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
嘉祐六年六月 |
|
六月壬子朔,日有食之。初,司天言當食六分之半。是日未初,從西食四分而雲陰雷電,頃之雨。渾儀所言不為災。 權禦史中丞王疇言:「頃歲日食于正陽之月,陛下避殿撤食,奉天抑己。方其食時,實亦陰晦,然于雲氣之間尚有見者,固不得同不食。當時有司乃稱食不及分,而宰臣集班表賀,甚失陛下祗畏奉天之意。今日食之初,殊為晴徹,既為陰雲所掩,方遂不見,亦不得與日不食同也。雖陛下至誠修德,答變感天,必不欲徼異為祥,然恐有司或援近例乞班賀者,臣故得以先事而言也。」 同判尚書禮部司馬光言:「近世以來,每有日食之變,曆官皆先奏月日時刻及所食之分數,至或為陰雲所蔽,或食不滿分,公卿百官奉表稱賀。臣以為日之所照,周徧華夷,雲之所蔽,至為近狹。雖京師不見,四方必有見者。此乃天戒至深,不可不察。漢成帝永始元年九月日食,四方不見京師見,谷永以為百姓屈遏,禍在外也。臣愚以為永之所言似未協天意。夫四方不見京師見者,禍尚淺也,四方見京師不見者,禍變深也。日者,人君之象,天意若曰人君為陰邪所蔽,災慝甚明,天下皆知其憂危,而朝廷獨不知也。由是言之,君人者尤宜側身戒懼,憂念社稷,而群臣欲相率稱賀,豈得不謂之上下相蒙,誣罔天譴哉!又所食不滿分者,乃曆官術數之不精,當治其罪,亦非所以為賀也。臣職在禮部,掌群臣慶賀表章,不敢不言。」於是詔百官毋得稱賀。胡宿請祭社或附此。 庚申,賜草澤章友直銀百兩、絹百匹,以篆國子監石經成也除試將作監主簿,不理選限,辭不就,故有是賜。友直,建安人,得象之族也。得象為宰相,嘗欲官之,友直謝去,終其身不仕。 丁卯,徙知鳳翔府、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崔嶧知河中府。嶧所至貪污,比老益甚。在鳳翔,轉運使薛向按之急,不得已移河中。未幾,遂以刑部侍郎致仕。 詔還曹利用所沒田宅。利用既昭雪,其家累有請於朝,至是用祫享赦書而盡還之。 癸酉,樞密院奏:近揀四百料錢近下禁軍填近上禁軍,所有轉軍分例物,即三分特支一分。詔支一半。此據會要是六月二十二日事,故附癸酉日。 甲戌,富弼起複禮部尚書、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弼辭不拜。故事,執政遇喪皆起複,弼謂金革變禮,不可用於平世。上五遣使起之,卒不從命。 或言弼初與韓琦同在二府,左提右挈,圖致太平,天下謂之韓、富。既又同為宰相,琦性果斷,弼性審謹。琦質直,語或涉俗。俗謂語多者為絮,嘗議政事,弼疑難者數四,琦意不快,曰:「又絮耶!」弼變色曰:「絮是何言與?」又嘗言及宰相起複故事,琦曰:「此非朝廷盛典也。」於是弼力辭起複,且言:「臣在中書,蓋嘗與韓琦論此。今琦處嫌疑之地,必不肯為臣盡誠敷奏,願陛下勿複詢問,斷自宸慮,許臣終喪。」琦見之不樂。自是二人稍有間雲。此據司馬氏記聞及蘇氏別志,又參取弼所上劄子。然謂弼與琦自此稍有隙,恐未必爾,更須詳考。 上既許弼終喪,弼以表謝,因言:「竊聞新授提點銀銅場、職方員外郎張述累有封章,乞立儲貳,其詞太過,頗涉匪彝。事合婉微,述乃傷於逼迫;語當秘密,述乃極于張皇,傳聞四方,無不驚駭。伏緣張述前知泗州,絕無政舉,臣在中書日,亦曾見其闕失事狀。本官必是恐朝廷不用,遂強作此事,雖雲納忠而獻直,實掩過以取名。果若憂國愛君,豈肯如此喧布!況提點銀銅場,將來例入職司,如述小人,不合升獎。臣切恐好進之輩,更相仿效,妄陳禍福,頻撓聖聰。陛下或致憂隱,切於求嗣,即於天聽,卻成不便。臣今雖不在陛下左右,實則日久憂慮,寢食不安也。且念自古帝王未有不任情喜怒,殺害臣民。恭惟陛下臨禦已四十年,未嘗枉怒一人,況于刑誅,固無分毫枉濫,惟是仁慈寬恕,甚于父母之愛赤子,天下蒙被陛下大恩大惠,深入骨髓,上蒼觀覽,豈無報應!明知聖嗣非晚降育,臣今所願者,惟願陛下勤于政事之外,凡百節謹。目前愛玩,多方制伏其心;至於宴飲間動風發氣之物,亦宜揀擇,不令進禦。澄神靜思,助以平和之藥,必享萬壽無疆之慶,永為宗社之主。皇嗣之晚,未足為慮,此乃必然之理也。」 弼又言:「竊恐陛下左右親近者,知陛下求嗣心切,一向希寵望幸,各有誕育之意,人人爭進,則陛下雖欲制伏其心,不可得也;雖欲保惜聖躬,亦不可得也。如此,則臣實為陛下憂之,為宗廟社稷憂之。臣嘗為上相,義同股肱,當與國家共其禍福,不得不憂及此也。陛下若不以臣為狂妄,即乞以臣此意,一一宣諭親近之人,臣必料親近者皆有保惜聖躬之心,各便省悟,而能長守富貴,即于陛下,自然無憂,實天下之幸也,宗廟社稷之幸也!聖嗣既系天命,自有天時,不可以人力強致。臣受陛下深恩,出於懇切,不覺語及於此。臣不敢避死,陛下若肯聽納,然後賜臣以死,實亦甘心。」上複以優詔答焉。按實錄,明年正月甲戌,徙知洺州、職方員外郎余藻為江、浙等路提點鑄錢坑冶。又按英宗實錄,治平元年二月己巳,江、浙等路提點鑄錢坑冶、屯田郎中余藻提點廣西刑獄,職方員外郎張述提點江、浙等路鑄錢坑冶。述蓋代藻者,嘉祐六年未受命也,不知富弼上疏時,述何由已帶提點銀銅場職任。或恐餘藻在洺州時,張述已先除提點銀銅場,而實錄偶不詳,或因富弼言遂罷述,後乃更除也,當考。 張述疏曰:此據張唐英政要附見,不知即富弼所指者否,當考。 臣讀書為儒,曆覽經史,而效官州縣,惟有忠義,常盡瘁於職業。自登朝列,伏見皇嗣未立,中外憂之。十餘年間,已五次上書,所言皆指陳宗廟社稷可安可危之事。自知卑微,天聽高邈,伏慮衡石程書之時,不足感悟宸聽,又恐言詞激切,觸犯忌諱,為左右隱蔽。臣伏念三聖寶位傳付陛下,陛下在位既四十年,未有繼嗣,未審陛下曾仔細思之耶?若仔細思之,則憂宗廟社稷,俾繼嗣不絕矣。若未仔細深思之耶,不當因循,委順天命。一祖二宗傳付陛下寶位,欲其宗廟社稷,世世嗣續不絕,則陛下方為孝矣。臣愚敢引杜太后之言,庶激切感悟陛下之心。杜太后臨終,以藝祖得天下,謂無長君,所以藝祖得之。藝祖奉杜太后之言,所以不忍傳之子,而傳之太宗是也。向使世宗在位更十數年,少帝嗣立,藝祖豈得有應天順人之事乎!陛下當思之。 陛下昔誕育豫王,若天意與陛下,則今已成立矣。近聞一年中誕四公主,若天意與陛下,則其中有皇子也。上天之意如是矣,陛下合當悟之。陛下在位四十年,當其安寧萬歲時,宜審擇藝祖、太宗賢皇子孫,且立為皇子,但且異其爵位,職之官政,系天下之望,陛下詳察有賢德可傳付,則立之,所以謹重大事,俾宗廟社稷得其主矣。而況天地之大,五行休王,皆有數在天地之中,固不可逃其數也。一旦卒有萬一不可諱,倉皇之際,危急之間,寶位神器欲使宮闈、左右、中官、兩府遞相觀望而謀之,豈陛下之心輕宗廟基業如是之易也!當陛下安康之時,不能詳擇為之,欲至倉皇之際,顧令左右取次謀之,此則陛下不謹重三聖之基業,同尋常之事爾。夫繼嗣有賢有不賢,則朝政有治有亂,社稷宗廟有安有危,陛下之心固亦知之矣。 今陛下在位歲久,萬幾之政,稔聞熟見,但欲凝神淵默,垂拱仰成。威福賞罰,雖曰出自朝廷,即陛下不專矣。賞罰不專於己,而威福漸移於下,臣愚實憂之。書曰:「惟辟作福。」漸之時義大矣哉!「履霜堅冰」,蓋言漸之不已,則東漢陵夷之禍,複見於今矣。臣愚生不能有益聖世,所以吐肝瀝膽,犯忌諱,狂言僭說,庶有感悟陛下之心。若有所感悟,而能擇繼嗣,紹隆宗廟社稷,俾世世祭享不絕,臣雖赴鼎鑊,萬死之日,猶生之年,而名不朽,掛于忠義之列,所求遂矣。宋朝要錄雲:同修起居注司馬光同知諫院。 丁醜,命翰林學士吳奎、王珪同詳定茶法。實錄:明年正月丁醜乃命王珪。今從會要。 戊寅,度支判官、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王安石知制誥。初,安石辭起居注,既得請,又申命之,安石複辭至七八乃受。於是徑遷知制誥,安石遂不復辭官矣。嘗有詔,令今後舍人院不得申請除改文字。安石與同列言: 竊以為舍人者,陛下近臣,以典掌誥命為職司,所當參審。若詞頭所批事情不盡而不得申請,則是舍人不復行其職事,而事無可否,聽執政所為,自非執政大臣欲頃側而為私,則立法不當如此。前日具論,冀蒙陛下省察,而至今未奉指揮。臣等不知陛下以為是而不改乎?將不必以為是,而特以出於執政大臣所建而不改乎?將陛下視臣等所奏未嘗可否,而執政大臣自持其議而不肯改乎?以為是而不改,則臣等考尋載籍以來,未有欲治之世,而設法蔽塞近臣論議之端如此者也。不必以為是,而特以出於執政大臣所建而不改,是則陛下不復考問義理之是非,一切苟順執政大臣所為而已也。若陛下視臣等所奏,未嘗有所可否,而執政大臣自持其議而不肯改,則是政已不自人主出,而天下之議廢矣。此所以臣等惓惓之義不能自已者。 臣等竊觀陛下自近歲以來,舉天下之事屬之七八大臣,天下初以翕然幸其有為,能救一切之弊。然而方今大臣之弱者,則不敢為陛下守法以忤諫官、禦史,而專為持祿保位之謀;大臣之強者,則挾聖旨造法令,恣行所欲,不擇義之是非,而諫官、禦史亦無敢忤其意者。陛下方且深拱淵默,兩聽其所為而無所問。安有朝廷如此而能曠日持久而無亂者乎?自古亂之所生,不必君臣為大惡,但無至誠惻怛求治之心,擇利害不審,辨是非不早,以小失為無傷而不改,以小善為無補而不為,以阿諛順己為悅而其說用,以直諒逆己為諱而其言廢,積事之不當而失人心者眾矣,乃所以為亂也。 陛下以臣等所言為是,則宜以至誠惻怛欲治念亂之心,考核大臣,改修政事,則舍人院不得申請除改文字指揮為不當,當先改矣。若以臣等所言為非,則臣等狂瞽不知治體而誣謗朝廷政事,當明加貶斥,以懲妄言之罪。則別選才能通達之士,以補從官。臣等受陛下寵祿,典領朝廷職事,不得其守,則義不得不言。而朝廷以為非也,則義不敢辭貶斥。伏乞詳酌,早賜指揮。 安石由是與執政忤。魏泰東軒雜記雲:王安石素與韓琦議論不合。嘉祐末,琦為相,安石知制誥,因論蕭注降官詞頭,遂上疏爭舍人院職分,其言頗侵執政。泰所稱疏必指此也。此載于安石集,而注責官已附四月庚申,因安石知制誥,並附此疏。 庚辰,太原府代州鈐轄、供備庫使、忠州刺史蘇安靜上麟州屈野河界圖。 自郭恩敗,敵益侵耕河西,無所憚。李思道、孫兆相繼往議,皆不合。至是,安靜與其國人輒移呂寧、拽浪獠黎始議定,其府州自樺泉骨堆、埋浪莊、蛇尾掊、橫陽河東西一帶,築堠九;自蛇尾旁順橫陽河東岸西界步軍照望鋪間,築堠十二;自橫陽河西以南直埋井烽,築堠六;自埋井烽西南直麟州界俄枝軍營,築堠三;自俄枝軍營南至大橫水、染枝穀、伺堠烽、赤犍穀、掌野狸塢西界步軍照望鋪相望,築堠十二。 其榆平嶺、清水穀頭有西界奢俄寨二,從北訛也山成寨一,次南麻也乞寨一,各距榆平嶺四裡;其大和拍攢有西界奢俄寨四,從北訛龐遇勝寨一,次南吾移越布寨一,次南麻也吃多訛寨一,次南麻也遇崖寨,一各距大和拍攢五裡;其紅崖塢有西界奢俄寨三,從北岡越崖寨一,距紅崖塢二裡,次南訛也成布寨二,各距紅崖塢一裡;其道光都隔有西界奢俄寨二,並系訛也成布寨,在道光都隔上。其十一寨,並存之如故。寨東西四裡,各有西界步軍照望鋪,亦築堠十二。 乃約自今西界人戶,毋得過所築堠東耕種。其在豐州外漢寨及府州界蕃戶舊奢俄寨,並複修完,府州沿邊舊奢俄寨三十三,更不創修。麟州界人戶,更不耕屈野河西。其麟、府州不耕之地,亦許兩界人戶就近樵牧,即不得插立梢圈,起蓋庵屋,違者並捉搦赴官及勒住和市。兩界巡捉人員,各毋得帶衣甲器械過三十人騎。夏國傳載此事甚略,但雲如是安靜檄夏國,得呂寧、拽浪獠黎來合議,安靜乃築堠三十六,更新邊禁,邀以違約則罷和市,界始定雲。今全用實錄本文。按呂誨奏議第七卷,論麟州地界狀雲:「近罷鈐轄蘇安靜,實為至當。專遣職方員外郎李思道往彼,朝廷授以成算,事無不濟。」今安靜乃上地界圖,則是安靜竟了地界,不由思道也。不知誨所謂罷安靜在何年月,當考。 是夏,樞密副使歐陽修言: 臣材識庸暗,碌碌於眾人中。陛下不次拔擢,置在樞府,其於報效,自宜如何。而自居職以來,已逾半載,凡事關大體,必須眾議之協同;其餘日逐進呈,皆是有司之常務。至於謀猷啟沃,蔑爾無聞,上孤聖恩,下愧清議,人雖未責,豈敢自安?所以夙夜思惟,願竭愚慮,苟有可采,冀禆萬一。 臣近見諫官唐介、台官范師道等因言陳旭事得罪,或與小郡,或竄遠方。陛下自臨禦以來,擢用諍臣,開廣言路,雖言者時有中否,而聖慈每賜優容。一日台諫聯翩被逐四出,命下之日,中外驚疑。臣雖不知台諫所言是非,但見唐介、范師道等皆久在言職,其人立朝,各有本末,前後言事,補益甚多,豈於此時頓然改節,故為欺罔,上昧聖聽?在於人情,不宜有此。 臣竊以自古人臣之進諫於其君者,有難有易,各因其時而已。若剛暴猜忌之君,不欲自聞其過,而樂聞臣下之過;人主好察多疑于上,大臣側足過積于下,于此之時,諫人主者難,而言大臣者易。若寬仁恭儉之主,動遵禮法,自聞其失,則從諫如流,聞臣下之過,則務為優容以保全之;而為大臣者,外秉國權,內有左右之助,言事者未及見聽,而怨仇已結於其身。故于此之時,諫人主者易,言大臣者難。此不可不察也。 自古人主之聽言也,亦有難有易,在知其術而已。夫忠邪並進於前,而公論與私言交入於耳,此所聽之難也。若知其人之忠邪,辨其言之公私,則聽之易也。凡言拙而直,逆耳違意,初聞若可惡者,此忠臣之言也。言婉而順,希旨合意,初聞若可喜者,邪臣之言也。至於言事之官,各舉其職,或當朝正色顯言廷臣,或連章列疏共論某事,其言一出,則萬口爭傳,眾目共視,雖欲為私,其勢不可。故凡明言於外,不畏人知者,皆公言也。若非其言職,又不敢顯言,或密奏乞留中,或面言乞出自聖斷,不欲人知言有主名者,蓋其言涉傾邪,懼遭彈劾。故凡陰有奏陳而畏人知者,皆挾私之說也。自古人主能以此術知臣下之情,則聽言易也。 伏惟陛下仁聖寬慈,躬履勤儉,樂聞諫諍,容納直言,其于大臣尤所優禮,常欲保全終始,思為臣下愛惜名節,尤謹重於進退。故臣謂方今言事者,規切人主則易,欲言大臣則難。臣自立朝,耳目所記,景祐中,范仲淹言宰相呂夷簡,貶知饒州;皇祐中,唐介言宰相文彥博,貶春州別駕;至和初,吳中複、呂景初、馬遵言宰相梁適,並罷職出外;其後趙抃、范師道言宰相劉沆,亦罷職出外;前年韓絳言富弼,貶知蔡州;今又唐介等五人言陳旭得罪。自范仲淹貶饒州後,至今凡二十年間,居台諫者多矣,未聞有規諫人主而得罪者。臣故謂方今諫人主則易,言大臣則難。陛下推此以察介等所言,則可知其用心矣。 昨所罷黜台諫五人,惟呂誨新進,入台未久,其他四人出處本末,跡狀甚明,可以歷數也。唐介前因言文彥博,遠出廣西鞕瘴之地,賴陛下仁恕哀憐,移置湖南,得存性命。范師道、趙抃並因言論劉沆,罷台職,守外郡,連延數年,然後來複。今三人者又以言樞臣罷黜,然則介不以前蹈必死之地為懼,師道與抃不以中滯進用數年為戒,遇事必言,得罪不悔,蓋所謂進退一節、始終不變之士也。至如王陶者,本出孤寒,只因韓絳薦舉,始得台官。及絳為中丞,陶不敢內顧私恩,與之爭議,絳終得罪。夫牽顧私恩,人之常情爾,斷恩以義,非知義之士不能也,以此言之,陶可謂徇公滅私之臣矣。此四人者,出處本末之跡如此,可以知其為人也。就使言雖不中,亦其情必無他。 議者或謂言事之臣好相朋黨,動搖大臣,以作威福。韓絳言富弼之時,介與師道不與絳為黨,乃與諸台諫共論絳為非,然則非相朋黨,非欲動搖大臣明矣。臣固謂未可以此疑言事之臣也。況介等此時雖為謫官,幸蒙陛下寬恩,各得為郡,未至失所。其可惜者,斥逐諫臣,非朝廷美事,阻塞言路,不為國家之利,而介等盡忠守節,未蒙憐察也。欲望聖慈特賜召還介等,置之朝廷,以勸守節敢言之士,則天下幸甚。修疏不得其時,唐介等逐在四月二十七日。修雲在樞府已逾半騫,按修以去年十一月十六日拜樞副,則奏此疏當在五月、六月間,今附夏末。七年三月九日,乃召王陶及范師道。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