州邵亢卒,上遣使致祭,手詔曰:「亢,藩邸之舊,可優賜以官,賜諡。」乃賜吏部尚書,官其親屬五人,所推恩各升二等,即其鄉造宅五十間賜之。太常諡曰安簡。

  己醜,遼主遣益州觀察使耶律甯、太常少卿史館修撰李貽訓,其母遣安遠軍節度使耶律用政、衛尉少卿乾文閣待制李之才來賀正旦。

  庚寅,上批:「聞河北西路轉運司近差官批記黃河棄堤林木修城,深州武強,遼使往還通道兩旁,公然書記;及聞諜者已傳蕭禧,兼恐理會展拓城池事。未知今此張皇,是何監司指揮,可速以聞。」究竟何如?

  判國子監常秩等乞立孟軻、揚雄像於孔子廟廷,仍加爵號。又乞追尊孔子以帝號。詔兩制與國子監、禮院官同詳定,後不果行。翰林學士楊繪以為加帝號非是,當求繪議,附見於此。范祖禹志繪墓,雲繪言不必追尊。

  龍圖閣直學士孫永提舉中太乙宮,尋出知潁州。知潁州,乃明年三月十七日,今並書之。

  入內供奉官李翊言,護趙思忠一行至新安驛,阿裡骨毆傷麻宗道。詔阿裡骨追所授官,仍令熙河路經略司相度決罰,拘質阿裡骨至熙州,高遵裕斬之以徇。十二月四日,思忠入辭。

  辛卯,詔諸將官及使臣等所授朝廷約束及兵數文字,凡幹機密,不得傳播,如違,併科違制,不以赦降去官原減,事理重者取裁。以上批「近差定河北諸將,命下之後,將佐、兵馬之數,人人悉知。至於檢中上書,草澤亦能道三十七將、二十萬兵,聞多因將副中有軍班出身者,與舊同輩談說,致此張皇,可立法誡約」故也。

  詔辰、沅二州並依威、茂,聽罷免役出錢之法。從察訪蒲宗孟請也。

  壬辰,河東路察訪使李承之言:「潞州、威勝平定軍等處災傷,難人人周給,欲取其老疾羸弱及遺棄小兒給粥存養。中春稍暖,可以興工,即募壯者充役。乞許臣不拘常法,隨宜措置,回日具所支錢糧及所濟人數以聞。」從之。

  六宅使、知冀州邢佐臣言:「比有詔,應倚閣青苗戶更不支借。緣夏秋不稔,多以闕食,指苗錢買春種,非獨民失望,亦恐地曠不耕,遺棄厚利。乞應種春麥戶,皆貸以種錢。」詔五路提舉司,第四等以下戶雖經倚閣,實有合種麥地,並依青苗法戶貸錢千,與免息。

  上批:「東、西作坊,祖宗以來置之皇城之側。昨軍器監官求為廨舍,已遷西作坊於雕敝故營安置。近司農寺複起遷東作坊,以其地又創修廨舍。軍器監同心養私,曾不占吝,未知今來兩作坊卻當於何處安置,可速具析聞奏。」

  又批:「訪聞見修趙州城所用夜義散子木植,轉運司於定州城壕四面采斫,不惟枉費腳乘、船運,重成勞擾,兼恐將來本州修城自要使用;及深州武強道旁,系北使過往路,其林木並仰存留。」

  是月戊辰、辛未,劉忱、呂大忠與蕭素、梁穎再會于大黃平。大忠屢折穎,穎不能堪,遂獨以語觸大忠,謂大忠不當取掉子,閱文字,且截斷其語,仍對之搖膝,因道相鼠及鸚鵡、猩猩等章句。大忠忍弗與校,但具奏乞歸奉幾筵。素、穎既再會議,再屈,乃言:「待親去帳前取稟,別遣使來。」由是惟以公牒往還,不復會議。尋詔忱、大忠赴闕。

  是歲,宗室子賜名、授官者五十二人,斷大辟三千五百九人。

  詔給青苗錢陸田以二月,水田以三月。此據本志,附年末。

  秘書丞、提舉成都府利州路買茶公事蒲宗閔奏:「伏見成都府轉運司每年應副熙河路交子十萬貫,客人于熙河入納錢四百五十或五百,支得交子一紙,卻將回川中交子務,請鐵錢一貫文足見錢。今來川中創置茶場,乞回本錢買銀及交子、鹽鈔等,卻充茶本。臣欲乞候茶場將來般運茶到熙河永寧寨等處日,將合買回貨本錢便於成都府交子務兌支,上件交子十萬貫卻勘會本處合買交子時價,留充熙河路支用,關報川中茶場,其茶場只理會鐵錢為課利數目。所貴兩路更不差人往來管押、般運交子等,兼熙河交子遲緩無人收買間,不積壓在彼,虛占錢數。」從之。此據茶馬司編錄冊七年十二月一日中書劄子云云。崇甯元年九月二十三日,蔡京云云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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