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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五年十一月(3)


  戊辰,禦史中丞鄧綰言:「台諫官為朝廷耳目,若小有過差,不少加優容,使皆以言為戒,非所以廣聞見也。望還商英言職。」不從。上謂王安石曰:「商英被劾,綰乃至出涕言,前此未有此事。」安石曰:「若以被劾為恥,自當平時講習文法。既不能講習,致有失誤,安可免劾?」

  馮京言:「皇城司近差探事人多,人情頗不安。」上曰:「人數止如舊,探事亦不多,藍元震又小心,緣都不敢乞取,故諸司不安。」僉言:「外間以為若十日不探到事即決杖,故多捃摭細碎。」上曰:「初無此處分。此輩本令專探軍中事,若軍中但事嚴告捕之法,亦可以防變。」安石曰:「專令探軍中事即無妨,若恃此輩伺察外事,恐不免作過。孫權、曹操用法至嚴,動輒誅殺,然用趙逵、呂壹之徒,皆能作奸亂政。陛下寬仁,不忍誅罰,焉能保此輩不作奸?三代聖王且不論,如漢高祖、唐太宗已不肯為孫權、曹操所為,但明示好惡賞罰,使人臣皆忠信,不敢誕謾,天下事安有蔽匿不聞者?細碎事縱不聞,何損於治體?欲聞細碎事,卻致此輩作奸,即所損治體不細。」上以為然。正月末,巡察謗議時政者可考。

  中書奏:「太常禮院言:奉旨詳定僖祖神主祧遷,而判院章衡等請以僖祖為始祖,張師顏等請奉僖祖為別廟,同知禮院蘇梲請以僖祖祔景靈宮者。竊以聖王用禮,固有因循,至於逆順之大倫,非敢違天而變古。今或以夾室在右,謂于宗祏為尊,或以本統所承,措之別宮為當。類皆離經背理,臣等所不敢知。伏請奉僖祖神主為太廟始祖,遷順祖神主藏之夾室,依禮不諱,孟夏祀感生帝,以僖祖配。」詔恭依。

  先是,壬子詔書,四月三日。令學士院集兩制議。已而兩制乞與待制、台諫、禮官共議之。上曰:「人本乎初,豈覆議功?當時合便施行,不鬚根議。」王安石曰:「宗廟重事,令兩制議之足矣。」上曰:「兩制誰欲如此?」王珪曰:「聞韓維欲如此。」上曰:「維意謂何?」安石曰:「聞維意未以為然,然不知維意欲如何,恐付之禮官即更紛紛。若維特有所見,不妨異論,何勞博引議者為助?欲止令兩制議,議定,送禮官草儀注而已。」上曰:「善。」

  於是翰林學士元絳,知制誥王益柔、陳繹、曾布,直舍人院許將、張琥上議曰:

  自古受命之王,既以功德饗有天下,皆推其本統,以尊事其祖。故商、周以契、稷為始祖者,以其皆承契、稷之本統故也。使契、稷自有本統承其後,而湯與文王又為別子之後,則自當祖其別子,不復以契、稷為祖矣。所以祖契、稷者,非以有功與封國為重輕也。諸儒適見契、稷有功于唐、虞之際,故以謂祖有功。若祖必有功,則非有功者莫如鯀,而夏後氏何以郊鯀乎?

  今太祖受命之初,立親廟自僖祖始。僖祖以上世次,既不可得而知,然則僖祖之為始祖無疑矣。倘以謂僖祖不當比契、稷為始祖,是使天下之人不復知尊祖,而子孫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也。況於毀其廟,遷其主,而下祔於子孫之室,此豈所以稱祖宗尊祖之意哉?傳曰:「毀廟之主,陳于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祭于太祖。」今遷僖祖之主而藏于太祖之室,則是僖祖、順祖、翼祖、宣祖祫祭之時,皆降而合食也。情文不順,無甚於此!詩序生民曰:「尊祖也。文、武之功,起於後稷,故推以配天焉。」蓋言尊祖而不言尊有功,言文、武之功而不言後稷之功,則知推後稷以配天者,非以尊有功也。

  秦、漢以來,典章殘闕,祖宗廟祧,始失先王所以尊祖之意,諸儒異論,無所據考。臣等考之經傳,質之人情,謂宜以僖祖之廟為始祖之廟,則合于先王之禮意,無所悖戾。

  翰林學士韓維別議曰:臣伏以親親之序,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聖人制事,存送終之禮,皆以是為限,是眾人之所同也。若其所不與眾人同者,則又因事之宜,斷之以義而為之節文也。

  昔先王既有天下,跡其基業之所由起,奉以為太祖,所以推功美、重本始也。蓋王者之祖,有系天下者;諸侯之祖,有系一國者;大夫、士之祖,系其宗而止,亦其理勢然也。荀卿曰:「王者天太祖,諸侯不敢壞,大夫、士有常宗,所以別貴始。貴始,德之本也。」蓋有天下之始若後稷,有一國之始若周公,大夫之始若三桓,所貴者配天也,不祧也,有常宗也,此其所以別也。今直以契、稷為本統之祖,則是下同大夫、士之禮,非荀卿之所謂別也。

  或曰:「湯、文、武去契、稷皆十有餘世,其間子孫衰微奔竄者非一,湯、文、武之有天下,契、稷何與哉?」南宮適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孔子曰:「君子哉,若人!」禹之有天下則然矣,稷,諸侯也,而曰「有天下」,何哉?豈非積累功德,至文王而興乎?孟子曰:「王不待大,湯以七十裡,文王以百里。」然則小國亦王之所待也,所謂七十裡、百里者,非契、稷所受以遺其子孫之國乎?由是言之,商、周之所以興,契、稷不為無所與也。正考父作頌,追道契、湯、高宗,商所以興,子夏序詩,稱文、武之功起於後稷,豈虛語也哉?國語亦曰:「契勤商,十有四世而興;後稷勤周,十有五世而興。」谷梁曰:「始封必為祖。」南宮適、孟軻、卜子夏、左邱明、谷梁赤生於周代,其所言皆親聞而見之者,其學問又俱出於孔子,宜若可信,則尊始祖以其功之所起,秦、漢諸儒亦有所受之也。後世有天下者,皆特起無所因,故遂為一代太祖,所從來久矣。

  伏惟太祖皇帝孝友仁聖,睿智神武,兵不血刃,坐清大亂,子孫遵業,萬世蒙澤,功德卓然,為宋太祖,無可議者。僖祖雖于太祖高祖也,然仰跡功業,未見其有所因,上尋世系,又不知其所以始。若以所事契、稷奉之,竊恐于古無考,而於今亦有所未安也。臣以為均之論議未有以相奪,仍舊為便。

  若夫藏主合食,則歷代嘗議之矣。然今之廟室與古殊制,古者每廟異宮,今所以奉祖宗者,皆在一堂之上,西夾室猶處順祖之右,考之尊卑之次,似亦無嫌。至於禘、祫,自是序昭穆之祭,禧祖東向,禮無不順,所謂「子雖齊聖,不先父食」者也。孔子曰:「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如臣絳等議,非臣所知,此臣所以闕而不敢同也。天章閣待制孫固上議曰:

  臣聞先王之禮,本之人情,而為之節文者也。故不慕古而違當世之宜,不因文而失治情之實,親有疏戚,世有同異,此禮文所以損益變正之不一也。

  伏惟太祖皇帝受天命,一四海,創業垂統,為宋立萬世無窮之基,其為宋始祖而配天受饗,理在不疑。今聞乃欲以僖祖為始封之祖,複其祧主。夫既以僖祖為始祖,則遂當受饗配天,此臣竊所未安也。

  七世之廟,親盡而祧,此萬世大公之通法,未聞有以易之者也。故僖祖之主,于陛下之世,以親盡而祧,在禮適為得正。而今議者以謂人必本乎祖,太祖既已追尊僖祖,則今日當以僖祖為本始之祖。是未推王者興起有殊異,而所當之世各不同也。夫開國者,其先嘗有功而受封,則後之子孫有天下而推以為始祖,可矣,若夫膺受天命,特起而得天下者為太祖,亦宜矣。此實先王之禮,人情之所順,而前世之所已行也。今為議者乃鄙絕漢、唐之所行,而純行三代之制以為法,故有僖祖之廟與契、稷無異之說,臣竊以為過矣。

  夫本朝之興與商、周異。商、周之王本由契、稷,故自湯、武而上,其流有源,皆可推而考之。契布五教,民以知禮,其興雖略與周同,而猶不若周之懿也。周自後稷、公劉以來,積功累行,以至太王、王季,世世修德益茂,迨于文、武,受命而得天下,則源流之來,豈不有自哉?故仲尼曰:「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則周公其人也。」夫周而上,堯、舜、夏、商之世非不美也,其祭祀之禮,仲尼不談,而獨舉周者,豈非其德與世獨為備哉?故曰「周公其人也」,言惟周公能備此禮爾。夫稷當堯民阻饑之時,始播百谷,使萬世粒食,其為功大矣。詩曰:「思文後稷,克配彼天。」言其德能配天也。夫以文、武之王而不得預配天之祭者,特以後稷之功大爾。使周無後稷之祖,則周公之祀,宜不得舍文、武而及他人。且後世之興,其先既無周之後稷,而郊天之配,不先創業之君,而遠取追尊之祖,此豈先王之禮,而近於人情者哉!

  今之議者又以祭法禘、郊祖宗之禮,言商、周非絕嚳,以其自有本統承之,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知,則必以僖祖為始祖。臣又以謂不然矣。自秦滅學,六經皆被焚棄,不復為完書,而禮經尤為殘蕩。其後,漢之諸儒髣髴聖人之余言,曲加意而編綴之,故多駁雜不經之說;附以鄭康成牽合之言,而聖人之意益不明,若祭法之禘、郊祖宗者,是其一矣。其言曰:「商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信斯言也,則禘祭宜無易嚳者,今商頌之長髮,大禘之詩也,其曰「有娀方將,帝立子生商」,又曰「玄王桓撥,受小國是達,受大國是達」者,乃專歌述契之功德,一篇之間,了無及嚳之語,則祭法之言禘嚳者,臣亦未敢取以為信也。雖然,就其說而考之,亦自非大有功德者不可以郊天取配。何則?鯀障洪水,雖疏道失宜,而禹因之以成功,身被殛死,故夏人郊之;冥業其官,而死于水,故商人郊之;後稷粒食之功,被于萬世,故周人郊之。今未見冥、稷之功,而欲同冥、稷之祀,臣竊以為非宜也。

  漢高之得天下與商、周異,故太上皇不得為始封,而光武之興,不敢尊舂陵而祖高帝。景皇帝,唐室始封之君,而元皇帝親神堯之父,高祖之時,以景皇帝為配,而太宗之初,已奉高祖于圜丘,景皇帝不得與郊天。其後杜鴻漸等複請以景皇帝郊配天地,黎幹力詰其非禮而正之。夫景皇帝親授唐國之封,且不得配天,則未嘗啟有土宇而欲以為始祖,臣亦慮其難矣。恭惟太祖皇帝削平禍難,功格上天,百餘年間,天下之人涵泳生養而安樂於無事者,太祖之恩德也。今天下惟知尊奉太祖,而乃欲替其親郊配天之祀,豈厭於人情哉?今議者遂將斥絕唐、漢,上法周、商,此臣所謂「慕古而違當世之宜」者也。

  太祖皇帝受周禪,僖祖始被追尊,而建隆之郊,配以宣祖,僖祖不得與焉。夫以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之世,未嘗郊配僖祖,而陛下一日隆而祀之,蓋有所隆者必有所替,今使太祖之禮,有替于四宗之時,此豈孝思之心哉?此臣所謂「因文而失治情之實」者也。

  夫非所居而祀之,則神有所不受;非所宜而配之,則天有所不饗。所謂郊而配天者,以天於萬物,其德不可形容,故人君之有大功德被生靈而施後世者,謂足以配之而已。今僖祖之德不昭見於生民,不明被於後世,乃欲以齊後稷之廟,當始祖之禮,臣恐僖祖之神非所居而不受,上帝之靈非所配而不饗,非陛下所以尊祖事天之意也。陛下為太祖子孫,繼太祖基業,據南面之尊而饗四海九州之奉者,皆太祖皇帝之所授也。則今日之所尊事,宜莫加于太祖矣。

  或曰:「禮,別子為祖。契、稷皆帝嚳之子而得姓者,故商、周以為祖而奉之。今宋自僖祖為始祖。」臣曰:「是又不然也。若以得姓者為祖,則趙之得姓遠矣,自造父封于趙城,而趙衰始得姓。今若必欲推考其先世,則遂欲上祖趙衰,其可乎?其不可,明矣。」

  或又曰:「今朝廷欲存僖祖為始祖爾,至於祀天為配,亦不輕議也。」臣曰:「是不可也。今既以僖祖為始祖,始祖必配天。僖祖配天,則太祖之祀替矣,此臣所為不可者也。」

  或又曰:「今毀僖祖之廟,藏其主夾室而下祔子孫,可乎?」臣曰:「是不一室。夾室在西,祧主藏室中,而居順祖之右,固已順矣,蓋非所謂下祔子孫之室而替其尊也。必猶以為不可者,臣今欲乞特為僖祖立室,置祧主其中,由太祖而上,親盡迭毀之,主皆藏之僖祖之室。當禘、祫之時,以僖祖之主權居東向之位,太祖之主順昭穆之列而從之,取其毀廟之主而合食焉,則僖祖之尊自有所伸,此韓愈所謂『祖以孫尊,孫以祖屈』之義也。以僖祖立廟為非,則周人別廟薑嫄,不可謂非禮。今以陛下之時,因情立禮,取聖人之制為萬世法,不亦美歟!事與商、周有殊,禮文從而亦異,此臣所謂『先王之禮本人情,而損益變正之不同』者也。如曰不然,臣恐違古今之義,逆天人之情,而天地祖宗之神靈有所不饗也。」

  伏惟陛下聰明仁孝,以宗廟重事,恐其於禮小有乖違,故令下兩制臣僚議。陛下苟以臣言為可用,伏乞裁自聖斷,如或猶以為疑,乞送禮院參詳。臣竊惟宗廟祧配,朝廷大禮,反復思慮,於心有所未安,不敢苟立異說。伏望陛下力加納采。安石等先呈兩制所議,上曰:「韓維昨言文、武之功起於後稷,以『起』為因,故推後稷配天。」安石曰:「經稱文、武之功,非稱後稷之功;稱尊祖,非稱尊有功。言起於後稷者,謂非文、武之功不能有天下,則不得行祭天之禮。文、武非後稷焉出,故行祭天之禮,則以後稷配天,此乃所謂尊祖也。」上曰:「維又引『王不待大』,以為亦有待小國而王者。」安石曰:孟子論湯、文王不待大國然後有天下。前代固有不待有國而王天下者,禹是也,故揚雄以為禹以舜作土。」上曰:「鯀治水,或有封國亦未可知。」安石曰:「若據書傳,即封于有夏,氏曰有姒者,禹也,無與鯀事。」上曰:「尊祖不計有功無功,此理無疑。」安石曰:「維言夾室在右,自為尊處,此尤無理。若子孫據正室,使父祖在偏廂,乃以偏廂為尊處,豈不悖理?又言遇禘、祫即令僖祖東向,如此,何以遷其主、毀其廟?況古無所謂遷廟主東向之理。又古者言遷主,皆升合食,今乃降合食,古亦無此理。」上曰:「此兩事不可,明甚,但疑郊配當如何耳。」安石曰:「前代郊配亦不一,如商則祖契而郊冥,與周祖文王而郊後稷不同。然以理言之,若尊僖祖始祖,即推以配天,於理為當。先王之制禮,事亡如存,事死如生。推太祖之孝心,因欲推宣祖,自宣祖以上,其心與太祖宜無以異,即推僖祖配天,必當祖宗神靈之意。」上曰:「宗祀明堂如何?」安石曰:「以古言之,太祖當宗祀。今太祖與太宗共一世,若迭配明堂,亦於事體為當。」上曰:「今明堂乃配先帝,如何?」安石曰:「此乃誤引嚴父之說,故以考配天。孝經所謂嚴父者,以文王為周公之父,周公能述父事,成父業,得四海歡心,各以職來助明堂宗祀,得嚴父之道故也。若言宗祀,則自前代已有此禮。」上曰:「周公宗祀,乃在成王之世,成王以文王為祖,則明堂非以考配,明矣。」馮京請令禮官議之。安石曰:「禮官皆無定議,惟王存與韓維同意。維本欲禦史、諫官集議,朝廷既不從,乃獨議此。初欲別為僖祖立廟,元絳等皆笑之,故複有西夾室為尊之說。」上曰:「韓維意欲求眾為助耳,然姑令禮官議之,更盡眾說。」安石乃已。

  又呈孫固議,上複疑配天事,安石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王者以太祖配天。以祖,非以有功。若以有功,即鯀以無功殛死,豈得謂之有功?然夏後氏郊鯀,其非有功可知也。」上又疑禹因鯀功,安石曰:「鯀障水,禹道之,是革也,非因也。」上又疑僖祖非始祖,安石曰:「僖祖非始祖,誠是也。然僖祖與稷、契事既不盡同,即郊與不郊,裁之聖心,無所不可,緣於逆順之理無害故也。若藏其主夾室,下附子孫,即逆尊卑之敘,不可不改。」上以為然,乃不從固議,令禮官並郊配別議之。安石又言:「固謂薑嫄別廟,亦欲為僖祖立別廟,此與韓維意同。自古無為祖立別廟之禮,薑嫄所以有別廟者,蓋薑嫄,禖神也,以先妣,故盛其禮與歌舞,皆序于先祖之上。不然,則周不立嚳廟而立嫄廟,何也?」遂詔以維等二狀及固議下太常禮院,同郊配一處詳定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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