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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八年四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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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壬申朔,輔臣入至寢殿。後定議,召皇子入,告以上晏駕,使嗣立。皇子驚曰:「某不敢為!某不敢為!」因反走。輔臣共執之,或解其發,或被以禦服。召殿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及宗室刺史以上至殿前諭旨。又召翰林學士王珪草遺制,珪惶懼不知所為,韓琦謂珪曰:「大行在位凡幾年?」珪悟,乃下筆。至日昳,百官皆集,猶吉服,但解金帶及所佩魚,自垂拱殿門外哭而入,班福寧殿前。哭止,韓琦宣遺制。 英宗即皇帝位,見百官於東楹。百官再拜,複位哭,乃出。帝欲亮陰三年,命韓琦攝塚宰,輔臣皆言不可,乃止。蔡氏直筆雲:仁皇暴崩,慈聖光獻皇后秘不發喪,密召英宗入禁中,降內批宣大臣。明日,卻問候,曉開內東門,乃啟垂拱殿后門宣上旨,令大臣由垂拱殿入。宰相韓琦而下至福甯殿下,再拜,升階,扣簾欲進,內侍言:「皇后在此。」琦卻立。後發哭曰:「天下不幸,夜來官家忽然上仙。」大臣發哭。後曰:「怎奈何,相公?官家無子。」琦曰:「皇后不可出此言,皇子在東宮,何不便宣入?」後曰:「只是宗室,立了他,後莫有人爭?」琦曰:「更何可擬議!」後乃曰:「皇子已在此。」方命捲簾時,英宗已即位了。琦退謂同列曰:「適來敢亂髮一言耶!」於是宣班,草遺制。殿帥郝質戒殿前班兵曰:「今入殿,候見吾山呼拜時,汝輩方得山呼。」質扣殿階白宰相:「欲上殿看官家。」琦稟後,後許之。時英宗散發被面,覆以帽子。質徐搢笏拂開發,審觀之,降殿山呼拜,殿前班亦山呼拜。時朝論稱有如此宰相、殿帥,天下豈不晏然。按司馬氏日記,則英宗在外,翌旦召入。韓琦家傳亦雲遣中使扶持皇子,須臾皇子到,與日記略同。如直筆所載琦對後語,若果有之,家傳必不肯遺,恐出於傳聞,未可信也。又此時殿帥乃李璋,而郝質實為馬軍帥,直筆蓋誤,今並不取。邵氏聞見錄亦雲,仁宗大漸之夕,光獻即召英宗入,翌日大臣方入,英宗即位,與蔡氏直筆同。然實錄、本紀皆雲輔臣至福甯殿,皇后傳遺旨,命皇子即位,不雲先召皇子入也。神錄曹太后傳獨雲先召皇子入,翌日乃召輔臣,更須考詳。 癸酉,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百官進官一等,服緋紫及十五年者,與改服色。優賞諸軍如乾興故事,所費無慮一千一百萬貫、匹、兩,在京費四百萬。 時禁衛或相告,乾興故事,內給食物中有金。既而宮中果賜食,眾視食中無有,紛紛以為言。殿前副都指揮使李璋呼其長謂曰:「爾曹平居衣食縣官,主上未臨政已優賞,爾何功複云云,敢諠者斬!」眾乃定。職方員外郎、判吏部南曹王端言:「公卿子弟,繈褓得官,未嘗蒞事,而錫服與年勞者等,何以示勸。請從蒞日始。」遂著為令。端,質弟也。 命引進副使王道恭告哀契丹,左藏庫副使任拱之告哀夏國。拱之仍齎賜大行遺詔及遺留物。 三司奏乞內藏庫錢百五十萬貫、紬絹二百五十萬疋、銀五萬兩助山陵及賞賚。從之。 宣慶使石全彬提舉製造梓宮,以畫樣進,詔務為堅完,毋得過有華飾。 武勝軍節度使李璋、案此即前殿帥李璋,蓋兼武勝軍節度使也。鎮東留後李端願、同州觀察使李瑋乞隨宗室別班赴臨。詔璋管軍,同百官入,端願、瑋從所乞。 上初即位,與輔臣言,皆不名。及將責降醫官,有欲為孫兆、單驤地者,言於上曰:「先帝初進兆等藥,皆有驗,不幸至此,乃天命也,非醫官所能及。」上斂容曰:「聞兆等皆兩府所薦,信乎?」對曰:「然。」上曰:「然則朕不敢與知,唯公等裁之。」皆皇恐。甲戌,兆編管池州,驤峽州,同時責降者十二人,獨驤、兆得遠地雲。 乙亥,群臣表請聽政,不從。 詔:「天下官名、地名、人姓名與禦名同者,改之。改名部署曰總管。」 命韓琦為山陵使。 先是,輔臣奏事,帝必詳問本末,然後裁決,莫不當理,中外翕然,皆稱明主。是日晚,忽得疾,不知人,語言失序,複召已責降醫官宋安道、甄立裡、秦宗一、王士倫等入侍疾。 丙子,尊皇后曰皇太后。 丁醜,群臣三上表請聽政。 戊寅,詔許之,既而以疾不果。有司請改日大斂,司天監言蔔近日則不利上及太后,上令避太后而已。 己卯,大斂,上疾增劇,號呼狂走,不能成禮。韓琦亟投杖褰簾,抱持上,呼內人,屬令加意擁護,又與同列入白太后。下詔,候聽政日,請太后權同處分。禮院奏請:「其日皇帝同太后禦內東門小殿,垂簾,中書、樞密院合班起居,以次奏事;或非時召學士,亦許至小殿;皇太后處分稱『吾』;群臣進名起居於內東門。」從之。韓琦投杖褰簾,擁護英宗事,據家傳及王岩叟別錄,國史並無此。 庚辰,遣供備庫副使夏僖等二十人,告諭諸路官吏軍民以先帝升遐及上嗣位之意。 諫官司馬光等言:「竊見大行晏駕,已近旬日,其告哀契丹使者猶未進發,兼聞不曾素戒使者對答繼嗣之辭,臣等竊議,深恐未便。何則?國家既與契丹約為兄弟,遭此大喪,立當訃告。彼中刺探之人,所在有之,今天下縞素,彼中豈得不知?而訃告之人尚未到彼,將謂中國有何事故,能不猜疑?自古大宗無子,則取于小宗以為後,著在禮典,豈為國患?若敵人有問,盡以實對,有何所傷?今問繼嗣於使人,而使人對以不知,事體豈得穩便?陛下初為皇子之時,詔書已佈告天下,彼中安得不知?今若答以虛辭,不足詐彼,而適足取其笑侮爾。國家自與契丹和親以來,五十六年,生民樂業。今國有大故,正是鄰敵窺伺之時,豈可更接之失理,自生間隙?臣等願朝廷早決此議,令使人晝夜兼數程進發。若彼中問及繼嗣,皆以實告。孔子曰:『言忠信,雖蠻貊之邦,行矣。』此之謂也。」 辛巳,命契丹賀乾元節使、保靜軍節度使耶律谷等進書奠梓宮,見上於東階;放夏國使人見,令閤門以書幣入。 始,契丹使者至德清,廷臣有欲卻之者,有欲候其至國門諭令出者,議未決。太常丞、集賢校理邵亢,請許其使者奉國書置柩前,俾得見上,以安遠人。詔從其言。前此契丹使介並書,惟此年但書耶律穀等,今因之。龍圖閣直學士周沆充館伴契丹使者,初未許見,先詔取書置柩前。使者固請見,曰:「取書,非故典也。」上以方衰絰,辭焉。使者執書不肯授閤門,沆曰:「昔北朝有喪,南使至柳河而還。今朝廷重鄰好,聽北使至京師,達命於幾筵,恩禮厚矣,奈何更以取書為嫌乎!」使者立授書,然上亦卒見穀等。朝廷未知契丹主之年,沆從容籃他語以問,使者出不意,遽對以實。既而悔之,相顧愕然曰:「今複兄事南朝矣!」案:沆先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慶州,此時已召知通進銀台司、判太常寺矣。此猶稱直學士官,與本傳不合,未知孰是。 壬午,輔臣入對於柔儀殿西合,皇太后禦內東門小殿,垂簾聽政。初議帝與太后同禦東殿垂簾,輔臣合班以次奏事。及是,上方服藥,權居柔儀殿東閣之西室,太后居其東室。輔臣既入西室候問聖體,因奏軍國事。太后乃獨禦東殿,輔臣以政事複奏於簾前雲。 癸未,內出遺留物賜兩府、宗室、近臣、主兵官有差。富弼、文彥博時居喪,皆遣使就賜之。賜富弼、文彥博在庚辰日,今並書之。 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司馬光言:「蒙恩賜以遺留物,如臣所得已千緡,況名位漸高,必沾賚愈厚,舉朝之內,所費何翅巨萬!竊以國家用度素窘,複遭大喪,累世所藏,幾乎掃地。傳聞外州、軍官庫無錢之處,或借貸民錢,以供賞給,一朝取辦,逼以捶楚。當此之際,群臣何心以當厚賜!況將來山陵所須,全未有備,國信往來,又當供億,萬一更有水旱、軍旅之虞,不知朝廷何以處之。若國用不足,必重斂於民,民已困窮,何以供命?饑寒所驅,必為盜賊。此乃安危之本,願陛下深思熟慮,勿以為細事而忽之也。臣誠知乾興之際,曾有此例,亦恐當時所賜,不至如此之多。況當時帑藏最為富實,今事力耗竭,十無一二,豈可但雲舊例,不思損益?況委質為臣,共圖國事,股肱耳目,譬猶一體,安則俱安,危則俱危,豈待多得金珠,然後輸忠盡力?恐非所以遇士大夫之道也。今天崩地坼,率土哀摧,群臣各遷一官,不隔磨勘,恩澤已厚,誠不忍更受賜物,因公家之禍,為私室之利。伏望聖慈許令侍從之臣,各隨其意進奉金帛錢物,以助山陵之費。如此則君恩下流,臣誠上達,上下相愛,洽於至和,既可以少舒民力,又不至有傷國體。」光遂與同列詣客省進奉,詔以乾興年無此例,卻之。 光又言:「方今國家多虞,人心危懼,正是朝廷斟酌時宜,損益變通之際,豈可不究利害,但徇舊例而已?況所賜群臣之物,比舊例過多幾倍,而群臣有所進獻,則雲舊例無之,雖聖恩務在優隆,然群臣有廉恥之心者,何面目以自安!又州縣鞭撻平民,逼取錢物,以濟一時之急,不知乾興年中何嘗有此例也?以此見國家虛實緩急,逐時不同,豈可專執舊文,不加裁損。今大喪之後,內外困窮,凡百在位之臣,皆當焦心克己,以救其患。若受此非常之賜,恬然有之,曾不為媿,則士眾必曰:『我輩勞苦,而所得微薄,群臣安坐,而專享厚利。』其心安得不怨?百姓亦曰:『我輩剝膚椎髓,以供賦斂,而浩浩入群臣之家,如泥沙不惜。』其心安得不怒!近者怨,遠者怒,為國計者,可以不深思遠慮乎?是以臣輩區區,欲輸此物,非謂可以增帑藏之富,助用度之急也,其意蓋以通上下之情,慰遠近之心,塞無厭之怨,解重斂之怒。伏望朝廷留心省察,知其為安危之本,非誇小廉、兢小忠也。」朝廷卒不許。光乃以所得珠為諫院公使錢,金以遺其舅氏,義不藏於家。 甲申,宰相韓琦加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進封衛國公;琦本傳稱進封衛國,實錄稱魏國,今從本傳。案宋史,進封衛國公與山陵使同命,後太后還政,複拜魏國公。曾公亮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樞密使張昪、參知政事歐陽修趙槩並加戶部侍郎;樞密副使胡宿、吳奎並加給事中。 司馬光上皇太后疏曰: 群生無福,大行皇帝奄棄天下。皇帝繼統,哀毀成疾,未能親政,恭請殿下同決庶務。臣愚伏計殿下念宗廟社稷之重,為四海黎元之計,不得已而臨之,非中心所欲也。若皇帝聖體不日康寧,殿下必推而不居,若藥石未效,則殿下方且總攬萬幾,未暇自安。故凡舉措動靜,不可不謹戒留心焉。 方今天下之勢,危於累卵,小大戰戰,憂慮百端。若非君臣同心,內外協力,夙夜勤勞,以徇國家之急,則禍難之生,豈可勝悔哉!夫安危之本,在於任人,治亂之機,在於賞罰,二者不可不察也。若中外百官各得其人,賢能者進,不肖者退,忠直者親,讒佞者縉,則天下何得不安?任職之臣多非其人,賢者退,不肖者進,忠直者縉,讒佞者親,則天下何得不危?賞不因喜,罰不因怒,賞必有所勸,罰必有所懲,則天下何得不治?喜則濫賞,怒則妄罰,賞加於無功,罰加於無罪,則天下何得不亂?然則天下安危治亂不在於他,在於人主方寸之地而已矣。 凡禦下之道,恩過則驕,驕則不可不戢之以威;威過則怨,怨則不可不施之以恩。恩威之道,聖人所以制世禦俗,猶天地之有陰陽,損之益之,不失中和,以生成萬物者也。夫恩者,欲物之親己也,有時而生怨。威者,欲物之畏己也,有時而生慢。小人之性,恩過則驕,驕而裁之,則怨矣。爵祿賞賜,妄加於人,則其同類皆曰:「我與彼才相若也,功相敵也,彼得之而我獨不得,何哉?」是出一恩而召群怨也。故曰:「恩有時而生怨也。」威嚴太盛,則人無所容,刑罰煩苛,則濫及無辜,濫及無辜,則其類皆曰:「是過也,人誰無之?彼既不免,行將及我。」於是乎窮迫思亂。為其上者,乃更畏恐而求姑息,是始于嚴而終於慢也。故曰:「威有時而生慢也。」如是則為人上者豈不至難哉!蓋善為人上者不然,恩則施于有功,而罰必加於有罪。恩雖至厚,而人不敢妬者,何也?眾人之所與也。罰雖至重,而人無所怨者,何也?眾人之所惡也。大行皇帝天性至仁,群臣之功或未足言而賞之已厚,罪或不可容而罰之至輕,善則善矣,而小人不識大恩者,或幾乎驕慢。臣竊意殿下今茲繼而為政,必糾之以嚴。糾之以嚴,誠是也,然天下之人,涵濡大行皇帝聖澤日久,一旦暴加繩檢,恐駭而離心。伏願殿下徐以義教之戒之,有不聽從而尤無良者,然後加刑罰焉,則誰敢不肅?此善之善者也。 往者大行皇帝嗣位之初,章獻明肅皇太后保護聖躬,綱紀四方,進賢退奸,鎮撫中外,于趙氏實有大功。但以自奉之禮或尊崇太過,外親鄙猥之人或忝汙官職,左右讒諂之臣或竊弄權柄,此所以負謗於天下也。今殿下初攝大政,四方之人,莫不觀聽以占盛德。臣以為凡名體禮數所以自奉者,皆當深自抑損,不可盡依章獻明肅皇太后故事,以成謙順之美,副四海之望。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殿下當信之用之,與共謀天下之事。鄙猥如馬季良,讒諂如羅崇勳者,殿下當疏之遠之,不可寵以祿位,聽采其言也。 臣聞婦人內夫家而外父母家,況後妃與國同體,休戚如一。若趙氏安,則百姓皆安,況于曹氏,必世世長享富貴明矣。趙氏不安,則百姓塗地,曹氏雖欲獨安,其可得乎!是故政者,正也,為政之道,莫若至公。臣願殿下熟縱群臣之中,有賢才則舉之,有功則賞之,雖賤如廝役,憎如仇絢,遠在千里之外,皆不可棄遺,如此則人誰不勸矣!群臣之中,職事不修則廢之,有罪則刑之,雖貴為公卿,親若兄弟,近在耳目之前,皆不可寬假,如此則人誰不懼矣!夫為善者勸,為惡者懼,百姓稱職,萬民樂業,天下之安,猶倚泰山而坐平原也,尚何憂哉!然後俟皇帝聖體平安,授以治安之業,自居長樂之宮,坐享天下之養,則殿下聖善之德,冠絕前古,光映後來,雖周之文母,漢之明德,不足比也。 乙酉,作受命寶,命歐陽修篆,其文曰「皇帝恭膺天命之寶。」 發諸路卒四萬六千七百八十人修奉山陵。 丙戌,以國子監所印九經及正義、孟子、醫書賜夏國,從所乞也。 丁亥,以皇子、右千牛衛將軍仲針為安州觀察使、光國公,右內率府副率仲糾為和州防禦使、樂安郡公,仲恪為博州防禦使、大寧郡公。 翰林學士王珪上言:「聖體已安,皇太后乞罷權同聽政。」即命珪草還政書,既而不行。司馬光日記:十六日丁亥,珪乞皇太后還政。實錄無其事。又據珪集,有皇太后第一次還政書,注雲:嘉祐八年四月十八日辰時,通進司降到禦寶劄子令撰,當日未時進入。十八日,己醜也,實錄亦無其事。今依日記載此,更須考詳。 熒惑自七年八月庚辰夕伏,積二百四十九日,命輔臣禳于集英殿。己醜晨,見東方。 癸巳,權三司使蔡襄奏大行山陵一用永定制度,於是右司諫王陶上言:「民力方困,山陵不當以永定為准。」其後京西轉運使吳充楚建中、知濟州田棐繼上言,請遵先帝遺詔,山陵務從儉約,皇堂、上宮除明器之外,金玉珍寶一切屏去。建中,須城人也。禮院編纂蘇洵亦貽韓琦書切諫,至引華元不臣以責之,琦為變色。乃詔禮院與少府監議,唯省乾興中所增明器而已,其他猶一用定陵制度。盧士宗傳雲:士宗為少府監,典工作造方中諸物,比乾興省費十余萬緡。按實錄雲省乾興所增明器而已,然則器一種自費十余萬緡也,士宗傳似飾說,今不取。 右司諫、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鄭獬上言:「大行山陵依乾興制度,雖未為過多,以今校昔,蓋有不同。乾興帑藏充積,財力有餘,故可以溢祖宗之舊制。今國用空乏,財賦不給,近者賞軍,已見橫斂,富室嗟怨,流聞京師。雖三路州郡頗能支吾,蓋將累歲邊備一日費之,不知何年複能充補。萬一歲凶民饑,小有風塵之警,則將何策以善其後?豈可用乾興為法也!夫儉葬之制,周公非不忠,曾子非不孝,以為襃君愛父,不在於聚財。此前世之極論,臣不復言。竊惟先帝節儉愛民,出於天性,無珠玉奇麗之好,無犬馬游觀之樂,服禦至於澣濯,器玩極于樸陋,此天下所共知也。今山陵制度,乃取乾興最盛之時為准,獨不傷先帝節儉之德乎!臣以為宜敕有司條具名數,再議減節。」獬疏據本傳附見,實錄不載也。 上自不豫以來,喪皆禮官執事,群臣奉慰,則垂簾不坐。乙未,大祥,上始親行禮,又捲簾坐受慰,人心少安。 丁酉,起複文彥博,固辭。表三上,乃聽終喪。尋有詔給俸賜比宰相之半,彥博又辭,許之。給俸賜在七月乙卯,今並書。 己亥,群臣上表請臨朝聽政,表三上,乃許之。 立京兆郡君高氏為皇后,北作坊使遵甫之女。遵甫,繼勳之子也。母曹氏,皇太后親姊。後四歲,與上同育於禁中,仁宗常謂太后,他日必以相配,太后許諾。既長,出宮。慶曆七年,歸於濮邸,封京兆郡君,於是正位。案立後系庚子日事,此與己亥連書,疑誤。 戊戌,司馬光上疏曰:臣愚竊惟大行皇帝春秋未甚高,以宗廟社稷之重,昭然遠監,確然獨斷,知陛下仁孝,可守大業,擢於宗族之中,建為嗣子,授以天下,其恩德隆厚,踰於天地,固非微臣所能稱述。今不幸奄棄萬國,陛下哀慕泣血,以夜繼晝,過於禮制,以至成疾。中外聞者,無不感泣,知大行皇帝能為天下得人,治平之期,企踵可待,群臣百姓,不勝大幸。今者聖體痊平,初臨大政,四海之人,拭目而視,傾耳而聽,舉措雲為,不可不審。易曰:「君子以作事謀始。」召誥曰:「王乃初服,鳴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貽哲命。」夫為政之要,在於用人、賞善、罰惡而已。三者之得,則遠近翕然,向風從化,可以不勞而成,無為而治。三者之失,則流聞四方,莫不解體,綱紀不立,萬事隳頹。治亂之原,安危之機,盡在於是。臣願陛下難之重之,精心審慮,如射之有的,必萬全取中,然後可發也。 陛下思念先朝,欲報之德,奉事皇太后孝謹,撫諸公主慈愛,此誠仁孝之至,過人遠甚。臣願陛下雖天性得之,複加聖心,夙夜匪懈,謹終如始,以結億兆之心,刑四方之化,則福祚流於子孫,令聞垂於無窮矣! 古者人君嗣位,必踰年然後改元。臣願陛下一循典禮,勿有變更于中年也。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于庶人,一也。自漢氏以來,始從權制,以日易月。臣願陛下雖仰遵遺詔,俯徇群情,二十七日而釋服,至於宮禁之中,音樂、游燕、吉慶之事,皆俟三年然後複常,以盡送終追遠之義焉。禮,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而為其父母齊衰期,為所後者之親皆如子,而為己之親皆降一等,蓋以承重于大宗,則宜降于小宗,所以專志於所奉而不敢顧私親也。漢宣帝自以為昭帝后,終不敢加尊號于衛太子、史皇孫。光武起於布衣,親冒矢石,以得天下,自以為元帝后,亦不敢加尊號于巨鹿都尉、南頓君。此皆循大義,明至公,當時歸美,後世頌聖。至於哀、安、桓、靈,或自旁親入繼大統,皆追尊其祖父,此不足為孝,而適足犯義背禮,取譏當時,見非後世。臣願陛下深以為鑒,杜絕此議,勿複聽也。凡此數者,臣伏計陛下聰明,皆素知之。然臣複區區進言者,誠恐不幸有諂諛之臣,不識大體,妄有開說,自求容媚,陛下萬一誤加聽從,欲捐軀爭之,亦無及已。是以不敢不先事而言,庶幾聖德純粹完美,不有秋毫之缺,使一夫竊議於草萊者,臣之志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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